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史暨毛氏文化 观中外时事写吉光片羽窥见 研古今历史发一鳞半爪臆解 “毛伯有刺厉王诗”一说见于清乾隆编定的《钦定礼记義疏》,是民国之前学者认为《诗经》中作者有毛伯,且指明是刺厉王诗。此说可谓是古今仅有,海内孤存,它书概莫有见,迄汉以来学者中也从未见过有相同的说法。 《钦定礼记义疏》共八十二卷,是乾隆十三年御定《三礼义疏》之第三部。此书为清高宗于乾隆元年敕命儒臣组织编纂,採掇汉迄明代诸多学者之解汇辑精校而成,系《礼记》研究的集大成之作。 乾隆继位伊始,即敕令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朱轼,吏部尚书甘汝来等为《周礼》《仪礼》和《礼记》纂修义疏定本,此即《三礼义疏》,分为三部,《钦定周官义疏》为第一部,凡四十八卷卷首一卷;《钦定仪礼义疏》为第二部,凡四十八卷卷首二卷;《钦定礼记义疏》为第三部,计八十二卷卷首一卷。三部义疏均于乾隆元年开始编纂,十三年告成,十九年武英殿刊刻。 此编广摭群言,於郊社、乐舞、裘冕、车旗、尊彝、圭鬯、燕饮、飨食以及《月令》、《内则》诸名物,皆一一辨订。分为正义、辨正、通论、余论、存疑、存异、总论七类,折衷排纂,逐篇逐节予以疏解,编者之见解则以案语附于其下。案语文字虽出自馆阁儒臣之手,亦由高宗睿裁精审而成。按古今人著署名条例,大主编为清高宗弘历。 今某些网站介绍该书时,亦直写作者为弘历。而国内一些教授引述该书时,则称说作者为吏部尚书甘汝来等,此说甚为不妥。甘汝来于乾隆三年调吏部尚书,仍兼领兵部,加太子少保。乾隆四年七月即病卒于官廨,接任者为大学士讷亲。《三礼义疏》书成,与甘汝来实际关系不大,反不如以清高宗弘历为主编说为妥。 “毛伯有刺厉王诗”说出自编撰者按语,显然属于清代学者之识见。为表述方便,下文以弘历代,也不为过。其原文见于该书卷十六“天子之县内诸侯禄也外诸侯嗣也”条,在引述郑玄、孔颖达、马睎孟、黄震等诸说后,乾隆帝径下案语云: 古之外诸侯,皆自唐虞以来,历千馀年,世守其国,世有其民。其新朝所封,不过数十国耳。周初,蒲姑灭而后齐封,奄灭而后鲁封,唐灭而后晋封。其灭者,其有罪者也,不然旧国无罪而亡。先王且有兴灭继绝典,何尝利其土地人民而夺之乎?若外无可封之地,即文之四友,武之十乱,亦止于畿内授之采邑。周之周召毕荣,皆畿内也。其后周公封鲁,召公封燕,别建国而采邑犹世;毕公封魏,康叔封卫,外世国而采邑不世;凡祭芮荣,外无国而其邑则世;皆度其功而差次之。其世采邑者,贤德才能任以公卿大夫之位。大则如康叔为司寇,聃季为司空,小则如滕叔为卜正。毛叔郕叔以亲世邑而无官,至毛伯有刺厉王诗,则又贤而任职矣。若宰周公师尹,凡以官举,皆任职者也。若仍叔之子,武氏之子,未尝任职无官可称,有使令之事,则亦及之。胡传讥为世官施及童稚,误也。盖畿内九十馀国皆为世禄,而任职者止六卿二十七大夫耳,岂必人人而官之乎?至上士以下,则并不世禄者。诸侯之卿大夫虽不世,然如齐之高国,则皆受邑于王,世其禄,亦世其职。鲁之季氏受费,臧氏受防,亦世有其邑。而季文子之父无逸,臧文仲之父伯瓶,皆未尝为大夫,则世其禄而不世官,亦与天子之世禄法等也。其后鲁三家,晋六卿,由世禄而变为世官,周之末失使然,非古矣。(毛天哲校点) 案语中多有精要不刊之论,如“奄灭而后鲁封”,直指司马迁《史记》武王时周公封鲁之谬说。