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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广东土客大械斗起因(方志考)

 风吟楼 2023-02-16 发布于广东

清代咸、同年间的广东土客大械斗,最近讨论颇多,笔者翻阅多方地志,发现这是一场官方纵容失位、乡绅争斗失控、民众胁从失命的悲惨事件。参考方志包括清末民初的《广州府志》、《开平县志》、《高明县志》、《恩平县志》、《赤溪县志》等。除了《赤溪县志》是偏客民,其它地志都是偏土民。现分别纂录内容如下:

清初客家迁徙珠三角方志考

民国《赤溪县志》 “边界虽复,而各县被迁内徙之民能回乡居者已不得一二…粤吏遂奏请移民…于是惠潮嘉及闽赣人民携家赴垦于广州府属之新宁、肇庆府属之鹤山、高明、开平、恩平、阳春、阳江等州县,多与土著杂居。”

嘉庆《增城县志》 “客民者,来增佃耕之民也。自明季兵荒迭见,民田多弃而不耕…康熙初…时则有英德长宁人来佃于增…未几,永安、龙川等县人亦悄悄至…益引嘉应州属人杂耕其间,所居成聚。”

民国《开平县志》 “先是客籍散居县属者不一,自雍正十年,粤督鄂弥达以开垦荒地,招惠、潮二府贫民给资来此。”

光绪 《高明县志》 “夫所谓客籍者,其始全佃户也。因开垦而招徕,因招徕而附籍。宅我宅;田我田;寒也,授以衣;饥也,饩(赠送)以粟;为之贷牛种,为之谋家室。”

道光《佛冈县志》 “国初,自韶、惠、嘉及闽之上坑来占籍者为客家。”

笔者按:清初为了防御台湾郑氏而禁海,逼粤沿海居民内迁。让广东沿海居民流离失所,死伤惨重。几年后再复界,回迁原居民已经十不存一了。因此大批客民迁移到珠三角沿海,其为后来的大械斗埋下了因子。如果个别客民迁移,可能被土著同化。但是大量客民迁移,带来言语、习俗都与土人有差异,官方并没做好隔离划片规划,双方杂居之下,容易因为争夺各种资源而生怨。参考如今的以色列与巴勒斯坦、塞维利亚与科索沃。

械斗前土客关系方志考

民国《开平县志》 “虽他族逼处,然一向相安。”

民国《恩平县志》 杨乙写给马从龙的劝阻信中写道:“籍隶于斯,多有历年,彼此相安,未尝有切齿痛心之恨。”

民国《赤溪县志》 “各县土客相处百余年来,向无猜嫌。客民因方言与上有别,又性坚毅不苟,与人彼此颇难融化,然偶或龃龉,一经调停,亦可冰释,犹相安也。”

民国《赤溪县志》 “夫土客至杂处也,则因于客民方音既已有别,又皆坚韧耐劳,富有独立性质,所习不与土著同化,于是感情不无扞格(抵触),彼此或起猜嫌。”

光绪《高明县志》 “(客)生齿日繁,徒党日众,俄而预土流,俄而占学额,识者忧焉。”

光绪《高明县志》学籍篇中特别记载: “乾隆四十五年…高明县举人罗禛等控告谢国佐、黄宗启、何秀海、李仁芳、叶常华等冒籍骑考报捐一案…..”

民国《恩平县志》 “咸丰六年,邑候徐公谕土客联和,客人阳顺阴违,土著回乡多为所陷,据情禀官,置若罔闻…是年为岁试期,客人贿讬邑候准在肇庆考文武试…客籍进庠者文武六名,土著咸报不平。”

民国《赤溪县志》 “独新宁客民屡请入籍与试,皆为土著所阻。”

笔者按:据上所述,土客杂居百余年基本都是小怨而无大仇,各自相安无事。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学籍问题,学籍的问题就算如今高考制度也是限制户口,不能跨市考试的。但是在当时是一个棘手问题,客民大量迁徙,住地离原籍路途遥远,无法回籍考试。但是随意入籍,又损害了土人利益引起不满。两难之下,后来有些地方是限制居住年限入籍或者增加少量籍位给客民来调和矛盾。

