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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有没有宋代那样的包税制度?

 9tx22v工人 2023-03-10 发布于重庆

两宋是包税制度盛行的时代,其后同样商业发达、商品经济繁荣的元朝有没有继承宋代的包税制呢?元代相比于宋代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宋代作为扑买的茶、盐、商税,在元代都由官方垄断,元朝曾有一条禁止商税扑买的禁令“诸处酒税等课已有定额,商税三十分取一,毋得多取,若于额上办出增馀,额自作额,增自作增。仍禁诸人扑买。《元典章)·圣政卷二·典章三》”

包税亦称“包税制”或“商包制”,是指国家将某一种捐税按一定数额包给私人或团体征收的制度,又称“扑买”。五代的后唐政权曾在酒类专卖中出现扑买,在我国商业发达的宋朝,扑买包税制度曾一度盛行,宋代买扑的类型分为三大类 。一是宋代特许经营中的扑买类型,包括酒、盐、津渡、坑冶、茶、矾、醋,二是政府采购买扑,三是官田买扑。宋朝极度依赖买扑制度,鉴于北宋丁税繁重,导致民间杀婴、起义频繁,外地入侵之下轻而易举便亡国的教训,南宋严重依赖买扑制度,因宋代是一个商品经济繁荣,城市贸易发达的朝代,买扑制度也让城市中的商人和富民愈加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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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上河图》中市民阶级的日常生活

宋代包税制度的实行体现了宋代经济繁荣,官民互利的一面,也让大量农村乡民的生活更加困苦,大姓豪民有官府所定的买扑契约为保障 ,收税时强取豪夺也就不可避免,买扑者还肆意扩大征税对象,把原来不应该征税的物品也征税 。扑买制度的产生以及盛行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是宋朝统治者为了将矛盾下移,又为了满足自身挥霍以及维持其统治的需要,千方百计地搜刮钱财的产物。

尤其宋王朝由于内忧外患交集,战乱频仍,财政开支浩繁,经常入不敷出。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两宋统治者不放过任何可资利用的手段。扑买制度的盛行即是一个明证。扑买制度的实质是官府通过扑买人 (包商)将增加的税收转嫁到下层劳动人民头上,但其表面却是官府向包商收取税金。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避免了政府与人民的直接对立,收到一石二鸟之功效。由于包商的加入,广大劳动人民所受的盘剥更甚于前。史书记载,扑买人为了捞回“抵钱”以及赚取更大利益,他们随意抬高税率,增加税额,并雇用“地井无赖之徒”充当打手。广大小生产者在这种掠夺性的课税制度盘剥下,轻者倾家荡产,重者家破人亡。而官府对此置若罔闻。《中国古代的“税收专管员”》武华英

长兴二年八月救书 : “自今以后诸商税并委逐州府扑断 ,依省司常年定额 ,勾当辨集,冀除生事之端,不爽丰财之理”。《册府元龟》

扑买的过程即是官府先核计出应征数额,然后对外招商承包。承包人必须要预先缴纳一笔保证金,时称“抵金”,之后方取得承包权。包商即为扑买人。扑买人经官府授权,“依法”在其征管范围内行使征税权。由于宋朝多是在酒肆、陂塘、墟市、渡口等地实行扑买,所以扑买人征税时基本上也是划片征收。并且在其片区内,有时可能要统管几种税的征收。在此意义上,扑买人是中国古代的税收专管员。最后的税利分配,首先要按核定的应征数额上缴官府,然后扑买之利归大户,小利归(即扑买人),酬奖之利归役人(杂役、打手等)。

《中国古代的“税收专管员”》武华英

到了元代,元世祖忽必烈为了满足征服异己,混一穹宇的欲望,先后出兵攻打缅甸、爪洼、安南、日本,除了缅甸投降,元朝在缅甸设立了缅中行省以外,其余皆以失败而终,爪洼、安南虽在战后先后归附元朝,成为朝贡国之一,但忽必烈因连年战争,海内动荡,财政告急,也消去了继续发动战争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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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世祖忽必烈虽然没有真的让天下大同,但是也取得了不错的战绩,支持连年发动大规模对外战争中的所耗费的庞大军费,支撑起元初财政的正是回回人阿合马。忽必烈也对阿合马有一种别样的喜爱,向淮西宣慰使昂吉儿夸其为明天道,察地理,尽人事,兼此三者的真宰相。阿合马也确实不辜元世祖所望,解决了元初困顿的财政问题,并成功在江南推行了中统元宝交钞,于南京、卫辉等路,籍括药材,蔡州发盐十二万斤,成功在南宋推行官盐,官方垄断了江南的茶、盐、药材等行业,相比于南宋的包税制度,使得中央王朝在财政方面变得垄断且强化了中央集权。

