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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广东土客大械斗杂记②(地狱在人间)

 广州玉 2023-02-20 发布于广东

前言:避免不必要的纷争,不标注土方客方。只引方志、古籍内容。

一、山中血书(妇幼之劫)

土客械斗结束多年后,有樵夫进深山砍柴,发现岩壁上多行血书,得诗几首:

“雨雪云飞剧可悲,长辞楚帐有虞姬。半生岂料遭磨蝎,最是伤心话赤眉。”

“脱身仍未得生还,为采靡芜泪暗潸。回首故园何处是,我来频上望夫山。”

“弱质何堪做缧囚,重圆破镜此生休。危崖屹立空千仞,以我差同意坠楼。”

“地老天荒恨若何,归魂长托此山阿。愿教残壁题诗在,散作人间子夜歌①”。

原来是械斗中被掳掠的刚烈女子,中途用计脱身,为气节而跳崖自尽,生前留下的绝命诗。

咸丰四年(1854),甲寅年木强而土弱,而古冈州,冈为山脊,属土,强木克弱土。时运不济,一场大浩劫正降临古冈州大地。浩劫中妇女儿童首当其冲,性格倔强者犹如上面题诗跳崖的烈女,当乡村被攻破即自尽“妇女荏弱,自知不免,虑为贼污,投环自经不可胜纪①”。若天性懦弱者则被转卖他乡“贼掠卫城妇女,恣行淫秽,择其有姿色者,留之军中,余以巨舟泛海,载至澳门、香港及香山、石龙等处,贱值发售①”。最为悲惨者则被奸杀“妇女被掳,尽遭淫秽,有孕者则破腹堕胎①”;“年方及笄,匪裸而剖其腹死④”。

而儿童更是被遗弃的对象“仓皇出走...间有少女随行,反嫌重累,不索聘财,得所依托,辄许之。①”当兵灾加饥荒,孩子更是被明码出售“十五岁以上南通卖价值一两数钱或易米一、二斗(按当时的价格相当于18~36斤米)⑤”。更有残忍者杀害敌方孩子来泄愤“所掠小儿,悉以长竿从尻骨贯之,气不殊绝也,手足犹盘旋弗休①”。最凄凉的是夜晚逃命路过敌村,避免小孩啼叫惹祸“用棉花塞小孩口或以鸦片烟膏涂口使醉勿啼,因是闷死者甚多②”。

真是伤心惨目,有如是耶!

二、屠村灭族

所谓生逢乱世,人如蝼蚁,命如草芥。据民国《赤溪县志》预估十四年的械斗双方“死亡数至百万”。而这个令人侧目的数字将从相互屠村开始:

“罗姓石板村只许妇孺及老弱之男子出走,其余壮丁留守,及匪众围攻,村人竭力抵御,至药弹俱罄,匪凫水过塘,巷战杀伤相当,卒因众寡不敌,罗万躍登楼上,匪纵火焚之。罗崇叶女,年方及笄,匪裸而剖其腹死,男妇溺于塘者,积尸几满④”。

有小湴村被“破闸入村,人初犹巷战杀贼数十,卒力尽被杀,老弱妇女匿后山,焚死四百余人⑤”。

有横陂村被“屠男女老幼六七百人,所有屋宇付之一炬,哭声震天⑤”。

有松柏山各乡,被“围困七昼夜,水泄不通,援绝,村陷。死者二千余人,绅士十四人遗尸满溪⑤”。

当各村被糟蹋的差不多,城市也不可避免要遭殃了。

'咸丰七年...明城外附近村庄俱被焚毁,男妇老少走入县堂隐匿,东西仓底避难,其逃入学宫及庙宇并入民舍者被杀无遗,遂霸占田土,挖掘山坟,掳掠妇女,人无业尽流离外县矣③'。

'同治二年...广海城,时城内商民数万,日将晡,突闻城破,各自逃生,哭声震天,街衢填塞。贼纵兵肆杀,流血成渠。妇女荏弱,自知不免,虑为贼污,投环自经不可胜纪。惟南门贼骑稍稀,土人争趋,湾内罟舟数百艘,多所救活。贼闻之复追至海滨,及其未登舟者,亦胥被杀掳。城内伏尸山积,死者四千余人 ①'。

当双方都杀红了眼,有些地方“绅士遇害,杀掠一空,尸骸枕籍 ③”。有些地方更是“被害十存二三 ③”。正是“凡土客互斗地方,皆白骨遍野,髑髅成堆,即方之古战场亦无兹惨象 ②”。而对于俘虏“于杀戮外,则择其年轻男子悉载出澳门,卖往南美洲秘鲁、古巴等埠作苦工,名曰卖猪仔②”。

三、民之悲歌

对于某些乡绅来说,械斗是利益之争。而对于百姓,却是生死边缘的事。当死者长已矣,而存者且偷生。躲过死亡的百姓,逃命是第一选择。但是厄运并不会轻松放过他们。

百姓“仓皇出走,三县之民,数万道路流离,襁属弗绝,父母妻子不能兼顾④”。把身上“一切牛马服物从贱发售,亦无有应者④”,大概都觉得自身难保。

难民首先要面对住宿问题,有亲戚者投靠亲戚去。余下难民“结茅而居,遍布原野①”“无论鹿场町疃,皆难民露宿焉①“,“无村居者,皆风餐露宿,流离惨状,不忍目睹②”

还要面临水土不服、疾病丛生,“因是水土不习痢疾暂生②”,“害风露、犯蒸湿而致疫以没者,所在多有②”。

活者受苦受难,死者更是不得安息。“墓茔为贼所及,悉被掘曳,圹坚者辄以巨炮洞开,积薪焚之。否则持函勒赎,给以他骸①”,“发掘山坟,改葬其先骸,害及枯骨,惨无人道⑤”。

俗话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这时饥荒也降临了。“咸丰五年,时值饥荒,升米七十二文钱,饿殍载道⑤”;“咸丰六年,是年大饥,恩阳南路交通断绝,升米价七十文⑤”。相关资料记载道光十八年,高要县100斤稻米要约300多文钱, 按清代单位一升等于1.8斤, 则一升约等于7文钱左右。可见咸丰年,四邑地区粮价已经涨了10倍!

因为械斗,路断粮贵,百姓只能吃野菜、草根、树叶、牛皮等。尤其械斗后期,一旦被围困,那人吃人也是不可避免。

同治元年八月,高明城復城之战,“城内,粮米俱绝,食及草根、木叶、牛皮骨俱尽③”

同治二年六月,“大隆洞.......饷源久竭,军无宿饱 ....... 洞内僵尸横路,白骨蔽原,腥秽之气熏天触地①。”

同治二年八月,广海城復城之战,城内“粮食且尽,乃大加搜刮,杀而食之。闻东门池畔,有巨石一方,贼日支解数十人于其上①。”

同治三年,五坑地区,被围百姓“无路出掠,人众粮少,人自相食⑤。”

同治五年,那吉山区,被围百姓“夏雨连绵,内无所掠,粮食将尽,採摘野菜,暑湿交侵,疫疠流行,死者什众⑤。”

正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四、结语

一场源于民间的大械斗,时历14年的(1854~1867),造成百万百姓的伤亡和流离失所,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前所未有之事。这其中的痛苦和教训,值得深思。愿以史为鉴,勿重蹈覆辙。

参考资料

①同治《海隅纪略》陈碧池修

②民国《赤溪县志》王大鲁修,赖祭熙纂

③光绪《高明县志》邹兆麟、蔡逢恩等修

④民国《开平县志》余棨谋编

⑤民国《恩平县志》余丕承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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