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行为主义者一直强调 【强化】对行为的发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 但是罗特认为 【高强度的强化】未必导致个体实际做出某种行为。 → 罗特指出, 我们【主要的】或【基本的】行为模式 是在【社会情境】中获得的。 → 个体在【寻求满足】时,必须有他人作为媒介。 → 一个人的行为 不止由【行为之后的强化】所决定, 而且还取决于【对所选择的行为将导致强化的预期】。 | 一、理论假设 其一, 个体与【其富有意义的环境】相互作用。 人们对【环境刺激的反应】 取决于【他们赋予某一事件的意义或重要性】。 → 【强化】并不仅仅依赖于【外界刺激】, 同时也受【个体认知能力】的影响。 → 同样, 像【需要】或【特质】 这样的个人特征本身也不能成为行为的原因, 相反, 罗特认为, 人的行为源于【环境】与【个人因素】的相互作用。 | 其二, 人类的人格是【习得的】, 因此,人格不是在哪个特定的年龄发展阶段定型或被决定的。 → 相反, 只要人们有学习的能力, 人格就可以【改变】或得到【矫正】。 → 虽然人们【早期积累的经验】 会使他们的人格【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但是人格总会【随着新的经验发生某种改变】。 | 其三, 人格基本上是统一的, 以及人格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 当人们有了丰富的经验时, 他们学会了【依据先前的强化来评价新的经验】。 → 这种【相对一致性的评价】 使人格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 其四, 人的行为动机受【目标】指引。 → 罗特反对认为 人们是以【减低驱力】或【寻求快乐】为主要动机的说法。 → 主张【人们的行为】是被推动他们朝向目标的【期望】所激发的。 → 例如, 绝大多数学生的目标是【毕业】,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 他们能够忍受【压力】【紧张】和【艰苦的学习】。 → 他们知道需要苦读几年大学课程才能毕业, 这并没有降低他们的【驱力】, 反而激发了他们的【驱力】。 | 最后, 罗特假定人们具有预期各种事件的能力, 他们评价强化物的标准就是【趋向预期事件方向的运动】。 | 罗特的人格理论 以这五种基本假设为基础, 并用以预测人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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