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药品广告处罚案例

 新用户70744803 2023-03-01 发布于重庆

药店促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买药赠“三品一械”——多数定点药店存在摆放、销售、奖励、兑换和赠送药品、消杀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以外商品的现象。违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0年出台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

药品广告促销标语——促销活动中常见的“热销、抢购、试用”等字眼。

虚构商品原价——促销活动中“XX药品原价1499,特价899”标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