也不乏固守旧说,错谬承继之言,如“毛叔郕叔以亲世邑而无官”,盖引自司马贞史记索隐及左氏传杜预注之综说。 哲先是已撰“从《左氏传》杜预注毛叔聃说起”一文,明确考证了唐代孔颖达撰五经正义之前,古人所见《史记管蔡世家》文本从无“毛叔郑奉明水”等文字云云,今行本管蔡世家首段文字盖好事者据晋出土之汲塚周书(今称《逸周书》)所加,自宋代以来《史记》刊书而定,流布已经甚广,后人已不识其中关键。 毛叔无官说,唐之前人因史料不足徴,有此误解尚可。清人尚如此,显然为文失据。且不说尚书顾命有司空毛公上兼三公,有宋以来《史记》管蔡世家明确有“毛叔郑奉明水”文字,焉能说“毛叔以亲世邑而无官”乎?此乃古今学者不明传世文献中文王太姒嫡幼子冉季载(左传作聃季)即毛叔郑,以致误也。 道光年间出土之毛公鼎,铭文显示毛公歆父位居太宰(郭沫若考证是在宣王时,哲考证是在周夷王时),今本《竹书纪年》穆王十二年有毛公班从伐犬戎,三十七年毛伯迁败荆人于泲。龚王九年有春正月丁亥王使内史良锡毛伯迁命,这些都是毛氏历有世官的确证。 当然乾隆时学者乃至清高宗弘历本人是不可能见到后世才出土的毛公鼎,但被收入于《西清古鉴》的班簋,乾隆时期的学者是能见到的。班簋铭文明确写明毛氏乃文王太姒嫡子孙,毛公奉王命三年靖东国,功勋之著,彪炳史册。即使当时人未能考证出此乃成王年间事,则依据器主毛班之名,亦能确知非穆王之后事,奈何清以来学者视若无睹,径奉汉唐以来之旧说,直言毛叔无官乎?可见学术谬说流布久远后,拨乱反正之难,甚矣。 唯其“毛伯有刺厉王诗”一说,可谓是新论,也是一家之言,却又不言及考据来历,也未指明是那首,颇使后人困惑。清以来学者留意到此的也少之又少,唯哲见之,心有戚戚然。哲向认为,《诗经》中有毛氏先祖作品是确凿无疑的。 往昔,哲曾撰“为皇父七人佞臣说翻案”一文,详细考证明了随太师皇父在济源向地作都建邑的“司徒番、宰家伯、膳父仲允、内史聚、趣马蹶、师氏楀”皆是毛公皇父之子孙,根本不是郑玄所谓的“七子妻党”。其中的“宰家伯”就是“诗.节南山”作者家父,是毛公皇父之长孙,也是随平王东迁后的毛氏宗长(毛伯)。“诗.节南山”末有“家父作诵、以究王訩”,作者显然是家父无疑,此是毛氏先祖有作诗之明证。 《诗·节南山》是周幽王时大夫家父斥责执政者尹氏的诗,控诉了尹氏的暴虐,指斥上天不公,让坏人执政祸害百姓,希望周王追究尹氏罪恶,任用贤人,使万邦安居乐业,表现了诗人忧国忧时、直言敢谏的精神。 此诗当作于幽王末年或平王东迁之后,所刺亦非周厉王而是周幽王时执政者尹氏,显然不是清学者所说的“毛伯有刺厉王诗”。所幸的是诗三百分风雅颂三编,卿士大夫刺美之作多在大小雅中,我们可以从中辨析。 小雅无厉王之诗,此乃宋儒之说。最早当出自欧阳修《诗本义》,苏辙《诗集传》有引说,但未言明是否为自己观点。后之言诗者,如范处义、吕祖谦、段昌武等皆言为苏氏曰,盖误也。清人王鸿绪《钦定诗经传说汇纂》将其归诸于范氏处义说,更是误上加误。 欧阳氏此断甚明,乃是针对汉郑玄说“十月之交雨无正小旻小宛皆厉王之诗”而发。认为郑玄乃是妄指毛公为诂训时移其篇第,所据三说皆不合于经。且认为四诗皆在周幽王时,哲甚以为然。 清人陈启源《毛诗稽古编》认为:“大雅自公刘至召旻正变雅十有六篇,序皆得作者,主名召康公、穆公、凡伯、卫武公、芮伯、仍叔、尹吉甫、凡伯,共八人。召康公三诗,皆正雅也。其变雅,则召穆公三诗,二刺厉王一美宣王也。