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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男子利用裸贷,诈骗并强奸4名大学生,法院怎么判?

 刘海蓝 2023-03-07 发布于山东
前些年,网络上兴起一股“裸贷”的邪风,深陷其中的女孩数量庞大,在各种扫黑的影视剧中,也添加了裸贷的情节。
这次要讲的就是关于裸贷的案件,受害者有4人,全都是大学生。

一、案例回顾
28岁的冯某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因为拆迁,分了两套房,手里还有不少闲钱。
他是个普通人,没有人脉、没有眼光,但却有不切实际的梦想:投资赚大钱。
可连续尝试了几次,结果都是血本无归。
这天,冯某突然想到之前看过的关于裸贷的新闻,于是萌生出做裸贷的想法。
关于贷款,冯某是个门外汉,只能通过网络来不断地学习,在自学近一个月后,他开始了。
【受害者 小孙
冯某在某大学的兼职群、贴吧里发布小广告,很快,大学生小孙找到了他。
小孙是大二学生,有点爱慕虚荣,父母的生活费根本就不足以支撑她的花销。
因此,她决定先贷款,然后分期还款。
借款时,冯某与小孙签订双倍借款合同并做虚假账目流水,以达到非法占有其财物的目的。
为了让小孙能及时还钱,冯某要求她必须提交照片、必须跟自己发生关系等要求。
小孙迫切地需要钱,只能按冯某的要求来做,她彻底地陷了进去。

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小孙前前后后从冯某这里借款20万余元,可因为存在各种虚构的高额费用,到她手里的只有10万余元。
作为一个大学生,她哪有能力定期偿还债款,最后只能多次与冯某发生关系。
债务到期后,冯某直接将小孙的照片以及视频发送给她的母亲,胁迫母亲帮她还钱。
截止到案发,小孙已偿冯某11万余元。
【受害者 小宋】
与小孙相比,小宋更可怜。
她在上学时将学费弄丢,却不敢将事情告诉父母,迫于无奈,找到了冯某。
冯某告诉小宋,想要借款,必须发生关系,小宋没得选。
发生关系后,小宋贷款10000元,实际到手只有7000元,可还款数额却是22000元。
直到案发前,小宋已经还款15000元。
【受害者 孙某某】

刚开始,孙某某是因为买手机缺钱,向冯某借款1500元,实际得款1300元。

孙某某签订了双倍欠条,实际还款金额远远超过实际得款。

在陆陆续续还清后,孙某某依旧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再次借款4000元。

但这次,冯某要求她拍摄照片。

就这样,孙某某也上了套。

【受害者 小姜】

受害者小姜是专科的大三学生,她和男友交往时给他花了不少钱,这些都是从花呗里支出的。

以前,是男友和小姜一起还,可分手后,她无力偿还,又担心信用出现问题,于是向冯某借款。

小姜借了7000元,一周后需要还款8000元。

可她并未按时还钱,冯某就联系了她的家人,强行收款14000元。

然而,小姜记吃不记打,6个月后,她再次找冯某借款3000元,在还款3000元后,冯某仍向她索要本金加逾期费用共计8000元。

为了还钱,小姜不得不从其他贷款公司借钱,冯某转走了其中的4700元,并拿走了小姜的手机和几件金饰作为抵押,要挟她还款。

就在冯梦做着金钱梦,以为自己可以一直一本万利下去时,警方将其抓捕。

原来,第一位受害者小孙的父母在不久前报了警。

二、冯某将面临何种处罚?
① 诈骗罪
冯某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以手续费等名目减少本金支出,制造虚假给付事实;
并以散发借款人照片等方式迫使借款人偿还恶意垒高的借款数额及所谓逾期费,以此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其行为符合“套路贷”实施诈骗活动的模式,已构成诈骗罪。
② 强奸罪
冯某以贷款必须提供照片、不能按时还款就将照片等信息散发为由,迫使被害人与自己发生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韩东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韩东亮违背妇女意志,胁迫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③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④ 判决
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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