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对小孩管教不到位,导致他犯下了这样的错误,今后我一定好好管教,履行好一个父亲的责任,谢谢检察官和警官!” 近日,在江苏句容一场检警联合训诫的现场,15岁男孩晓晨的父亲作出郑重承诺。 2023年1月,晓晨因盗窃香烟被抓,涉案金额800余元。因未达刑事处罚年龄,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决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同时针对其家庭监管不力情况,与检察机关一起开展联合训诫。 打破壁垒信息共享 这名未成年人就是晓晨。在父母离异后,晓晨随父亲生活,因其父经常外出打工,对其管束甚少。自2022年9月辍学后,晓晨便常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交往,经常出入酒吧、网吧,其父亲在知晓后也未能加以有效约束管教,直至晓晨多次到烟酒店实施盗窃被抓。 据句容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副主任陈小龙介绍,由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一般作行政处罚处理,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检察机关不能直接掌握有关信息。为此,句容市检察院通过多次走访座谈,与市公安局达成信息通报共识,明确由市公安局法制部门每季度向检察院未检部门通报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受行政处罚情况。目前已通报相关案件情况15件。 同时,将本地户籍或在本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有盗窃、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严重不良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作为矫治教育重点,公安机关一并将基本案情与处罚信息通报检察机关。 “为了形成信息联通、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保护合力,我院不仅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还与教育部门深化了检校合作机制,与妇联共建家庭教育讲师团,从而不断提升临界预防、联合帮教、亲职教育质效。”句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光云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孩子家长一并训诫 针对像小卉这种拒不改正不良行为或情节严重的未成年学生,句容市检察院通过案件协调会、座谈会等形式,建议学校可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视情对学生予以处分,或采取要求学生遵守特定行为规范、参加特定专题教育和校内服务活动等管理教育措施。必要情况下,检察机关可派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参与训导,教育引导“熊孩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性质与危害,主动接受学校的帮教矫治。 2020年以来,句容市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1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35名,其中有30人存在家庭监护缺失问题,占比超过八成;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件,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4名,其中九成以上存在家庭监护缺失问题。 “实践中,部分监护人因忙于事业或认知有限,无法及时准确了解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状态。”陈小龙告诉记者。 比如在窦某某强奸案中,被害人小芳通过网络结识犯罪嫌疑人窦某某,先后4次被窦某某带至宾馆实施奸淫。后经调查发现小芳长期存在夜不归宿、沉迷网络游戏等不良行为,且有自杀倾向,因沟通少,其父母对此并不知情。 “监护缺失包括隔代监护、单亲监护、监护能力欠缺等,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未成年人子女的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放任不管的父母,我们夯实家庭监管责任,在对'熊孩子’进行行政处罚环节的训诫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并开展训诫。”徐光云说。 引入外脑开展帮教 如在帮教矫治晓晨时,检察机关就及时通知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社工到场,到场的专业社工不仅从帮教角度对晓晨父亲提出了建议,还对后续跟踪帮教方案进行了完善。 为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在帮教未成年人过程中的作用,市检察院联合妇联等部门建成家庭教育指导站,积极聘请专业社工组织和优秀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参与,定制针对性方案,提高教育质效。截至目前,已邀请3名具有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资质的社工对6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开展个性化帮教11次,其中开展心理疏导4次、心理测评2次、亲职教育3场、家庭教育指导2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