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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购货物约定有返利该如何做账呢?

 轻松财税彭怀文 2023-02-10 发布于四川

企业采购货物约定有返利该如何做账呢?

我们公司是经销商,厂家给了我们的返点体现在下次货物成本里,举个例子:第一次我们拿了10000的货,对方给开10000票,下次拿货给2000返点,下次我们拿10000的货,只要付8000,厂家给开8000的票,我们怎么入账呢?进销存系统里是按返点前的金额入库还是返点后的金额入库呢?

解答:

根据描述,返点是否能够收到是存在一定前提的,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二条规定的“或有事项”: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基于谨慎性原则,“或有事项”准则第十三条规定:“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因此,当企业取得返利是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在没有实际取得返利时,会计核算就不应确认为一项资产(应收),同时购进的存货也不能按照扣除返利后的金额确认购进成本。

当然,如果企业取得返利是确定的,即企业在可预期的未来(比如本年度内)肯定是能取得返利的,且返利金额也是可以准确计量的(如有固定的计算比例或方法等),则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如下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 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 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综上所述,对于采购方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返利存在不确定性的

1.初次采购时,不确认后期可能存在的返利,采购的存货按照返利前的供应价(以下简称原价)为基础确认入库成本。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按原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第二次等以后采购时,享受到了以前返利的,当期采购的存货按照原价为基础确认入库成本,返利冲减前期存货成本或出库后对应的成本(费用)金额。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当期采购,按原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红字,冲减还保留在存货中对应的返利价值)
主营业务成本等(红字,冲减已经出库部分对应的返利价值)

贷:银行存款等

第二种:返利是确定的

1.初次采购时,确认后期确定能收到的返利,采购的存货按照返利后的价格为基础确认入库成本。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按折后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他应收款-xx返利等

贷:银行存款等

2.第二次等以后采购时,享受到了以前返利的,当期采购的存货同样按照折后价为基础确认入库成本,返利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当期采购,按折后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他应收款-xx返利等(新增的应收返利)

贷:银行存款等

其他应收款-xx返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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