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汇算清缴前发现有上年度错账的该用什么科目调整?在汇算清缴前发现有年度前做账错误的,要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还是直接更正错误? 解答: “一刀切”的说法,在多数时候是会错误的。 我国企业会计核算,适用的会计准则有《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等,根据企业规模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等不同,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适用的会计准则(制度),国家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以及法律法规也没有强迫企业“一刀切”。 除上市公司(含分子公司)和国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外,多数的中小微的民营企业其实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已经足够了,而且很多企业也是这样选择的。 对于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需要先对差错做区分,判断为重大会计差错的,才需要追溯调整,涉及到损益的会计核算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如果判断为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比如差错金额很小的,是不需要追溯调整,当然也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对于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小企业会计准则》则直接规定不需要追溯调整,而是采用“未来适用法”;《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科目中更加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很多人在实务中分不清楚,主要是跟我国的会计教育和会计考试有很大的关系,所有的会计教材和会计考试几乎都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来的,对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很少提及。但是,实务中绝大多数的会计人员并不是在上市公司和国企工作,学习与考试的会计知识在实务中很少用到,而实务中需要用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却没有学习与考试,学习与实务存在脱节的情况。 因此,对于该问题,建议先看看所在企业适用的是什么会计准则,然后再判断如何进行会计差错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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