卫武公、芮伯各一诗,皆刺厉王也。仍叔一诗,尹吉甫四诗,皆美宣王。抑为武公作,桑柔为芮良夫作,见春秋内外传。崧高烝民则吉甫自著名氏,馀皆赖序以明其说,必有所受矣。” 荡板民劳三篇咸刺厉王,据诗序可知,荡、民劳皆召穆公作,板为凡伯作。据春秋内外传可知,卫武公作抑,芮良夫作桑柔,皆刺厉王诗。厉王之世凡此变大雅五篇皆有作者,前人已经梳注甚明,故 “毛伯有刺厉王诗”显然不在其列。 哲以为,清人所据“毛伯有刺厉王诗”盖在郑玄所说厉王之世变小雅四篇中,虽然北宋欧阳修苏辙范处义,南宋吕祖谦,段昌武,清人阮元等相继对郑玄此说批驳甚力,但依然挡不住后人信从汉儒旧说习惯的力量。同是南宋金华学者章如愚在《群书考索》中就认同郑玄的观点。而清人王鸿绪《钦定诗经传说汇纂》则将此四篇置于厉王之世。 哲以往曾撰文以考,诗十月之交乃是幽王时更替毛公皇父为太师的尹吉甫所作,他在诗中并没有指责皇父为佞臣的过多文字,也不是前人所说的刺幽王宠褒姒,而是刺卿士皇父在王室方骚、人心危惧之时,不顾君臣之义,带领族人隐退自逸,建都于向,违民所望。故诗人曰:“我不敢效我友自逸”,此才是诗旨所在。 另外需要补充一点的是,毛公皇父作都于向,很可能是为周幽王(或平王)迁都而作的前期工程,诗中也写道,毛公皇父作都于向,动用了三有司,且转移了大量的王室宝藏(其中可能指夏商之典籍以及太庙彝器等),并带走了大批王室从官。这些可能是毛公皇父的私自决定,并没有和执政者尹吉甫、虢石父等相商。故诗人曰:“抑此皇父,岂曰不时?胡为我作,不即我谋?彻我墙屋,田卒污莱”,有“不慭遗一老,俾守我王”之叹。 而幽王身死于戏,宗周被灭后,周平王在司徒郑武公、晋文侯夹辅下,东迁洛邑建都,并没有选择毛公皇父为其早期规划的向地为都。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的有两点,一是洛邑自成王初年就开始营建,当时作为西周东都,二百余年的建设下来,比较成熟。 二是西周王室懿亲之间几个大宗强族的角逐。毛公家族自西周成王以来一直有执掌王室执政之职,势力本不小。只是在西周被灭之战中,因远在向地作都,没能及时出手回援,这导致了周王室或其他强宗的怨恨,不愿意毛氏族回归王室权力中心。故而以向地为都,是他们并不愿意看到的。 结合“诗.雨无正”诗末一章,明显可以看出,是对周幽王(或平王)未能及时迁都向地,而导致赫赫宗周被犬戎顷刻间覆灭的怨刺。如诗言:“谓尔迁于王都。曰予未有室家。鼠思泣血,无言不疾。昔尔出居,谁从作尔室?”翻译成白话就是:“明明告诉你快点迁到王都(向地),你张口就说还没建成房屋。闻听此言我忧愤血泪哭出,没有一句不痛彻我的肺腑!想当初你仓皇出逃的时候,又有谁给你预先造好华舍大屋!” 鲁昭公十八年,春王二月乙卯,周毛得杀毛伯过而代之。针对此事,苌弘发表了一通非常关键的话,左氏传记苌弘曰:“毛得必亡,是昆吾稔之日也,侈故之以,而毛得以济,侈于王都,不亡何待。” 哲过去文章中多次讨论过这段记载,且依此推论出毛氏东迁后的采邑在济源(向地)。且认为,事实上苌弘的原话是针对毛过而论,对杀过而代之的毛得没有丝毫指责的话语。而今传下来的《左传》中这段话大有病句,古今学者几乎没人能看出来。 苌弘的原话是:“毛过必亡,是昆吾稔之日也,侈故之以,而毛过以济,侈于王都,不亡何待。”苌弘批评的是毛过,而不是指杀毛过自代的毛得。 苌弘也说了毛过被杀的原因,那就是“奢侈”:“毛过以济,侈于王都。”