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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农闲时期的非生产性活动,主要有十月饮酒礼、冬至、腊日等

 思明居士 2023-02-09 发布于河北

农夫一年劳作很是辛苦,在岁时节令时节,往往设有菜品丰富的宴会。人们在宴会上或饮酒食肉、或歌咏舞蹈,自娱自乐。有的家中蓄养了善于乐舞的奴婢,亦通过欣赏他们的表演以放松休息。杨恽认为这属于“人情所不能止者,圣人弗禁”的行为。农人辛劳一整年需要适当的休息是人之所欲,情理之中,即便是圣人也不会禁止,以休闲活动进行自我慰劳是社会风俗所向。

农夫的闲暇时间与官吏边卒有些不同,他们并没有固定的几日一休的规定,作物生长期决定了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农夫的休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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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闲,从正月上辛日开始,农人“埽除韭畦中枯叶”,陆续开始一年的辛劳。春种秋收,到了九、十月,农人的主要工作是为了渡过严冬和平稳过渡到下一次收获进行的冬藏的工作,大致到十月上辛日“五谷既登,家畜蓄积”,完成了这项工作。

因此,农闲时期主要集中在每年的十月上辛日至来年的正月上辛日之间。这一时期人们的非生产性活动主要有:十月饮酒礼、冬至活动、腊日、正旦日或十月旦遗俗等。

(一)十月饮酒礼

郑玄注《礼记》曰:“春秋以礼(乡饮酒礼)会民于州序也。”两汉史籍中所见乡饮酒礼大多是在春季举行,如西汉成帝时“二月,博士行乡饮酒礼”,汉明帝永平二年“三月……郡、县、道行乡饮酒于学校,皆祀圣师周公、孔子,牲以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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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细细考究这些史料可发现,汉成帝时期在春季行乡饮酒礼的是博士,汉明帝时期在春季行乡饮酒礼时用狗来祭祀周公和孔子,这类乡饮酒礼多是出于恢复古礼、尊儒的需要。从参与人员的层次上来讲,汉成帝二月的乡饮酒礼是博士而非平民。

汉明帝三月的乡饮酒礼由帝王发起,明帝率群臣在辟雍躬养三老、五更,郡、县、道则在学校举行乡饮酒礼。据文意揣测,郡、县、道的乡饮酒礼参与者应该是各级官吏而非平民。由此推测,史籍所现“春秋乡饮”春季的乡饮酒礼参加者多为官吏及士人,大约与平民二三月份忙于农事有关。所以,两汉时期对农民进行长幼伦理教育的乡饮酒礼举行时间正如《白虎通·乡射》所论,是在农闲的十月举行。

时人对乡饮酒礼的源起与性质有非常清晰的认识,如《白虎通·乡射》就阐述了举行十月乡饮酒礼的目的在于“尊卑长幼之义”,因为在春、夏两季时,农事、家事比较紧急,为了解决具体的事务,往往出现了长幼无序,小辈指挥或要求兄长、长辈的情况,所以才趁着农闲通过乡饮酒礼的形式“复长幼之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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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玄也称,乡饮酒礼是旨在“以礼属民”,让百姓通过这种礼得到教化,使整个社会形成“尚贤尊长”的风气。乡饮酒礼是“弟长揖让之礼”,也是治理教化万民之礼。

汉代乡饮酒礼时,至少会有祭祀活动、饮酒、奏乐、食肉等。郑玄注《乡饮酒礼》称,每年郡国在十月举行的乡饮酒礼上,党正要“邦索鬼神而祭祀……乡党饮酒”。服虔、应劭称汉代郡县祭祀之礼都按照士礼的等级予以执行,同样的,祭祀中“乐县笙磬笾俎”也参照士礼的等级进行。

所以,汉代行乡饮酒礼时祭祀、饮酒必不可少。祭祀活动中出现笙、磬、笾、俎等乐器和饮食器具,可见奏乐活动如影随形,音乐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内容,以此来教化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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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乡饮酒礼与先秦时期应该稍微有所不同。汉代乡饮酒礼遵循周礼的士礼,采取壹献、百拜之礼,百拜可以用来约束人们过量饮酒。发展到了唐朝,据孔颖达案乡饮酒之礼只有“壹献,无百拜”。只有壹献,无百拜,故饮酒时礼仪教化、约束的成分少了很多,饮酒相对随心所欲一些。

胡新生撰文认为战国时期以后,乡饮酒礼与先秦时期的礼有些不同,失去了原本礼所具备的“日常性、自发性和社会性”,仅仅是对古礼从形式上的一种模仿。故此,汉代乡饮酒礼时的壹献之礼大约对“百拜”的要求已经很松弛了,是否严格遵照“百拜”执行,暂且存疑。

(二)十一月冬至

每逢冬至日,帝王、官吏、商旅均休息不致事。《白虎通·诛伐》谈及冬至日“休兵不举事”,商人、旅者“不行”的原因,反映了冬至日不兴兵事、人们居于家室不出行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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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日帝王大多祭祀上帝,如汉武帝在初封禅于泰山后的第二年“冬至日祀上帝于明堂”,于元鼎五年的冬至日“亲郊见”,又在“太初元年……冬至,祀上帝于明堂”。《汉官六种》亦载“汉法……以冬至日祭天”。官吏则在这一日不用处理官署事务,可以回家与家人团聚,融洽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农人很早就为冬至日准备了。每年十月上辛日的时候就开始“渍麴”、“酿冬酒”以供冬至日使用。冬至日之前及之后的五天内夫妻要“寝别外内”,分开睡,还要提前“买白犬养之”,以备冬至日祭祀“祖祢”所需。到了冬至日这一天,人们用黍和羔祭祀“玄冥于井”兼及对“祖祢”的祭祀,还要像正月一样“谒贺君、师、耆老”。

