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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论语》的人文情怀之【10.8】孔子的饮食观

 liuhuirong 2023-02-06 发布于湖北

【10.8】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

饐而餲:饐,yì;餲,ài;饮食经久而腐臭。

割不正:肉切得不方正。“割”和“切”不同。“割”指宰杀猪牛羊时肢体的分解。古人有一定的分解方法, 不按那方法分解的, 便叫“割不正”。牛羊因为割不正而受更多的痛苦的肉,会分解出更多的毒素,这种肉不能吃。

吃饭不因饭的细做而多吃,食肉不因制作得精致而多食。食物放久了或变味了,鱼和肉腐烂了,都不吃。食物的颜色变了,不吃。气味变了,不吃。烹调不当,不吃。不时新的菜,不吃。切割方式不对的肉,不吃。佐料放得不适当,不吃。席上的肉虽多,但吃的量不超过主食的量。只有酒没有限制,但不喝醉。从市上买来的酒与肉干,不吃。吃完了,姜不撤除,但也不多吃。

【感悟】

一、食不厌精——饮食中的中庸

对于“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句话,很多人理解为孔子吃饭“粮食越精致越好。肉类切得越细越好。我认为本章还是承接上一章“齐必变食”。

齐:通"斋",肃敬;祭祀时的斋戒。斋祭时用的食品不能象平常饮食那样,用料和加工都要特别洁净讲究。参加斋祭的人要离开家居之所居宿到斋室中。

孔子的八字主张,是他就当时祭祀的一般原则而发的,孔子主张祭祀之食,一要"洁",二要"美"(视祭祀者条件而定),祭祀之心要"诚",有了洁和诚,才符合祭义的"敬"字。 "脍"是肉类切后生食的,为使生肉尽可能除腥味,就必须切的薄些,细些,味道才能更可口,也便于咀嚼和消化。

尽管斋戒时的食品做得精致味美,也不能吃得过饱,吃到七成饱就足矣。

孔子感悟到七成饱,就是身体实际需要的食量。如果在这个量停下进食,人既不会提前饥饿,也不容易肥胖。

但是,大部人没有把握住这个点,这是因为吃饭的时候从来没有对食物的恭敬心以及细致感受过自己的饱感。特别是面对精美的食物,从第一口开始,甚至还没开口就会产生对食物的急迫感,对食物的热情,而刹不住闸。

饭吃七分饱,多活二十年。这是孔子的中庸的“度”在饮食方面的科学体现。如果专心致志地吃,细嚼慢咽,每吃一口后的满足感,逐步使饥饿感消退,胃里面逐渐充实的感觉……慢慢就能体会到这些不同饱感程度的区别。然后,找到七成饱的点,把它作为自己的日常食量,自觉抵制住美食的诱惑。

对饱的感受,是人最基本的本能之一,天生具备。不过,这种饱感的差异,一定要在专心致志进食的时候才能感觉。

孔子很会在珍惜自己的身体健康的前提下享受生活,从不暴饮暴食,是一个尊重科学的养生家。

二、孔子的“十不吃”很值得今人借鉴

对于食物,孔子有十种不吃:饭伤了热湿、鱼陈了和肉腐烂了,都不能吃;色泽异样了不能吃,气味不正常了不能吃,食物烹饪得夹生了或过熟了不吃;不是进餐的正常时间不可以吃;不食过了季节的食物;牲肉割得不符祭礼或分配得不合尊卑身份,不吃;没有配置应有的酱物(营养不能相生而相克)不吃;肉虽多,也不应进食过量,仍以饭食为主;酒可以不划为一限量,但也要把握住不失礼度的原则;姜虽属斋祭进食时可以食用的辛而不荤之物,也不可吃得太多;助祭分得的祭肉不能超过三天。“沽酒市脯,不食”外面加工的食品,因为加工方法不明,不能随便乱吃。以防有害于健康。孔子不是过于挑剔,而是一菜一饭,关乎健康,不能草率。亦是儒家爱惜身体,孝顺父母之道。

吕氏春秋 尽数篇:“食能以时,身必无灾。”学习本章,反省一下我们的饮食习惯,我们现在常吃垃圾食品?是不是常有暴饮暴食?

早餐要吃得像皇帝。可惜,现代的年轻人,为了睡个懒觉,非常不重视早餐;有的喜欢吃熏烤的食品,有位大学生就是因为长期喝啤酒、吃烤肉而患上胃癌,年纪轻轻就离世了。

愿学了本章后,能帮助我们养成好的饮食习惯,防止病从口入,使自己有更充沛的精力迎接每一天新的生活,不受疾病或亚健康的损害。

学习《论语》可以修心养性!会让生命在百转千回中多一份厚重与福气,我已经在“简书”发表了百余篇感悟,如果想系统地看,请在“简书”搜索引擎搜“教育参悟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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