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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保留寻衅滋事罪,这就是答案。

 平头哥68 2023-03-05 发布于北京

原创 庞九林 法律职路 2023-02-28 15:05 发表于北京

取消寻衅滋事罪之后,以下五个案例都不构成犯罪。

案例一
小情侣在路边吃烧烤喝啤酒,过来几个混混,看见女孩长得好看,就污言秽语动手动脚,男孩女孩回骂了几句,小混混恼羞成怒,将小情侣按倒在地,拳打脚踢、将啤酒倒在小情侣身上,逼迫男孩女孩学狗叫,折腾半个小时才离开。

如果取消寻衅滋事罪,这几个小混混该怎么处理?
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没轻伤结果;侮辱罪是自诉案件,且明显不仅仅是侮辱;最多拘留十五天。

案例二: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2月30日22时许,被告人刘某酒后来到慈利县零阳镇某足浴店准备洗脚,将被害人杨某误认为是女技师,与杨某及其丈夫张某发生争执,刘某对二人进行辱骂、撕扯,踢了杨某一脚,并与张某抱摔倒地,致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张某枕部头皮血肿。2022年1月11日经鉴定,张某、杨某的伤情均被评定为钝性损伤所致的轻微伤。

仅仅是轻微伤,最多拘留十五天。

案例三
被告人朱某等五人均系北京某校在校女生(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2017年2月28日,五名被告人在女生宿舍楼内,采用辱骂、殴打、逼迫下跪等方式侮辱女生高某某(17岁),并无故殴打、辱骂女生张某某(15岁)。经鉴定,二被害人的伤情构成轻微伤,五名被告人的行为还造成被害人高某某无法正常生活、学习的严重后果。

案例四
王某1、耶某(女)、魏某和王某2(四人系同乡)等人于2月15日晚聚餐饮酒。期间,王某1、耶某因言语不和发生冲突,王某1、耶某、魏某、王某2持酒瓶、饮料瓶等互殴,魏某用火锅汤泼撒他人。

案例五

2019年9月14日3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另案处理)及杨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与被害人黄某某等人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318号博隆广场的唛迪秀KTV609号包房一起喝酒唱歌,后双方因觉得对方态度嚣张,为教训对方,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及杨某某三人与被害人黄某某开始互相用包房内的啤酒瓶随意砸向对方,造成被害人黄某某头部、腹部及手指受伤及唛迪秀KTV609号包房内电视机损坏,经鉴定,被害人黄某某构成轻微伤;经估价,涉案电视机直接损失价值人民币2,070元。

为什么要保留寻衅滋事罪,这就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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