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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庭上慷慨辩护,为什么法官就是不采纳?

 qwdfmg 2023-03-01 发布于四川

原因如下:

第一,慷慨陈词、滔滔不绝,不代表说到要点上了。

例如,我曾经在一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与一个"大牌"律师同台辩护,这个律师就是说了一大堆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人权保护等理念方面的东西,非常高大上,但是案件有什么疑点,为什么无法排除这些疑罪,一个都说不出来。

这种情况下,有的家属听了,说不定也会觉得很爽,但是一点用处也没有,法官内心说不定是一万个草泥马,拜托你,能不能切入本体,说点实际上的东西。否则,别浪费我的时间。我下面还有一个庭要开呢,我可不想加班。

这个案件其实空间挺大的,为什么辩护成这个样子,我也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后来,我才了解到,这个大牌律师,没有会见过一次当事人,没有阅过卷,我就恍然大悟了。

另外,有的案件没有什么辩护空间,当事人是做无罪辩解,同时又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这时候,律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慷慨激昂,也是无用功。因为律师再有水平,也不能把黑的说成白的。

第二,就算律师说到要点上了,也不代表法官一定采纳。

第一个原因,双方的观点不一样。

我曾经在一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见到这么一种情况:

甲开了一个空壳公司,暴力虚开,税额挺大的,后来甲投案自首了。在看守所里,甲还写了一封信出去,劝同案犯乙回来自首,乙还真的回来自首了。

甲的律师表示,甲属于立功。

法官认为,乙之所以自首,关键是乙自己想通了,以及乙家属的规劝,甲的信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因此不构成立功。

这个案件中,律师提出甲是立功,挺有道理的,我印象当中,《刑事审判参考》中,有这方面的指导案例。

可惜,法官听不进去。

第二个原因,法官未必足够担当。

在司法实务当中,采纳律师观点的结果是轻判当事人,例如是把虚开的金额降下来,法官压力比较小。一旦采纳,则是无罪释放,法官就压力山大了。

我曾经帮一个当事人申诉过。这个当事人在庭审阶段是不认罪、不交罚金的,却被判处缓刑,这本就诡异。

后来阅了卷,典型的如实代开发票,类似的情况,判处无罪的案件还是相对较多的,才恍然大悟,为什么不认罪,不交罚金却被判处缓刑。

在申诉阶段,我与承办法官谈了很多,我可以感觉出来,法官内心其实认可律师的观点,否则也不会拖了那么久才出结果,可惜法官选择了和稀泥,还是维持了。

事后,我与当事人联系,叫他继续申诉下去,我免费帮他代理,可是当事人实在太无信心了,说算了吧,这个事没有任何转机了,我认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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