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介绍明朝制度之前,先了解一下明朝的官阶等级:明朝铨官制度为九品十八级,官吏所领取的俸禄、座轿等级、衣服颜色等,都是根据品级而定的。品级如下图所示: 9品18级 明朝官职中的赠官: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皆为正一品,三公为赠官,是虚衔。如:宣德时期,授英国公张辅为太师、黔宁王沐英的次子沐晟为太傅、宁阳侯陈懋为太保。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皆为从一品,三孤也皆为赠官,为虚衔。如:于谦于少保,生前最高官职为少保。(成化帝平反之后,又追赠了太傅。) 于谦墓碑 太子三师: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皆为从一品) 太子三少: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皆为正二品)太子三师、太子三少为东宫辅臣,皆为怎管。如:太子少师:姚广孝等等。 在明朝,六部(吏、户、礼、兵、刑、工)的尚书,大理寺的大理寺卿,都察院的左都御史,通政使司的通政使合称“九卿”或“大九卿”。言归正传,下边开始详细介绍明朝中央行政机构。 明朝洪武十三年(西元1380年),洪武帝罢中书省,废丞相,丞相的权利直接分给了六部,延续1500多年的宰相制度被废除。废除宰相之后,明朝政府构成如下: 明朝中央政府 详情:内阁:洪武帝废除宰相制度,皇帝事物繁多,增设辅官,以帮助皇帝处理事物,永乐帝即位后,特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内阁制度至此建立。成立之初,只是皇帝的咨询机构,并不拥有实权,到宣德时期,内阁获得票拟权,开始获得部分权利。至正德、嘉靖时期,经李东阳、杨廷和、夏言、严嵩、徐阶等几代首辅,内阁权利空前扩大,至万历年间,内阁权利达到顶峰,内阁首辅张居正权利甚至超过万历皇帝。内阁成立前期,帮助皇帝决策的大学士皆为正五品,地位从低到高分别为:东阁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建极殿大学士、中级殿大学士。 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 兵部、刑部、工部。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皆为正二品,尚书之下,设左右侍郎,皆为正三品。六部其余人员的设置,没有定额,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以吏部为例,展开讲述。吏部:掌管文官的任免、考课、勋封、升降、调动。下辖四司: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考功司。 吏部官职等级 其他五部,除了职责不一样,基本官职设置,官位大小设置与吏部一样,户部与刑部都设有十三个清吏司,分别对应十三个布政使司。(如:湖广清吏司) 厂卫制度:锦衣卫、东厂、西厂构成明朝的厂卫制度。 锦衣卫是明朝的军政搜集情报机构。锦衣卫都指挥使为正三品官职,锦衣卫设置与军队卫所一样,后边会详细介绍。洪武十五年(西元1382年),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洪武二十年被取消,永乐登基后恢复,并增设北镇府司、南镇府司二处诏狱,为锦衣卫下设机构,永乐时期过于跋扈,为皇帝所不器重,直到明朝灭亡,都一直被东厂和西厂压着。 锦衣卫官职表 东厂:明成祖于永乐十八年(西元1420年)设立东缉事厂(简称东厂),由亲信宦官担任首领。东厂权力在锦衣卫之上,只对皇帝负责,不经司法机关批准,可随意监督缉拿臣民。东厂的首领称为东厂掌印太监也称厂公或督主,是宦官中仅次于司礼监掌印太监的第二号人物。通常由司礼监中排名第二或者第三的秉笔太监担任,其官衔全称为“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东厂的属官有掌刑千户、理刑百户各一员,由锦衣卫千户、百户来担任,称贴刑官。 西厂:西厂是明朝特有的官署名称,全称“西缉事厂”。明宪宗时为加强特务统治,于成化十三年(西元1477年)于东厂之外增设西厂,与东厂及锦衣卫合称厂卫,用太监汪直为提督,其权力超过东厂,活动范围自京师遍及各地。后因遭反对,被迫撤销。正德元年短暂复开五年后又被撤销。 宦官体制:内庭二十四衙门 十二监、四司、八局 十二监:司礼监、御马监、内官监、司设监、御用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 四司: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 八局: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 内庭二十四衙门,司礼监权力最大,掌管批答奏章、传宣谕旨,总管所有宦官事物,兼顾其它重要官职,是宦官系统中权利最高机构,可以说是宦官第一衙门。明中期以后能干预到外庭,甚至影响皇帝的决策。 皇宫辅官:前边讲到的三公、三孤,是属于皇宫辅官的范畴。皇宫辅官还包括管理宗室的宗人府。宗人府 宗人府:掌管明朝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并按时撰写帝王谱系,记录宗室成员子女的嫡庶名称封号、嗣职袭位、生卒年间、婚嫁、丧葬谥号等事。 