《白虎通》载“时为冬……其神玄冥”,所以玄冥为冬季之神,四时之祭中“冬荐稻雁”,故冬至日祭祀冬神玄冥,为季节之祭。《史记·武帝本纪》正义引何休云:“生曰父,死曰考,庙曰祢。”可见祖祢指的是逝去的父、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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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轻重·山至数》注引《五经异义·古春秋左氏说》“古者日祭于祖考”,先秦时期对父祖采取日祭,并一直延续到汉代。如,汉文帝刘恒长期在军中生活,长大后还是未见到父亲,于是“日祭于代东门外”。冬至日祭祀季节神玄冥的同时,还专门用“黍羔”祭祀祖祢,将季节神与祖祢同列体现出对祖先的尊崇。因此,冬至日祭祀迎季、尊奉祖先以祈求庇护和福祉同在。

冬至日家族宴饮,并且像正旦日一样“谒贺君、师、耆老”,君师乃“治之本”,所以礼的宗旨之一就是“隆君师”。冬至日拜谒君师及乡里耆老并非仅指尊师敬老,抬高“君师”和乡里耆老的地位,而是旨在通过这种伦理教化的方式巩固并加强对基层的控制。

(三)十二月腊

十二月是和睦“宗、亲、婚姻、宾旅”的月份,旨在“讲好和礼,以笃恩纪”,从风俗上来讲是亲和、拉近人际关系的一个月份。腊日在十二月是个非常重要的日子,农人早在十月就开始准备腊日祭祀用品。如“冬酒”、“脯腊”等制造过程较长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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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最晚在腊日前的七日进入腊日活动的最后准备时间。腊日农人们准备的祭祀用品比较多,除了冬酒、干肉,还有熟食、米、肉类等。腊日祭祀的准备活动至少在腊日七日前进入倒计时,“十二月日荐稻、雁,前期五日,杀猪,三日,杀羊。前除二日,齐、馔、扫、涤”。

至少在腊祭那天的六日之前荐稻雁。所以,至少于七日前准备好祭祀用稻,并且弋射准备好祭祀用雁。五日之前杀猪,三日之前杀羊,两日之前准备腊日饮食且洒扫清除。“腊先祖五祀”之后,便举行家宴,按照辈分大小向尊长进酒,谒贺君师耆老。

腊日之后的一天也有祭祀活动,即“蒸祭”,这是对先祖四时之祭之一的冬烝。即便卑贱如奴婢也在这一日祭祀其母,《东观汉纪》载“腊日奴窃食祭其母”,身为奴婢不忘在腊日里祭祀自己的母亲,韩卓对此颇为赞许,也不再追究其窃取食物的偷窃罪了。腊日不仅是祭祀的日子,也是崇尚合家团圆的日子,平时不在一起居住的家人都聚在一起,对此彭卫已有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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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日之后的第二天被称作“小新岁”,人们在这一天里要“进酒降神”,按照“从小起”到大的顺序向尊长敬“椒酒”,祝愿尊长长寿安康。还要如同正旦日一样,拜谒“君、师、耆老”。运用伦理教化的方式达到提高和尊崇君师与耆老的地位的目的,巩固基层统治。

腊日之后的祭祀一直持续到三日之后。祭祀结束后,“请召宗、亲、婚姻、宾旅,讲好和礼,以笃恩纪”,与本宗族、妻族、友朋等宾客聚会,旨在亲情和睦、增强人际交往,其形式当为宴饮。史籍中存在一些关于腊日宴饮的记载,如:蔡邕《独断》记载,腊祭是一年中最后一次大规模的祭祀,可以“纵吏民宴饮”。华歆经常在腊日“宴子弟”。

郑玄十二岁的时候,跟随母亲回家,恰逢“正腊宴会”。所以祭祀结束之后应当是请亲族朋友宴饮相聚来增加交流的机会,增进感情,加强人际交往。因此,腊日活动至少从腊日之前七日就开始了,一直延续到腊日后三日,共计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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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时则》载,这个月天子需要“劳农夫”,目的在于使农夫休养生息。这样的理念在地方官府施政过程中也有所体现,如,东汉时期虞延每到“岁时伏腊,辄休遣徒系,各使归家”。这既是回家与亲人团聚,也是休息。可见十二月农闲时期,朝廷倡导农人休养生息,大约整个十二月农人都无需应对官府差遣,闲暇自处。

(四)正月正旦日

正月里最重大的休闲活动莫过于正旦日了。人们带着妻子儿女祭祀先祖,祭祀仪式结束后,便开始举行丰盛的家庭宴会。举家祝寿,依“年少者为先”的顺序向家长敬奉有助于长寿的椒柏酒,整个家庭在宴会上“欣欣如也”。《文选·蜀都赋》追记东汉蜀地居民正旦欢聚宴饮习俗,称“若其旧俗……置酒高堂,以御嘉宾”之后,人们开始走亲访友,“谒贺君、师、故将、宗人、父兄、父友、友、亲、乡党耆老”。

十月旦遗俗本质上来讲也可属于正旦日习俗,秦“以十月为正”,汉王朝建立后“因以十月为年首”,十月是每年的第一个月。虽然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以夏历(农历)正月初一为岁首,一直延续至今,但十月旦的庆典却延续下来。《后汉书·郅恽列传》所载“汝南旧俗,十月飨会,百里内县皆赍牛酒到府宴饮”即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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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上丁日,人们应该在门口祭祀道路神祖神“以祈福祥”,“成童”及以上则应该“入大学”,利用农闲时间学习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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