意思是毛伯过在济源生活奢华,建造的城邑之高大,规制甚至于超过了周王都成周洛邑,不亡何待。很浅显的道理,这个罪名无论如何也安插不到刚接任为毛氏宗长的毛得头上。 那么济源(向地)城邑之高大,规制为何能媲美周王都洛邑,根源就是诗所言的毛公皇父作都于向,此本是为王室迁都而规拟,后周平王东迁洛邑而弃用,而选择了洛邑为都,向地都城盖作为毛氏族东迁居地。历经毛氏族二百余年之经营,向地都城的繁华甚至超越了王都洛邑,故苌弘才有上述一番感慨之论。 而周平王自晋国京师东迁洛邑,济源是必经之地。左传记鲁襄公十年,王叔陈生与(毛)伯舆争政,讼于王庭,范宣子士丐主持听诉。王叔之宰曰,“筚门闺窦之人,而皆陵其上,其难为上矣。”伯舆家臣瑕禽(毛注:或是伯舆之子,亦或毛氏族人)反驳曰:“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而赐之騂旄之盟,曰:世世无失职。若筚门闺窦,其能来东底乎,且王何赖焉。”騂旄之盟,乃指平王当年东迁路过济源时用骍牛祭盟于毛氏祖庙以表庄重不欺,誓约毛氏在周王室世世无失职。 结合以上种种,可以推论,“诗.雨无正”的作者或是毛氏族人,极有可能和“诗.节南山”的作者是同一个人,那就是历跨幽王和平王二朝的家父(毛伯家)。刘向说苑贵德篇:“周天子使家父毛伯求金于诸侯,春秋讥之。”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篇云:“刺家父求车,武氏毛伯求赙金。”汉儒二说中毛伯、武氏皆失名,家父失氏,何也? 哲过去曾有过考证总结,文献所见仲山父、伯阳父、嘉父,此三位皆是毛氏族也。仲山父乃毛公歆父之孙,伯阳父,家父皆是太师皇父之子孙。周人尚尊尊亲亲,史官笔法,记敬称而不言氏名,致后世难知矣。父祖在,子不得继位称伯。故春秋前期,并无见毛伯之称,盖家父乃毛氏宗伯也。唯家父年寿甚长,故史籍只见家父,而不知家父乃毛伯也。 哲在以往文章中就有过一个论断,就是说诗经的整理和创作早于孔子时代,是毛公家族的人在周二王并立时期创作,并在济源向地整理完成的。诗经中有多篇出自毛公家族的人之手。如《节南山》出自毛伯家父,诗内自名,《桑柔》出自芮良父(毛叔郑长子芮伯支系),如《蒸民》与毛公鼎铭文如出一辙,即知其所颂仲山父乃是毛公歆父之孙。又如《常武》虽不知作者,但其所颂扬“南仲大祖、大师皇父”征讨淮夷的史实,显然是毛家子孙对先祖煌煌事迹的追记,哲确信《诗经》就是毛氏的家学。 西周灭亡后,毛氏族人一直在济源整理“夏、商(周)之嗣典”,整理先祖文王传下的周易,也顺带写写诗骂骂周幽王灭国之罪,反思西周灭亡的教训,所以诗经里很多篇章出自毛氏族人之手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结合此篇文章的考证,可以确信“诗.雨无正”的作者就是平王时的毛氏宗长毛伯家父,而小旻小宛是否也是家父所作,有待后续再考。相信清代的学人或者清高宗弘历本人也有意识到这点,认为“十月之交雨无正小旻小宛”四篇中有毛伯作,故有“毛伯有刺厉王诗”之论,唯可惜的是其还是信从汉儒郑玄的说法,认为是刺厉王诗而已。 毛家小子天哲识于浙江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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