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西泮。 化学名称:1-甲基-5-苯基-7-氯-1,3-二氢-2H-1,4-苯并二氮杂䓬-2-酮。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6H13ClN2O 分子量:284.74 【规格】
2.5mg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抗焦虑,一次2.5~10mg(1~4片),一日2~4次;镇静,一次2.5~5mg(1~2片),一日3次;催眠,5~10mg(2~4片),睡前服;急性酒精戒断,第一日一次10mg(4片),一日3~4次,以后按需要减少到一次5mg(2片),每日3~4次。 小儿常用量:6个月以下不用,6个月以上,一次1~2.5mg(半片~1片)或按体重40~200μg/kg或按体表面积1.17~6mg/m2,每日3~4次,用量根据情况酌量增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4片)。 【适应症】
(1)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 (2)缓解炎症引起的反射性肌肉痉挛等; (3)用于治疗惊恐症; (4)肌紧性头痛; (5)可治疗家族性、老年性和特发性震颤; (6)可用于麻醉前给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在妊娠三个月内,本药有增加胎儿致畸的危险,孕妇长期服用可成瘾,使新生儿呈现撤药症状激惹、震颤、呕吐、腹泻;妊娠后期用药影响新生儿中枢神经活动。分娩前及分娩时用药可导致新生儿肌张力较弱,应禁用。 (2)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儿童用药】
幼儿中枢神经系统对本药异常敏感,应谨慎给药。 【老年用药】
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用量应酌减。 【不良反应】
(1)常见的不良反应,嗜睡,头昏、乏力等,大剂量可有共济失调、震颤。 (2)罕见的有皮疹,白细胞减少。 (3)个别病人发生兴奋,多语,睡眠障碍,甚至幻觉。停药后,上述症状很快消失。 (4)长期连续用药可产生依赖性和成瘾性,停药可能发生撤药症状,表现为激动或忧郁。 【禁忌】
孕妇、妊娠期妇女、新生儿禁用。 【注意事项】
(1)对苯二氮卓类药物过敏者,可能对本药过敏; (2)肝肾功能损害者能延长本药清除半衰期。 (3)癫痫患者突然停药可引起癫痫持续状态; (4)严重的精神抑郁可使病情加重,甚至产生自杀倾向,应采取预防措施。 (5)避免长期大量使用而成瘾,如长期使用应逐渐减量,不宜骤停。 (6)对本类药耐受量小的患者初用量宜小。 以下情况慎用: ①严重的急性乙醇中毒,可加重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 ②重度重症肌无力,病情可能被加重。 ③急性或隐性发生闭角型青光眼可因本品的抗胆碱能效应而使病情加重。 ④低蛋白血症时,可导致易嗜睡、难醒。 ⑤多动症者可有反常反应。 ⑥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病变,可加重呼吸衰竭。 ⑦外科或长期卧床病人,咳嗽反射可受到抑制。 ⑧有药物滥用和成瘾史者。 【药物相互作用】
(1)与中枢抑制药合用可增加呼吸抑制作用。 (2)与易成瘾和其他可能成瘾药合用时,成瘾的危险性增加。 (3)与酒及全麻药、可乐定、镇痛药、吩噻嗪类、单胺氧化酶A型抑制药和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彼此增效,应调整用量。 (4)与抗高血压药和利尿降压药合用,可使降压作用增强。 (5)与西咪替丁、普奈洛尔合用本药清除减慢,血浆半衰期延长。 (6)与扑米酮合用由于减慢后者代谢,需调整扑米酮的用量。 (7)与左旋多巴合用时,可降低后者的疗效。 (8)与利福平合用,增加本品的消除,血药浓度降低。 (9)异烟肼抑制本品的消除,致血药浓度增高。 (10)与地高辛合用,可增加地高辛血药浓度而致中毒。 【药理毒理】
本品为苯二氮草类抗焦虑药。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不同部位的抑制,随着用量的加大,临床表现可自轻度的镇静到催眠甚至昏迷。 ①具有抗焦虑、镇静催眠作用,作用于苯二氮革受体,加强中枢神经内GABA受体作用,影晌边缘系统功能而抗焦虑。可明显缩短或取消NREM睡眠第四期,阻滞对网状结构的激活,对人有镇静催眠作用。 ②抗惊厥作用:能抑制中枢内癫痫病灶异常放电的扩散但不能阻止其异常放电. ③骨骼肌松弛作用:小剂量可抑制或减少网状结构对脊髓运动神经元的易化作用、较大剂量可促进脊髓中的突触前抑制,抑制多突触反射。 ④遗忘作用:在治疗剂量时可能干扰记忆 通路的建立,一过性影响近事记忆。 ⑤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 ⑥有成瘾性,少数患者可引起过敏。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吸收较快,口服后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2~3天血药浓度达稳态。T1/2为10~24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约93%。经肝脏代谢,经肾排泄,排泄较慢。 【药物过量】
过量可出现持续的精神紊乱、嗜睡深沉、震颤、持续的说话不清、站立不稳、心动过缓、呼吸短促或困难、严重的肌无力。超量或中毒宜及早对症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以及呼吸、循环系统的支持疗法。 如有兴奋异常,不能用巴比妥类药。苯二氮革受体拮抗剂氟马西尼(flumazenil )可用于该类药物过量中毒的解救和诊断。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
药用塑料瓶包装,100片/瓶、50片/瓶;铝塑包装,24片/板×2板/盒、24片/板/盒、20片/板/盒;20片/板×2板/盒;30片/板/盒;30片/板×4板/盒、30片/板×5板/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3047
【生产企业】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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