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女子用绳索把男子当狗牵:毫无底线的行为,已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零久主播秀 2023-03-17 发布于湖南
 作者:娟姐看法
必须严惩!海南海口,一女子出门时牵了一条绳子,可其牵的却不是狗,而是一个人,而且还是大男人。现场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女子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时,手里牵着一条绳子,绳子上牵着的是一名男子,男子头上疑似戴着丝袜、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在地上爬行,紧跟着女子后面。
走在前面的女子则手舞足蹈地啍唱着歌曲,好像挺开心的样子,不时还用手上的绳子回头鞭打在地上爬行的男子,且女子嘴里还不停骂骂咧咧的。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女子面对举起手机的围观群众,其不仅不觉得羞耻,反而扭动起身体,载歌载舞,而地上的男子则继续爬行着紧随其后。

女子用绳索把男子当狗牵:毫无底线的行为,已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1、看到这段视频后网友们气愤不已并表示:“该不会是哪个平台的女主播在作秀吧?”、“这做人还有底线么?”、“这男子是精神不正常,受到胁迫的吧?”、“这难道又是pk失败后的惩罚么?”
2、笔者认为,不论出任何原因女子要这样毫无底线的作,其必定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感到后悔。
首先,我们都知道,道德的后面就是法律。即所有逾越道德的行为,其后面就交由法律出面来处理。
具体而言,从情理道德上讲,女子毫无底线的行为,已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令人所不齿,应当受到负面的评价。
从法律上讲,事发地点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即属于公共场所,公共场所的秩序属于社会秩序中的一种。换而言之,女子的行为属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即寻衅滋事的,故应当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或其他方式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500-1000元罚款。
其次,那么地上爬的,男子需要处罚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是指两人及两人以上的行为人,出于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形。
也就是说,男子需不需要处罚,关键在于其是否处于配合女子的情形。即如果男子是自愿配合女子秀这毫无底线操作的,那么其亦应当治安处罚。
最后,如果男子是被强迫的,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刑法第246条明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而言,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不容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随意侵害,否则当侮辱他人,达到情节严重时,行为人就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希望当地主管部门能够迅速行动起来,并根据调查结果,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严惩目无法纪、毫无底线的当事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