世祖尝谓淮西宣慰使昂吉儿曰:“夫宰相者,明天道,察地理,尽人事,兼此三者,乃为称职。阿里海牙、麦术丁等,亦未可为相,回回人中,阿合马才任宰相。”其为上所称道如此。

《元史 阿合马传》

十二年,伯颜帅师伐宋,既渡江,捷报日至。世祖命阿合马与姚枢、徒单公履、张文谦、陈汉归、杨诚等,议行盐、钞法于江南,及贸易药材事。阿合马奏:“枢云:'江南交会不行,必致小民失所。’公履云:'伯颜已尝榜谕交会不换,今亟行之,失信于民。’文谦谓'可行与否,当询伯颜’。汉归及诚皆言:'以中统钞易其交会,保难之有。’”世祖曰:“枢与公履,不识事机。朕尝以此问陈岩,岩亦以宋交会速宜更换。今议已定,当依汝言行之。”又奏:“北盐药材,枢与公履皆言可使百姓从便贩鬻。臣等以为此事若小民为之,恐紊乱不一。拟于南京、卫辉等路,籍括药材,蔡州发盐十二万斤,禁诸人私相贸易。”世祖曰:“善,其行之。”

《元史 阿合马传》

回回即是信奉伊斯兰教的人,元朝灭国四十余,其中大多都是伊斯兰教国家,还有当时的世界第一大国花剌子模国,在成吉思汗灭亡花剌子模后,很多信奉伊斯兰教的中亚、西亚人被蒙古人委任为当地的代理统治人,蒙古人又东迁了很多信奉伊斯兰教的色目人,这些陆续被蒙古人迁过来的信奉伊斯兰教的异乡人即是如今回族的来源,在十三世纪蒙古帝国的统治期间,这些伊斯兰教徒穿梭在欧亚大陆的各个角落,因善于经商理财,素被元太宗窝阔台看重,牙老瓦赤是其中的佼佼者。牙老瓦赤本是花剌子模国人,成吉思汗征西时与其子马俺木惕、马思忽惕来降,被元太祖任命协助太师耶律阿海镇守薛米思坚、兀笼格赤、兀丹、乞思合儿、兀里羌、古先、答里勒等城,在窝阔台即蒙古大皇帝之位后,被委任掌管西域(维吾尔等处尚书省)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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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秘史》阿尔达扎布译注

秋八月己未,诸王百官大会于怯绿连河曲雕阿兰之地,以太祖遗诏即皇帝位于库铁乌阿剌里。始立朝仪,皇族尊属皆拜。颁大札撒。也 金遣阿虎带来归太祖之赗,帝曰:“汝主久不降,使先帝老于兵间,吾岂能忘也,赗何为哉!”却之,遂议伐金。敕蒙古民有马百者输牝马一,牛百者输牸牛一,羊百者输羒羊一,为永制。始置仓廪,立驿传。命河北汉民以户计,出赋调,耶律楚材主之;西域人以丁计,出赋调,麻合没的滑剌西迷主之。印度国主、木罗夷国主来朝。西域伊思八剌纳城酋长来降。是岁,金复遣使来聘,不受。

《元史 太宗本纪》

西亚(阿姆河等处尚书省)的税收则由绰儿马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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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秘史》阿尔达扎布译注

 绰儿马罕营于白利司,令民输布帛以贡和林,定赋额之数。一年,商喀耳等土酋皆纳款。阿拔克与商喀耳酋瓦拉马从绰儿马罕攻降孤尼城、喀而斯城,于是西北诸部略定。太宗命绰儿马罕留镇其地。十二年,阿拔克僧呵释阿甫妻汤姆塔入朝,汤姆塔前为札拉勒丁妻,阿拔克之女弟也。太宗厚抚之,诏绰儿马罕返其侵地。未几,又诏绰儿马罕:角儿史国及其国之属地岁贡久,勿苛敛。绰儿马罕获札拉勒丁,威震西域。为一时之名将。《新元史 绰儿马罕传》

