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铁论》卷58诏圣诗解1御史:法弊更制时世不同轻重务异文学:扰则不安乐业富仁赡则争止 题文诗: 御史又曰:夏不倍言,殷誓周盟,德信弥衰. 无周文王,武王之人,欲修其法,此殷周之, 所失势见,夺于诸侯.故衣弊而,革裁法弊, 而变更制.高皇帝时,天下初定,发德音行, 一切之令,权宜计也,而非拨乱,反正之常. 后法稍犯,不正于理.故奸萌而,甫刑乃作, 王道衰而,诗经刺彰,诸侯暴而,春秋讥之. 少目之网,不可得鱼,三章之法,不可为治. 故令不得,不加法亦,不得不多.唐虞时画, 衣冠非阿,汤武世刻,肌肤非故,时世不同, 轻重务异.鼎故革新,真法常变,变以适情. 文学对曰:民之仰法,犹鱼仰水.水清则静, 水浊则扰.扰则不安,其居静则,乐居其业. 乐业则富,富则仁生,赡则争止.是以周朝, 成康之世,赏无所施,法无所加.其非可刑, 而不刑乃,民莫犯禁;亦非可赏,而不赏由, 民莫不仁.若斯则吏,何事而理?今之治民, 者若拙御,之御马也,行则顿之,止则击之. 身创于箠,吻伤于衔,求其无失,何可得乎? 乾谿之役,楚国土崩;梁氏内溃,严刑峻法, 不能禁止.故疲乏马,不畏鞭箠;疲民不畏, 刑法其虽,增而累之,其亡益乎!真法利民, 合乎情理,民富知礼,安居乐业,纷争自止. 《盐铁论》卷58诏圣诗解1御史:文学: 【题解】“诏圣”目录原误作“诸圣”,今据本篇改正。诏,告。“诏圣”,就是告以所谓圣人之道的意思。本篇继续就“礼治”和“法治”的问题进行辩论。文学美化“成、康之世,赏无所施,刑无所加”,胡说什么“闻礼义而刑罚中,未闻刑罚行而孝悌兴也”。认为“反古而悖民心”,必然导致“罢民不畏刑法”,“匹夫奔万乘”的所谓严重后果,坚持“与其刑不可逾,不若义之不可逾”主张。御史在驳斥文学时提出“衣弊而革才(裁),法弊而更制”的变革主张,从“时世不同,轻重之务异”的历史进化观点出发,认为“礼让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强调执行法治,“故能长制群下,而久守其国”。 (卓注:题解的作者王利器有失偏颇: “闻礼义而刑罚中,未闻刑罚行而孝悌兴也”。这句不是“胡说”,而是追溯法治本源之说,本立道生,礼义是法治至本,真法是为了让人民自觉履行义务,不侵犯他人,做到义以正己,所以文学说“与其刑不可逾,不若义之不可逾”的主张。正当其时。义就是教化人民以礼义,正己正人,法网恢恢疏而有漏,真法法情,防患未然,让人民从内心深处服从自己的良知天性,赤子之心,道家所谓真人,返璞归真,修心养性。真法法道,道德仁义,至道生法,心本法末,止其邪心,方得正道) 御史说:夏朝人从不违背诺言,商朝人只相信誓言,到了周朝惟有订立盟约才能取信,原来的道德信义逐渐衰落。没有像周文王、周武王那时的人,却要推行他们那时的法律,这就是殷、周失去权势,而被诸侯夺去天下的原因。所以衣服不合适了,就要改裁新衣,法制有了毛病,就要进行变法。高祖刚平定天下时,发号施令,施以恩德,实行一切之令,这是权宜之计,不是治乱归正的典法。后来,犯法的逐渐多了,讼事不能得到正确治理。所以,随着奸伪的事情不断出现,就有《甫刑》产生,随着王道衰落就有《诗经》中的讽刺诗出现,由于诸侯暴乱才出现《春秋》的指责。鱼网的网眼不密,就无法捕到更多的鱼,只有约法三章,不可能治理国家。所以法令不得不增加,法律条文不得不增多。尧舜时画衣冠作为刑罚,并不是袒护罪犯,汤、武时用肉刑也不是故意严惩犯人,因为时代不同了,刑罚的轻重也就不一样了。 文学说:老百姓依赖法律,就像鱼依赖水一样。水清,就生活得安静,水混,就要受到惊扰。同样,社会秩序混乱,百姓就不能安居,社会稳定,百姓就安居乐业。安居乐业就富裕,富裕了就会讲仁义,人们的欲望满足了就会停止争夺。所以,周朝成、康时代,没有什么赏赐,也没有什么刑罚施加。并不是应当判刑的没有判刑,而是百姓没有犯法的;也不是应当奖赏的没有奖赏,而是百姓没有不讲仁义的。如果像这样,则官吏还有什么事情可干呢?今天的官吏,像一个愚蠢的赶车人驾驭马车一样,马在行走,却要它停下,马停下了又要鞭打它。马身上被鞭子打伤,嘴角被马嚼子勒破,还要求它不出错,怎么可能呢?楚灵王因修建乾谿之台,使国家土崩瓦解;梁国内部自行崩溃,严刑峻法也不能制止。疲乏的马不怕鞭打,累垮了的人不怕刑罚,即使加重刑罚来束缚他们,对于挽救国家的灭亡又有什么益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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