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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笔远比字早,甲骨文之前早有成熟的无音符号系统

 72行 2023-03-07 发布于黑龙江

大家可能会想当然地认为,笔是用来写字的,一定是先有的笔,后有的字。这个逻辑对其他文明成立,但对中国文明不成立。中国是相反的,先有的笔,后有的字。

考古学已经证实,中国最早的字就是甲骨文,但是仔细研究甲骨文的字形结构可以发现,尽管作为字本身是新的,但是,它的一些基本字形结构却是非常成熟的,而且逻辑非常严密。这意味着,在甲骨文之前,中国就已经存在一套非常成熟的符号系统,被广泛应用,只是这条符号系统,没有和语言相结合,没有发音,不能表达语言。

其实甲骨文也是一套新型的符号系统,新就新在,它开始和语言相联系和对应,每个符号开始有发言,然后可以用来去表达语言。

有发音的符号系统是“字”,字之前已经存在的没有发音的符号系统叫“文”、“纯粹的文”。字也是一种文,但已经不纯粹了。

甲骨文是最早的字,但是在字之前早已存在成熟的文。而且,甲骨文在造字时,并非白手起家,而是对文进行了直接继承,将文作为字的基本结构。

其实,在中国历史上,用“字”来指代文字的字,是很晚的。从文献材料上看,最早出现在秦始皇时期,到汉朝以后才兴盛。清初的大儒顾炎武,曾在《日知录》中对此做过专门考证。

“字”的本义,是指婚育、婚嫁的,其字形是宝盖下一个子,意思是在家中生养孩子。之所以,用“字”来称呼文字之字,因为文字之字,也是被孕育、孳乳的。被谁孕育、孳乳?被“文”。文是字之母。

遗憾的是,关于文的本质,以及文和字之间的孳乳关系,经春秋、战国几百年的大混乱,已经遗失大半,到了两汉,就只剩下夹杂着杜撰和扭曲的星点记忆了。这体现在许慎在《说文解字 序》中对文、字关系的记述。

许慎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这段简短的汉字起源和演变史,的确有些合乎历史实情,但更多的则是臆造和扭曲。

显然,许慎将汉字最原始、最基础的造字方法是“象形”,并把最初造出来的一批字称之为“文”。后来,这些“文”又构成偏旁,然后形旁和声旁相结合,“孳乳”出更多的形成字。他也指出,“字”就是取其孳乳之义。

也就是说,在许慎的认知中,文也是字,只不过是最初被造出的字,他们又成为后来新字的偏旁。他说的字的孳乳,也是发生在字的内部,由结构简单字孳乳出结构复杂的字。南宋的郑樵,又进步一以讹传讹地,将文、字关系概括为“独体为文,合体为字“。

许慎没有注意到字之前的无音之文的独立存在,混淆了文和字,当然,也就是无法正确认知汉字的真正起源史,看不到汉字的核心结构实际上就来自对无音之文的直接继承。这又使他对汉字的核心造字原理产生错误的认知,认为汉字最原初、最核心的造字原理是象形,严重地误导了后人。

其实,汉字的最原初、最核心的造字原理并非象形,而是对此前早已存在的文符号的直接继承和借用。不妨称之为“借文”、“借符”。这些“文”、“符”在甲骨文出现之前,在汉字出现之前,早就有稳定的含义,只是没有发音,不能表达语言。

经过对甲骨文字形结构的潜心研究,我已经识别出120多这样的结构,并孳乳出更多的字。在目前已经识读出的甲骨文中,超过60%都是此类字。也就是说,超过60%的甲骨文,都不是来源于象形,而是来自“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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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汉字的核心造字原理是象形的成见,自许慎至今已经影响中国2000年前,在中国人心目中已经根深蒂固。现代西方的象形论又进行了二次影响,二次锤实。使得现代中国人对汉字象形论信奉,就象水和空气一样自然。质疑它就是就象质疑水和空气的存在一样的匪夷所思。

现代西方的文字象形论,来自对古两河和古埃及早期文字的认知,他们的造字的原理的确是象形,于是就想当然地认为,古老的汉字也当然是象形,但汉字的确不是。

在古两河和古埃及的文字出现之前,并不存在中国式的独立的无音的文系统。他们文字的最初造型方法的确主要是象形,而且其造字的根本目的,不过为语音找个对应符号,其本身的字形本身的含义并不重要。

