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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铁腕处理“秘鲁华工案”,晚清政府说“我们也曾强硬过!”

 清風明月逍遥客 2023-02-24 发布于北京

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正经历数千年未有之变局。

李鸿章作为晚清重臣,继承了他老师曾国藩的“守定和约,绝无更改”主张, 一再强调“各国条约已定,断难更改”, 中外交涉事务,必须“谨守约章”。他希望以不平等条约作为对列强的约束,以为只要遵守条约,列强就无机可乘。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西方列强先后签署了《烟台条约》、《天津条约》、《中法新约》、《马关条约》、《中俄密约》、《辛丑条约》等不平条约。但事实证明西方列强贪得无厌,总是能找到理由开战,通过新的侵略战争迫使清政府签订新的不平等条约来获得新的特权。

不过,李鸿章的外交既有妥协投降,也有积极抗争。秘鲁华工案就是李鸿章少有的在晚清外交上的一次重大胜利,是以主动的姿态,采取近代外交方式并通过和平手段谋求保护本国国民利益的一件典型事例。

从1849年到1874年,共有10万多华工被非法拐骗、劫持到秘鲁。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中国人在秘鲁?为什么又是被非法拐骗或劫持到秘鲁?

事情的源头还得从1825年说起。随着秘鲁独立战争的结束,政局逐渐稳定,经济有所发展,大量兴建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采矿业、种植园经济,以及开采鸟粪成了秘鲁经济的支柱产业。但无论采矿、种植、开采鸟粪还是兴建基础设施,都需要大量的劳力,而秘鲁当时国内只有248余万人口,劳动力明显不足。为解决国内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劳力不足问题,秘鲁国会于1849年通过了《华工法》,重点是鼓励掠夺中国劳工。

清政府禁止劳工出国,所以秘鲁方面只能通过非法手段强行掠夺华工,其中主要形式是秘鲁人自己来华掠夺,或通过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将掠夺来的华工转卖给秘鲁。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通常都会先收买中国的“奸民”,让这些“奸民”通过诱骗或绑架等手段将与自己熟识的人拐到通商口岸,然后再装船运往国外,其中澳门是主要的中转站。

被非法拐骗或劫持到秘鲁被的华工,在海上就遭遇病魔折磨,甚至染病后被丢进大海,也有的翻船海难在半路,即使能够幸运安全抵达秘鲁,大多从事危险的工种,待遇极差,更关键是签订了卖身性质的合同。秘鲁也成为了南美洲华工最集中的主要国家之一。

惨痛的境遇引起秘鲁华工们的不满。1869年4月他们通过美国外交官员将有关情况通报给清政府,希望能出面干预。

秘鲁为了保证国内劳动力的需求,1873年派出特使葛尔西耶来到中国,打算与清朝谈判解决华工招募问题,并希望能以条约的形式确定下来。

时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的李鸿章作为清朝负责谈判的主要官员。

第一轮谈判,李鸿章与葛尔西耶的谈判一上来就是针锋相对。李鸿章要求将在秘鲁的全部华工送回中国,并且秘鲁方面今后不得再招募华工。葛尔西耶则表示,秘鲁方面并没有凌虐华工的事情,在秘的华人都相安无事,所谓虐待华工一事纯属谣传。也就是说李鸿章认为中秘两国未曾立约,在秘华工均为非法招募;葛尔西耶认为华工系自愿出国,没有理由遣返中国,清朝若想保护本国侨民,就应当与秘鲁立约。

鸡同鸭讲,双方的第一次会谈毫无结果。

第二轮谈判,李鸿章表示要派人到秘鲁实地考察,葛尔西耶坚决不允许,并表示如不立约,即行回国。

各执一词,双方的第二次会谈陷入僵局。

第三轮谈判,美国领事沙逊出面斡旋,秘鲁终于同意先签订《会议查办华工专条》,而后再商谈缔结其他条约的问题。此后,“保护华工”作为重要的条款写入了《中秘友好通商条约》。

1874年签订的《中秘会议专条》和《中秘友好通商条约》,不仅为秘鲁华工的基本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而且对其他海外华工的法律保障也产生了影响,这其中李鸿章当然功不可没。

之后,李鸿章派既通晓中国文化,又通晓西方文化的人的广东人容闳前往秘鲁调查。容闳一到秘鲁,华工见到他个个泣不成声,纷纷与之详述。经过两个月的深入调查,容闳就查清了华工所受的非人待遇。华工们被卖到秘鲁北部,在深山、糖寮、鸟粪岛等地开山、种蔗、挖鸟粪,备受虐待。有的被活活打死,有的熬受不了则自投火炉、糖锅自杀。容闳一一做了笔录后,写成《华工供词见证》、《秘鲁华工禀语》,为了及担心秘鲁方面狡辩、抵赖,容闳还拍了二十四张照片留证。

1875年7月,秘鲁使臣爱勒谟前来换约,李鸿章提出秘鲁虐待华工一事与葛尔西耶当初的描述完全不符,并出示了容闳提供的24张照片等证据,爱勒谟哑口无言,不敢反驳。于是,李鸿章以秘鲁政府未履行条约为由,拒绝换约。

秘鲁不得不于光绪三年(1877年)复照清朝,“将以前苛待华工弊端尽行革除”表示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护在秘鲁工作的华工的基本权益,换约才得以进行。李鸿章又奏请清廷,派遣陈兰彬出使美国、西班牙、秘鲁国大臣,容闳帮办一切事宜,使得中国官员能够在当地切实保障华工权益。

此后,华工的境遇逐渐得到改善,渐渐融入了秘鲁社会。

一百多年来,对于李鸿章的评价可以说众说纷纭,普遍的一个国人共识:“汉奸”、“卖国贼”。然而当时日本人对李鸿章的评价是:“知西来大势,识外国文明,想效法自强,有卓越的眼光和敏捷的手腕。”美国人的评价是:“以一个外交家来说,他的成就使他成为外交史上名列前茅的人。”而其同时代晚辈、戊戌变法的发起人之一梁启超在《李鸿章传》中评价到:“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

在对外交往中,李鸿章向来倾向于“息事宁人”、“委曲求全”,但与秘鲁关于华工问题的谈判却态度强硬,颇为少见。都说李鸿章这一辈子有两大耻辱,就是签了《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但不可置疑,秘鲁华工案是他少有的扬眉吐气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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