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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非偷,偷鸡不成得了几把米(附视频)

 营养及健康管理 2023-03-01 发布于贵州

 近日,河南淇县两个女子开着三轮车来偷西瓜,偷了满满一车,瓜农庞大哥在制止她们时,其中一女子的膝盖擦破流血并报了警。民警协调让庞大哥赔偿300元医药费,这让他十分委屈,称“以后偷瓜都不敢拦了。这话是多么的无助与无奈,可怜啦!

 “到底是偷还是摘,很难确定吗?”北阳镇派出所所长回应:“那是偷西瓜,但情节比较轻微。这件事情,最可气的是当地警方的定性:是摘西瓜不是偷西瓜!然后,还让瓜农倒赔300元!网络舆论闹大了,又让偷瓜的母女退回了300元,如果没有网络舆论呢,这对偷瓜的母女,岂不是偷了西瓜,还赚了300元!瓜农是陪了夫人又折兵?亲爱的人民警察啊,拜你所赐。 

 偷就是偷,偷一根针也是偷!如果偷西瓜被发现还跑,那就涉嫌抢夺,如果还使用暴力,那就涉嫌抢劫。如果案值不够入刑,那也得行政处罚,罚款或拘留,怎么能如此和稀泥倒打一耙?这让我想起了前几年在湘江河岸边的一起抢劫案,抢劫犯当时抢劫了两毛钱,最终以抢劫罪判刑入狱。这让人大快人心,不是抢劫财物价值的大小,关键是其动机是抢劫行为。

 如果我相信当地招考警察的时候是按照正规程序招的警察,还好没有看见说是辅警处理此事,那么当地的警方的业务素质水平、为民办事的信念、公平公正处理,由此可见一斑,枉戴着警徽、枉穿了那一身衣服啊。这就是说,偷西瓜的坏人可以随意去拿别人的财物,而不叫“偷”,而种西瓜的必须为偷西瓜的贼服好务?!这是什么逻辑?!自己不作为还是非不分强词夺理!这样的警察比偷西瓜的贼更可恶!警察的意思是:“你看,人家来你家抓鸡,不是没抓走吗?鸡虽然没抓走,人家毕竟损失了几把米。

 按照当地警方的说法,去银行偷钱,不叫偷而叫取钱;偷别人的车,不叫偷而叫开。 

 偷西瓜变成摘西瓜,抓小偷被倒打一耙。扶摔倒老人,变成肇事者,必须赔偿………这件事放在全国来说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但是会让大家觉得:好人越来越少,对法律的信任也越来越低!其影响的程度是非常恶劣和广泛的。是要完善解决问题?还是要完善解决问题的人?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法治还是人治?

 不要再说人性执法了,不要再说同情弱者了,打着所谓人性所谓弱者的旗号就要礼崩乐坏了。不问自取是为偷,偷西瓜的女人,偷别人的西瓜被瓜主人抓住了下死手往死里打了报警也行,不过是拽倒了哪来的那么大脸报警,哪来的那么大脸是摘西瓜不是偷西瓜,哪来的那么大脸让人家主人赔医药费?干脆给报个工伤得了……偷瓜女人带着女儿偷,害了女儿啊!当然了,人家偷瓜女人都无所谓,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孔先生有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制的健全是在实践中逐渐完善的,只不过,这件事当地警方却犯了常识性的、基本的错误,无论是专业业务水平也好,通报文字也好,还是人性化也好,都是一团糟,这会带来多大影响。三农问题,中央早就三令五申的强调辅助,而当地警方非但没有保护反而伤害。可以想象,也许西瓜是孩子上学的费用,也许是治疗疾病的费用,也许是指望还债务,但我看见瓜农在烈日下的无助、哭泣和绝望。其情其景,可悲可叹!

 泱泱大国出此丑闻,皆因跳梁小吏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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