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过十三 医生不沾 曾经看到一个当地著名中医给七岁儿童开的中药方子,调理脾胃的,里面列了25味药材,当时觉得很别扭,但又不知所以然。 近日阅读《黄帝内经》,在《素问》第七十四篇《至真要大论》里,看到了中药方剂的规制,对常言所说的”药过十三、医生不沾”有了些理解。 原文摘选 1、第一段 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奇方:3味) 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偶方:4味) 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奇方:5味) 君二臣六,偶之制也。(偶方:8味) 故曰: 近者奇之,(病程短用齐) 远者偶之,(病程长用偶) 汗者不以奇,(汗法不用奇方) 下者不以偶,(下法不用偶方) 补上治上制以缓,缓则气味薄, (上用缓方) 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厚, (下用急方) 适其至所,此之谓也。 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 是故平气之道, 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 (病程短:选味数小) 远而奇偶,制大其服也。 (病程长:选味数大) 大则数少,小则数多。 (味数多的剂量小,味数的剂量大) 多则九之,少则二之。 (味数最多9,最少2) 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 (重方:复方,奇偶轮换或叠加) 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 2、第二段 帝曰:请言其制? 岐伯曰: 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共3味) 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共9味) 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共13味) 读后感 1、药方的规制有七类:大、小、缓、急、奇、偶、复,称为“七方”。 2、奇方、偶方、复方,是药方三种的形式: 奇偶分指一个方子中,药材合计数量是奇数还是偶数; 复方,也叫重方,有两义,一是奇偶方更迭用,二是奇偶方重叠用。 3、大、小、缓、急,是四种配制方法。 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 其中最大的是重方的组合:通常奇方大制5味,加偶方大制8味,合计13味。 4、方的规制如按小、中、大区分,最多的大方13味。 至此,我似乎理解了为什么民谚有“药过十三,医生不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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