土客械斗导火索—红巾(天地会)起义

光绪 《广州府志》 “咸丰四年,夏五月红巾贼起。先是粤省莠民聚众拜会,其党分布各州县,约期皆反。四月东莞贼何六首扰石龙墟。未机,陈开等亦在佛山倡乱。而省城北李文茂、甘先、周春、陈显良等聚众佛岭市应之,还逼省城。又有林洸漋、李大计屯省河之南。水贼关巨、何博份等沿海攻掠。此外如陈松年、吕萃晋等起新会。陈吉,梁楫等起顺德。陈金缸、练四虎等起清远。高六、邹新兰等起龙门。其余啸聚众党羽,私相部署者不可胜犯,从逆者裹红巾,服梨园衣冠,造洪顺堂印,设将军、元帅、先锋、军师伪号。名其党曰洪兵,官军麾旗用白,贼遂名白兵。

民国《开平县志》 “咸丰四年,秋七月十九日,红巾贼陷城,知县庆樟、城守关镇邦、典吏林镛死之。”

民国《恩平县志》 “咸丰四年,邑境红匪做乱,梁亚喜在东成墟,谢莲子在良心洞,何礼正在金汎垆,伍学卓在杨桥墟各树红旗。啸聚党羽四出诈迫人入会,地方骚然。”

光绪《高明县志》 “咸丰四年,六月,红逆据城。时土匪入会者十之二三,客匪入会者十之七八,皆以红布缠头,四出勒索钱银。” 注:知县张作彦弃城而逃。

笔者按:咸丰年间,当时叛乱四起,北面有捻军起义,中南部太平天国起义,南方两广就是红巾起义(也叫大成国起义)。红巾起义聚集了众多粤剧武生,如起义领袖之一李文茂就是粤剧老倌。动乱长达10年,从广州珠三角地区开始,一路蔓延到广西,多地爆发叛乱。官府的注意力都给吸引到这次起义中。再加上第二次鸦片战争同时爆发,广州被英法联军攻陷,总督叶名琛被俘虏,造成整个广东的态势更是混乱。动乱无序的社会,容易让绅士、民众恐慌,纷纷抱团组局来自保。

土客械斗的起因方志考

土著方观点:

同治《高要续修志稿》中把械斗原因归咎为客民挑起械斗,是客贼,械斗为客匪倡乱。

“咸丰七年,高明客匪倡乱,新兴、开平、恩平、鹤山客匪应之,高要南边水毗连各邑,客匪亦应之,六邑皆受祸,高明为最剧,城乡士民被其焚劫杀夺,逃难解散,邑为之空。”

民国 《恩平县志》 中把械斗原因归咎为:(客民)潜谋不轨,佃耕土著之田抗不交租;客民佯托官军,诬土著为匪党,肆行杀戮。

“(咸丰四年)七月,客人持其破谢莲子之功,视土著如无物,多置军器,口出大言。阴与城东西北客籍,鸡啼营、浴水、西坑、尖石、夹水等洞二百余邨联络,潜谋不轨。至十月所有佃耕土著之田抗不交租。”

“客人素与土人不协,常欲借端启衅,图为不轨。(马从龙等)及得令,益自恣睢,结寨云乡、大田,佯托官军,诬土著为匪党,肆行杀戮,各邑又潜为勾引蔓延六县。”

民国《开平县志》中把械斗原因归咎为:客民先因泄愤剿匪,又因客勇良莠不分,遂乘红匪之扰,势焰气扬、狡焉思逞,然后焚掠土乡,占据田庐,淫掠妇女,发掘冢墓等。

“不图(客)生齿日繁,祸心潜蓄,遂乘红匪之扰,狡焉思逞,时客中富豪有高三者,幼子为红匪掠杀不惜倾家泄愤。附贡生张宝铭资之,推武举马从龙为魁首,从龙以剿红匪为词,请于粤督叶名琛,既得令,挟以诳众结六县同心之约,立寨云乡、大田。同时起事良莠不分,日肆焚杀,占据田庐,淫掠妇女,发掘冢墓,官府不容过问,土著未敢讼言,冤深恨剧,誓不两存,而土客之祸深矣。”

