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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七十四章笔记(民不畏死)

 磐桓子 2023-02-14 发布于宁夏

第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zhuó],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人民不畏惧死亡,怎会怕以死来恐吓?如果使人民常在死亡的恐吓中,对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有专管诛杀者杀戮,代替专管诛杀者去杀人,就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少有不伤自己的。

本章继续前两章治理天下,当时战国统治者施行苛政和酷刑,滥杀百姓,压制民众,最终人民不堪忍受,导致不畏惧死亡。

民不畏死,从个人是生无可恋(无可生之念)、生不如死、铤而走险;对社会是局势动荡,人民难以安身立命,无可生之路。

72章是“畏威”,畏威使天下大乱,这章是“畏死”,更加深一层,常理人是贪生怕死,常言“好死不如赖活着”,然而一旦思想出问题,社会局势出问题,人民不怕死,人性泯灭,没有任何约束敬畏,用死、酷刑是无济于事;俗话说“穷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所以,以畏威铸大乱,以畏死酿大祸。

千年的法制都有“死刑”,而刑法的教育震慑在“杀一儆百”,少惩而多教,蒙卦初爻“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启蒙用刑人的教育方式;而“民不畏死”,就失去启蒙的教育意义。

陈胜吴广起义,就是民不畏死“官逼民反”的历史事实。秦二世询问情况,众人告知有造反,秦二世一听急了。叔孙通说“天下太平,只是盗贼”。秦二世转怒为喜,让御史把说造反的人抓起来投监,说是盗贼的人无事,又赐给叔孙通财物并升为博士。而叔孙通回家后,卷起行李逃走。叔孙通把握时事,知道秦朝无可挽回,再说什么都无济于事,明哲保身,投奔刘邦,后在汉朝立名立功。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zhuó],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这里含有替天行道的意思,而老子认为人代表天行事,会自伤其手,73章“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所以畏惧天意,“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不擅自行事天的诛杀职能,这是从“天”即“道”的角度而言。

历史长河中,大快人心的惩奸除恶、除暴安良、锄强扶弱,人心所向广为称道。同时,徇私恣情的暴乱结局,都是国破家亡、国退民衰、社会动荡的惨状,借乱世逞武能,终究“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自遗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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