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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不出意外地又出意外了

 徐甘木finance 2023-02-08 发布于上海

我觉得大家在学CPA会计的时候,一定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

就是,

当你好不容易梳理了一个逻辑,你千万不要想当然地认为,这个逻辑可以100%适用于所有的情况。

会计不是数学的加减乘除,只要学会了基本原则,从1到100亿,都能算得明明白白。

每一次,会计准则都会打很多补丁。

然后告诉你,这是个意外,oh不对,这是个例外。

呵,是不是像极了渣男的常用语-那只是个美丽的意外。

还是所得税这章,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教材上说会存在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这一条直接把不少老铁干蒙圈了。

在所得税这章的开头,教材上是这样说的:

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问题来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既不是资产,也不是负债,它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了。

请问,它为什么会有计税基础?它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真是矛盾他妈夸离谱,好矛盾,矛盾他妈给矛盾开门,矛盾到家了,矛盾妈妈抱着矛盾哭了,矛盾死了。

话是人说的,屁也是人放的,说话和放屁一样,都是一口气而已。

会计准则邪魅一笑,肤浅了,你们真的肤浅了。

会计是门艺术,艺术的核心是意会,而不是拘泥于以前死板的文字。

有些事情,太较真你就输了。

不是资产,不是负债,就不能有计税基础了吗?

资产不过是未来将要发生的费用,费用在成为费用之前,都曾经是资产,只是有些费用从资产转变为费用的速度太快,你没看见而已。

天空中没有鸟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

没看见,不代表不存在。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完全可以理解为在确认资产的同时,瞬间结转成了费用,只是这个速度快到你无法用肉眼识别。

比如,你完全可以把它理解为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可妥妥地属于资产类科目。

举个例子,

我徐某人开的徐徐向上公司,今年实现了1个亿的总收入,同时发生了1800万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针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大部分会计都会这样做分录:

借:销售费用 1800万

贷:银行存款 1800万

来,我们稍微变一下形。

先:

借:待摊费用 1800万

贷:银行存款  1800万

然后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补一笔分录:

借:销售费用 1800万

贷:待摊费用 1800万

这两笔合起来,和最开始的那笔一模一样。

有老铁说了,你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不不不,通过这个变形,计税基础的逻辑就顺了。

变形的一小步,是会计的一大步。

世界开始魔幻起来了。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再是直接进入费用,而是先计入资产,再结转入费用,那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就有据可依了。

先看账面价值,

资产科目-待摊费用刚开始的账面价值是1800万,然后瞬间结转到费用中,资产的账面价值变成了0。

然后看计税基础,

之前的文章说过很多次,计税基础是税法层面的账面价值。

税法规定,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于是,按同样的变形方法,

刚开始税法层面待摊费用的账面价值是1800万,但这1800万能结转到费用中的只有1500万,因为税法有15%的限额(收入1亿*15%=1500万)

所以,在税法层面,今年待摊费用的科目余额并不是0,而是还有300万的余额。

至此,一切都顺了。

待摊费用是资产科目,有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

待摊费用的账面价值=0;

待摊费用的计税基础=300万;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0万-0=300万;

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00*25%=75万。

多么流畅的推理,多么严丝合缝的逻辑链条,和准则刚开始的说法契合得多么浑然天成。

只需要增加一笔分录,只需要一个变形,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但为什么,我好像看到了CPAer眼角隐约有晶莹的泪光闪烁。

嗯,一定是被感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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