“客人既狝(杀)红匪,势焰气扬,竟将迳口土著平塘、那陈坑等村焚掠殆尽,邑之东北路受害自此始。”

光绪《高明县志》中把械斗原因归咎为:客民籍红旗以济其奸,竖白旗以售其诈;挟官长以令绅士,借军需而剥闾阎。质疑客勇身份,指其原为红巾贼,假为客勇并引贼灭了当地土勇,后势独大而挟官铲土,至使阖邑流离,尸骸枕籍。

“咸丰年间之祸为尤惨,客匪之乱,始则籍红旗以济其奸,继则竖白旗以售其诈,终乃合恩、开、新、鹤之客匪,专攻一邑,以肆其凶,掘祖坟,杀老稚,焚庐舍,据土田,掠妇女。至使阖邑流离,尸骸枕籍,此诚古今所未有也。”

“逮红巾四起,蹂躏三方,(客)遂乃豺牙密厉,虺毒潜吹,挟官长以令绅士,借军需而剥闾阎。洎乎丁已,竟敢盗兵焚毁我村落,劫掠我资财,削平我庐墓,霸占我城池,剪焉倾覆无所控告,流离转徙,道殣(饿死)相望。”

“客匪首李天参、叶帝福勾引红逆攻破泽河乡,诡立奸谋,遂挟土绅谭晶、谭凤来、莫家修等迫知县张作彦回衙,红逆时已逃遁,由是客匪挟官鱼肉土人,民不聊生。”

光绪《广州府志》 中主要讲述台山的情况,恩平开平先爆发土客械斗,但官吏不敢过问,因此引起了当地客民注意,开始蠢蠢欲动,并于咸丰六年“三月客贼起焚劫那扶等处”。此为台山土客械斗开始。

“自咸丰初,恩平、开平等处土民与客民不和,屡相仇杀,官自咸丰初恩平开平等处土民与客民不和屡相仇杀,官吏不敢过问,至是新宁(台山)之客民亦思蠢动。(咸丰六年)春夏间逆首武举钟大镛,生员郑镕、黄腾芳、傅腾辉、武生余济高等,在邑属西路那扶、万倾洋、深井、大门、大潭、大顶等处地方纠伙立寨,招集外贼焚杀。而中路大龙湾、河洲、小旅山。东路蟛蜥塘老村、白石坑等处逆首武生钟毓灵、生员吴福祥、叶香等应之,三月十二日那扶、万倾洋客贼勾连恩开客贼焚劫那扶等处二十九乡。拒伤那扶营总司杨兆梦、外委潘连标及兵丁十二名。”

客家方观点:

民国《赤溪县志》专门用很大篇幅讲土客械斗,多站在客民角度为其辩护:

1、 强调客民在红巾叛乱中,护城有功。

2、 说客民挟官铲土是污蔑,实际是土人想仇客分声。

3、 讲土人多胁从红匪,挑起土客械斗是为了逃避官方追究。

4、 又说某些土人因当地土强客弱,为抢夺客民田产而挑起双方械斗。

5、 说新宁(台山)械斗起因是土人先抱团组局、预谋不轨,客民是被迫反抗。

6、 强调客民不是贼匪,土客双方互斗,若论罪彼此相等。

“咸丰四年红巾贼起,恩平土匪围扑县城,知县郭象晋专募客勇防守。时高明开平鹤山等县城及肇庆府城亦有贼来攻,悉募客勇守之,俱无患,又开平土匪谭亚受、余兆表等纠集沙河江门等处贼入踞长沙,由荻海登岸图扑新宁县城(台山),知县杨德懿调各堡乡团分防要隘,复谕客绅杨锦澜等招募客勇到城固守。未机红巾土贼大鲤鱼,何稇仔等攻陷鹤山县城,知县马彬被戕,阖略眷役俱及于难寻。该县客绅举人马从龙、张宝铭等奉总督叶名琛谕饬,统带客勇协助官军收复城池,连破沙河江门长沙等贼营,擒获土贼大鲤鱼,何稇仔等斩之,报闻省宪,嘉许客民勇敢,奏奖。”