也就是说,古两河和古埃及的最初的象形文字,其实质还是表音文字,和后来的字母文字是一样的。事实上,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两种文字都很快出现了去象形化,古两河的文字变成抽象的楔形文字,而古埃及的文字则演化成草书体,并最终孕育出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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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之所以在字形上高度稳定,没有出现去象形化,根源就在于,汉字的造字并非象形,汉字也并非仅仅是语言的表达符号,而是承载着独立的意义,而且是中国人心目中的最崇高的意义:义理。

汉字的字形本身就是“文以载道”的,可谓一字一文章,一字一义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汉字是“义理文字”。也正是因为汉字的字形本身承载着义理,中国人也一直对汉字保持着最高的尊重,后来又对书和读书人保持最高的尊重。甚至,说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而书法则直接演化成独立的艺术品,这在人类文明中是绝无仅有。

古埃及和古两河的早期文字真的是象形文字,这导致他们的字形中并无特别意义,所以,很快便去象形化了。而中国文字的字形一直稳定,一直被人们尊重,这个事实本身就说明,汉字绝非古两河古埃及一样的象形字。

要真正理解汉字字形的文以载道的义理属性,必须首先理解汉字之前的文系统,因为就义理属性而言,字之前的文远比字纯粹,因为它完全是“立象以尽意(义)”(《周易 系辞》)的,只用来表达义理,而不去表达语言。

进一步研究会发现,作为甲骨文基本结构的文,其造型原理是基于契约机制的,可以称之为“契约符号”,这样甲骨文和汉字就是“契约文字”。

当然这种契约不是现代的契约,而是中国最早最原始的契约形态,也是人类最早最原始。也就是说,契约最早出现在中国,由中国文明所发明,古两河的契约和法律,都是受中国契约的影响而出现,并出现了异化。

中国的原始形态的契约,在中国文明伊始就有了,最开始是“结绳”,后来又出现了“书契”,结绳是打着绳结的绳子,书契则是刻着齿文的木片。

《周易 此辞》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明确指出,结绳和书契都是治理社会的工具。它们能够具备治理社会功能的原因就是,它们都是契约,而非普通的记事工具。“结绳而治”实为“契约而治”,那时的中国,最主要的社会治理工具不是政府,而是契约,那时压根没有政府。

结绳和书契自身的信息记载能力十分有限,所以,结绳和书契本身无法直接记录所有的契约条款,这些条款只能以口耳相传的语言的方式进行记录,这些语音性的契约条款,附着在结绳或书契之上,因此,结绳和书契的核心功能是充当信用凭证、信用符号,他们本身就是一种符号。

所以,“符”字的重要义项之一就是指契约,又叫“符契”。信陵君窃符救赵,这个符就是虎符,实际也是契约,是运用在军事指挥领域中的契约,即调动军队的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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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契中,需要刻写契齿文,其中一种形式,就是在一对并排放置的木片中间,自上而下刻写横线,这些横线和木片的并合线一起,就形成了“丰”字符。这样,刻写书契的契齿文,就成为中国最早的书写。当然也是人类最早。

考古出土的最早的丰字符,来自西安的半坡遗址,时间在7000多年前。这意味着,书契在7000多年前的中国就已经存在。还意味着,在那时,中国就有了书写和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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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的“契”,就是对书契刻写过程的记录。其中的“丰”就是代表在书契上刻写的契齿文。“刀”就是刻写工具,也是笔。下面的“大”指的是德高望重的大人,他是分歧双方的评理人。在大人的评理下,分歧双方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和合作。这时作为凭信,大人就会让他们签订一个契约,作为共识达成的凭据。 而书契的刻写一般是由大人来进行。

甲骨文中对分歧双方间的评理人,以及评理人刻写书契,有专门的符号。其中最原始的符号就是“尹”,然后又由尹孳乳出“聿”,又由聿孳乳出“笔”。

甲骨文“尹”的字形为一只手,手中握着一个竖线。这个竖线就是刻刀,也是笔。指代能够充当评理人,并为分歧立定契约的君子、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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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由即为“尹”加“口”,“口”指代评理人所讲的话。

甲骨文“聿”的字形,就是在在“尹”中的竖线下端,对称地多两撇,指代刻写的契齿文、刻写的内容。

既然“聿”是作为评理者的大人所刻写的契约,意味着分歧双方都必须遵行,所以,“聿”就是“律”的本字。聿加个行旁(后来讹变为双人旁)就是法律的“律”,行旁是甲骨文行的一半,指代遵循。

而笔则是聿加一个竹字头,尽管笔出现的相对要晚一些,但是,在“笔”字出现之前,“笔”则是聿的一个义项。

其实,甲骨文呢的书写方式,是直接继承了书契,也是刻写的,以刀为笔。

好,本文先就此打住,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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