洪武年间,秦王、晋王、燕王等宗室亲王担任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永乐登基后,害怕宗室权利过大,模仿自己,宗人府降级为正五品衙门,宗人府的职责也基本划归户部。 东宫辅官:由东宫辅臣(太子三师、太子三少)、詹事府、左右春坊、司经局组成。 三法司制度:刑部掌管案件的审理、都察院负责纠察,大理寺负责复核案件。 都察院:都御史职责 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 都察院 大理寺:相当于法院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鸿肺寺卿,正四品,招待外宾。 通政使司:掌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即朝廷的文书都要先交到通政使司,然后上呈皇帝,朝廷下达的所有命令文书,都要由通政使司审核和传达。 言官体系:由六科给事中和都察御史构成。 六科给事中:明代给事中不再隶属于其他单位,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机构,由于给事中分掌六部,故称六科给事中。六科的掌印长官都给事中不过是正七品,下有左右给事中为从七品,另还有给事中(从七品)若干,各科人数不同,但六科的权力确实非常大。 “六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凡内外所上章疏下,分类抄出,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 国子监:明朝最高学府和教育管理机构。 国子监下设:衍圣公1人、正二品;祭酒1人、从四品;司业1人、正六品;五经博士5人、助教15人、典簿1人、正八品;学正10人、正九品,学录7人、典籍1人、教授1人、从九品;掌馔2人、未入流。 翰林院:官员出仕的起点,相当于中央秘书处。 太医院:明代服侍于皇宫的医疗机构名称。太医院院使为正五品、院判为正六品、御医为正八品。大使、副使未入流。 上林苑监:明代管理皇室苑周的机构,置左、右监正各一人,正五品;左、右监副各一人,正六品。 僧录司:掌管有关僧侣等相关事务,下设左、右善世 各一人,正六品。 五城兵马指挥司:明代北京、南京设东、西、南、北中五城兵马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之事。 明朝中央政府,中央官职已经基本展开。五军都督府,放在下边明朝军事卫所制度讲。 明朝前期的军事卫所制度 洪武起兵之初,设大元帅府掌管全国军队,后改为枢密院,后又改为大都督府,废除丞相后,为分散兵权,将大都督府一分为五。(相当于今天的战区) 五军都督府:即前军都督府、后军都督府、左军都督府、右军都督府、中军都督府的合称下辖16都指挥使司。明朝共置有21个都司,其中奴儿干都司、乌斯藏都司、朵甘都司等,并不隶属于五军都督府管辖。 都指挥使司职责:经历司、断事司、司狱司三个职能机构分别负责处理来往公文及刑狱之事,都司内部的分工大体是,都指挥使及同知、佥事,以其中一人统领司事,称为掌印;一人负责练兵,一人负责屯田,称为佥书。 都指挥使司下辖卫(卫指挥使司),一个卫所有5600军士,分别来于5个千户所,卫所军官设置: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事(正四品)、卫镇抚(从五品)。[锦衣卫等部分卫所,任务职责特殊,官员品级、人数设置与一般的卫所有区别] 千户所:由1120个军士组成,下辖10个百户所,千户所官职设置如下:正千户(正五品)、副千户(从五品)、所镇抚(从六品)。 百户所:由112个军士组成,下辖2个总旗,百户所长官为正六品,百户下设2个总旗,总旗没有品级,总旗之下设5个小旗,小旗相当于班长,也没有品级。 明朝地方行政机构详情 明朝将元朝地方的中书行省,权利一分为三,设三司进行管理。 地方行政机构 明朝地方行政一般分为三级,即:布政使司----直隶州-----县,或布政使司----府-----县。也有一些特别的,分为四级:布政使司-----府--------属州----县。布政使司下设: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督粮道(征收田赋)、督册道、督学道、清军道、驿传道、分巡道、分守道(向各府催办公事)、经历司、司狱司、照磨所、理问所等诸多部门。 都指挥使司:上边卫所制度已经详细介绍,这不过多的介绍。 提刑按察使司:省一级设立,提刑按察使、正三品官职,副使正四品,下设佥事、正五品。副使与佥事分道巡查。 宣慰司,是明代介于省与州之间的一种偏重于军事的监司机构,一般掌管军民之事。是地方机构。宣慰司长官官称'宣慰使',是负有承上启下的一个地方区划的军政最高长官。宣慰司置宣慰使3员(从二品),宣慰司同知1员(从三品),副使1员(正四品)和经历、都事等官。如播州宣慰司,播州既是地名,又是一级行政区划,宣慰司是播州区划内的最高官府,宣慰使是播州区划内的最高军政长官。 明代巡抚:明代巡抚拥有一省行政、军事、监察、司法等各项权力,与总督同为地方最高长官。萌芽于永乐时期,永乐十九年(西元1421年)四月,永乐帝派尚书蹇义等26人“巡行天下,安抚军民。初创于宣德、正统时期,逐步发展于景泰至正德时期,到嘉靖年间基本确立。 明代总督: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官阶为正二品。正统末因事而设,事毕即撤,成化五年,成定制。 明代督抚:始终为钦差大臣,名义上为三司的长官,具体事物仍由三司处理。 参考资料:大明会典 明太祖实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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