“有差复令新任鹤山知县沈造舟督查同存城干系,李其盛统率客勇搜剿余贼。时为贼目及附贼者多土属人,闻剿俱之。乃煽布谗言谓:客民挟官铲土。众惑之因是:仇客分声。乘势助匪杀掠客民,客民起而报复,遂相寻衅,焚掳屠戮而成械斗矣。”

“开平歇马,梁姓土人有曾附贼者,虑官捕治,又兼伊族与郑吴二姓争山地建村有隙,惧为郑吴所并,思釀土客斗祸以解之。乃贿使土匪迭在塘迳地方伺杀客民,稍与抵抗,即乘机追逐焚掠,高坪十字路獭弗一带客村男女多遭诛。”

“开平土人与客仇斗之事以起复,籍是煽动各县土属联同逐客,时土势强和客寡弱,间有土绅亦以为客易剪除,图占其村居、田产以自利而符和之。于是恩平高明等县土属又起而与客为难,视凡说客话者皆引以为敌,而斗祸益烈。”

“咸丰四、五年,新宁土人鉴于鹤、开、恩、高等县土客斗杀祸至惨剧恐将波及,故凡居近客村者皆时会约和好相安无事,讵至六年有土绅李维屏、陈兆松等潜与开、恩客属约期来宁起事函件以耸动之复,伪造此等书函抛弃途中,故使拾获以相传播。于是土众惑起而仇客,遂在塘底上泽六堡设吉昌、均和等局,冲篓设升平局,潭溪、都斛设隆平、安良等局,海晏设捷胜局,又与开平土属联设元胜局。各招集积匪、土贼千属百名以乡丁为向导于三、四月间先后起旗(开、恩、新等县土著为红、客民为白)分向各方客村围杀,客村亦各选壮丁与御而斗事起焉。”

“按土客械斗实由于分声寻衅而起,客民原非贼匪也。况当相斗时,其焚掠屠戮、残忍惨酷互为报复之手段,亦彼此相等。以矛攻盾,厥罪惟均。”

土客械斗初官方的态度

民国 《恩平县志》 “先是红匪之叛,恩、开土人为匪胁从者固多,大吏深悉情弊。客难猝发,请愿吁乞剿办,遂概弗许。徒以土客械斗批行解散,客人之祸愈不可收拾矣。”

民国 《赤溪县志》 “咸丰五年,有开平士绅梁元桂者,时京师在都察院诬控客民谋叛焚掠,请饬粤兵进剿,随奉谕旨着省吏转府查办,署肇庆府同知李时芳乃以客民保守郡县各城有功,遭土匪仇杀相关等情据实上闻省吏,遂通饬鹤、高、开、恩等县严责酿事上绅交匪惩治,并各派兵勇弹压均无效,嗣是而后互斗连年。”

民国 《开平县志》 “官府不容过问”,“ 咸丰五年四月,知县彭庆云以土客失和详请调兵,不报。”

光绪 《广州府志》 “官吏不敢过问”

笔者按:大概因为红巾起义中,多为本土人,当时官府对本土人多不信任的,其实红巾军中土民客民都有,陈金缸、戴子贵等就是客民。而客民在剿匪中立了功。加上“皇权不下县的传统”。因此械斗前期官府是偏帮客民,或两不相帮,渐渐矫枉过正,至使部分客勇开始恃宠而骄,引发土民反弹,双方在乡绅带头下组局互斗,时态逐渐失控。到了官府想协调、调和的时候,双方手上都有血债,仇恨深种,无法换回。

总结

当时各地方志相关记录,其实都是械斗的延续,从“武斗”变成“文斗”的产物。从现代的角度来看土客大械斗,其实是可以消灭于萌芽之中,由于官方纵容失位、乡绅争斗失控、造成民众胁从失命的悲剧。愿国人以史为鉴,勿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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