牙老瓦赤与耶律楚才政见相合,同样不支持包税制,但在元太宗急于筹备军费,以快速结束战争为紧要任务的前提下,包税制度成为当时唯一的解决方法,重用奥都剌合蛮等伊斯兰商人扑买课税也是限于时代的无奈之举。

牙剌洼赤从驾东耳,佐太宗定西域丁赋,授燕京行省札鲁忽赤,断汉民公画,且掌中原财赋。有西域商人奥都刺合蛮请扑买中原银课二万二千锭,以四万锭为,太宗从之,以为提领诸路课税所官。牙剌洼赤不以为然。及六皇后称制,益任奥都剌合蛮以财政,罢牙剌洼赤官,祸不测。马思忽惕在西域,闻之俱,亡命依亲王拔都。其后奥都剌合蛮伏诛,定宗仍以牙剌洼赤管中原财赋,马思忽惕治突厥斯单薛米思坚等处财赋,并锡金狮符。

元朝最开始的税法,是从元太宗窝阔台开始的,元太宗窝阔台效仿唐代的两税法,始定税制,又在耶律楚才的建议下不顾汉人世侯和蒙古勋贵的劝阻,在中原设立十路宣课司,在宗王勋贵的封地施行五户丝制,既保证了勋贵的利益,又能让国家收的上来税。但是宗王封地终元一朝没有被取消,宗王将大量流民和民户变成私属驱口,在元朝末年,因黑死病,黄河决口,权臣干政,各色税目增加等天灾人祸的影响,投下民户的数量竟比驱口的数量还要少的多,世世代代为奴,成为元朝灭亡的导火索之一。

丁税、地税之法,自太宗始行之。初,太宗每户科粟二石,后又以兵食不足,增为四石。至丙申年,乃定科征之法,令诸路验民户成丁之数,每丁岁科粟一石,驱丁五升,新户丁驱各半之,老幼不与。其间有耕种者,或验其牛具之数,或验其土地之等征焉。丁税少而地税多者纳地税,地税少而丁税多者纳丁税。工匠僧道验地,官吏商贾验丁。虚配不实者杖七十,徒二年。仍命岁书其数于册,由课税所申省以闻,违者各杖一百。逮及世祖,申明旧制,于是输纳之期、收受之式、关防之禁、会计之法,莫不备焉。《元史 食货志》

元太宗窝阔台又在产盐区设课税所,又在所下专设管理盐课的机构,酒醋课和商税也设有专门人员管领。太宗辛卯年(1231年),又立酒醋务坊场官,榷沽为课,仍以各州府司县长官充提点官,隶征收课税所,其课额验民户多寡定之” 。商税则从太宗六年开始,“凡仓库院务官并合干人等,命各处官司选有产有行之人充之。其所办课程,每月赴所输纳”。

到了元世祖忽必烈时期,税制变得更加稳固和复杂,元太祖在理财能臣阿合马的协助下,成功在江南(原南宋地区)推广钞法,并让习惯了扑买制度的南宋人接受了元代的官营垄断,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度。推广村社制度,成为了基层管理最稳固的王朝。

唐以前以郡领县而已,元则有路、府、州、县四等。大率以路领州、领县,而腹里或有以路领府、府领州、州领县者,其府与州又有不隶路而直隶省者,具载于篇,而其沿革则溯唐而止焉。《元史 地理志》

自时厥后,国用浸广。除税粮、科差二者之外,凡课之入,日增月益。至于天历之际,视至元、大德之数,盖增二十倍矣,而朝廷未尝有一日之蓄,则以其不能量入为出故也。虽然,前代告缗、借商、经总等制,元皆无之,亦可谓宽矣。其能兼有四海,传及百年者,有以也夫。故仿前史之法,取其出入之制可考者:一曰经理,二曰农桑,三曰税粮,四曰科差,五曰海运,六曰钞法,七曰岁课,八曰盐法,九曰茶法,十曰酒醋课,十有一曰商税,十有二曰市舶,十有三曰额外课,十有四曰岁赐,十有五曰俸秩,十有六曰常平义仓,十有七曰惠民药局,十有八曰市籴,十有九曰赈恤《元史 食货志》

总结:元代并没有两宋那样大规模的扑买、告缗、借商、经总制度,而且税收制度非常稳固,能够支撑元朝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活动,甚至在元末,伯颜都可以大增各色税目,以此来剥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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