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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创作要体现作家的自尊

 古磨盘州人 2023-02-26 发布于北京
今天在家读了前中国作协副主席、山东作协主席张炜在香港某大学做的一个文学讲座,这个讲座文字稿读完,我觉得还是非常受益的。在国内当代作家中,张炜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存在。
据说他的《你在高原》参评茅奖的时候,评委们面对洋洋洒洒的数百万字,有人就望而止步了,没读完一部作品,就把中国文学的最高奖项颁给张炜,说明张炜的文学成就已经无可置疑。
张炜绝对算得上是中国当代文坛的实力派作家,他的讲座跟他的文字一样朴实、厚重而实在,他说作家创作就是在遣词造句,一个有尊严的作家,一定不喜欢使用别人用熟的词汇,甚至不会用自己用惯的词汇。
由此,我想到了当年清华大学的陈寅恪教授,据说他上课有“三不讲”:书上有的不讲,别人讲过的不讲,自己讲过的也不讲。难怪当时陈寅恪教授讲课的时候,很多教授都去“蹭课”,由此他被人称为,教授中的教授,大师中的大师。
不可否认,张炜老师提出的文学创作标准是有所指的,张炜老师不会指特定的人,这是当今创作圈里非常常见的现象。以前做学术论文的时候,甚至老师都说,天下文章一大抄。
绝大部分作家不会直接抄别人的作品,可抄袭分很多种,将别人的构思或者技巧拿过来,或者是把别人的文字颠来倒去一下,这都算是抄袭。小说看了开头知道结尾,期刊上小说都是一个路数的,这样的现象在当代太普遍了。张炜老师没好意思用抄袭这个词,他说作家要维护自己的自尊,即多创作符合自己的语言,这样的作品才有文学意义。
稍有自尊的作者都应该写出自己的文字,尽可能用自己的语言去表达自己的意思,而不应该是抄用别人的字句。这样的抄袭曾经是非常热门的现象,好像显得作家活学活用能力特别强,比如某作家模仿《我的叔叔于勒》的小说,竟然在国内获得比较高的文学奖项,文学期刊上的文章差不多有一半都是一个味道,这确实是值得鄙视的行为。
之所以对张炜老师讲座内容印象如此深刻,也是因为多年前听一个鲁院的教授说,一个好的作家尽量不要用形容词,作家要形容一个事物,必须自己从生活中寻找类比的对象,这不仅考验一个作家对生活的认知,而且也检验一个作家语言和文学想象力。
这样的道理再往前追溯,可以一直到初中语文老师,当年的语文课上,老师说,第一个把女人比作花的是天才,第二个把女人比作花的是庸才,第三个把女人比作花的是蠢才。在讲座里,张炜老师举了几个热词的例子,比如口水战、大跌眼镜、满头雾水这三个词,新闻稿里经常用到,看似非常热频的词汇,其实说明了使用者的不用心,因为,大众对于这样外来词汇可能是一脸茫然。
张炜老师倡导,文学创作最需要做的,就是从时尚和潮流中走出来,一个自尊心强的作家,不仅不会重复别人,甚至自己原创的一种说法、一个语言方式一旦被广泛应用,自己都要设法回避。
这么说,估计有人会疑惑,对于初学者来说,难道不能模仿吗?很多人通过模仿来提高自己的创作能力,模仿是可以的,可是模仿的行为绝对不可以称为创作,创作是不能模仿的。哪有整篇文章到处都是“拿来主义”,作者还腆着脸说自己是在创作呢。
不仅写文章要避免成熟的词汇,写诗词就更得注意,记得我多次善意提醒过古诗词创作的同行,能不用词语尽量不要用,一者会降低诗词的内涵,再者也会降低诗词的档次。这个道理很多同行估计都不知道。
作品是作家的孩子,谁也不希望自己家的孩子长得更像别人。作品也是如此,作家就是字词句、篇章结构、故事的创造者,一定要努力创造出属于自己风格、味道、气质的语言、表达方式和内容,一旦模仿或者引用的过多,作品就成了不像自己的“混血儿”,这确实不是一件体面的事,供作家们思考。

响应中作协的号召,将自己和女儿签名后的作品寄出给图书馆,《理说宋朝(南宋篇)》已经绝迹了。

(我的两部长篇小说,还是希望有更多的朋友读到。)

朱晔(古磨盘州人)

安徽望江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金融作家协会副主席(常务)兼秘书长;2008年开始文学创作,已出版著作7部,累计出版和发表300万字

已出版作品

历史散文(3部):《理说明朝》《理说宋朝(北宋篇)》《理说宋朝(南宋篇)》

旅行随笔(2部):《一车一世界》《炊烟袅袅:一乡一世界》

长篇小说(2部)《最后一个磨盘州人》《银圈子》

期刊发表作品若干:散见于《文艺报》《厦门文学》《中外文摘》《金融时报》《安庆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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