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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铁论》卷60杂论诗解贤良文学王道矫世复正反本公卿不以道化下放于利末不师始古。余睹盐铁,之义观乎,公卿文学,贤良之论,【原文】客曰(1):余睹盐,铁之义(2),观乎公卿、文学、贤良之论,意指殊路,各有所出,或上仁义(3),或务权利。朱子伯:《汉书》作“朱生”,参加盐、铁会议的贤良文学之一,生平事迹未详。最初,汝南的朱子伯曾经告诉我...
《盐铁论》卷59大论诗解2大夫:孔子不以进见而能往非贤士文学:孔子真情虽遇穷厄不改初衷。大夫又曰:文学所称,圣知孔子,治鲁不遂,大夫曰:文学所以称圣知者,孔子也,治鲁不遂,见逐于齐,不用于卫,遇围于匡,困于陈、蔡①。困于陈蔡:指孔子在陈绝粮。此谓孔子周游列国,不以因进见,如士因士,女因媒,然而能往者,非贤士才女也。【原文】文学...
《盐铁论》卷59大论诗解1御史:绳法断刑然后奸禁非设礼修文文学:无讼者难讼而听易真君子治于未形。【原文】 大夫曰:呻吟槁简①,诵死人之语,则有司不以文学②。杜大夫、王中尉之等⑤,绳之以法,断之以刑,然后寇业奸禁。④中绳:正对上绳墨的界限,即符合标准的意思⑤杜大夫、王中尉:即杜周、王温舒,见《刺复篇》注释。【原文】大夫曰:俗...
《盐铁论》卷58诏圣诗解3御史:汤武全肌肤殷周治秦国用之法弊而犯文学:经礼义明好恶义导民任刑罚秦以亡。法弊而犯;二尺四律,古今一也,其或以治,汤、武全肌肤而殷、周治,秦国用之,法弊而犯,二尺四寸之律④,古今一也,或以治,或以乱。但《后汉书·曹褒传》则云:“褒撰次礼制,写以二尺四寸简。”又《周磐传》亦云:“编二尺四寸简,写《...
《盐铁论》卷58诏圣诗解2御史:刑法止暴明君据法长制久国文学:礼义行刑罚中严刑法不可久。闻礼义行而刑罚中,未闻刑罚行而孝悌兴也。御史默然不对。不教而杀,是虐民也,原作使民不逾上乎(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作“乎上”。)刑之不教而杀是以虐也,今据《治要》改。与其制订刑法使百姓不敢触犯,不如提倡礼义使百姓不敢违反。只听说推行...
《盐铁论》卷58诏圣诗解1御史:法弊更制时世不同轻重务异文学:扰则不安乐业富仁赡则争止。后法稍犯,不正于理.故奸萌而,甫刑乃作,御史在驳斥文学时提出“衣弊而革才(裁),法弊而更制”的变革主张,从“时世不同,轻重之务异”的历史进化观点出发,认为“礼让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强调执行法治,“故能长制群下,而久守其国”。⑥甫刑,...
《盐铁论》卷57周秦诗解2御史:严法制下慈母败子文学:政宽下亲其上政严则民谋主。慈母有败子,小不忍也,严家无悍虏,笃责急也⑦。⑦《韩非子·显学篇》:“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史记·李斯传》:“故韩子曰:''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者何也?则能罚之加焉必也。...
刑罪多矣.父母于子,虽有罪犹,匿之其不,文学则坚持“礼治”,继续宣扬“礼周教明,不从者然后等之以刑”的“先礼后刑”的主张,其目的是攻击汉武帝推行的“法治”。(7)《公羊传·襄公二十九年》:“刑人则曷谓之阍?刑人非其人也。君子不近刑人,近刑人,轻死之道也。”(8)放:流放。古时候,君子不接近受过刑的人,受过刑的人不被当作人,...
《盐铁论》卷56申韩诗解2大夫:明理正法奸邪所恶良民之福文学:良吏所贵绝恶未萌使不为非非贵刑杀。使不为非,非贵其拘,之囹圄而,刑杀之也.专己残心.文诛假法,以陷不辜,累及无罪,明理正法,奸邪之所恶而良民之福也。是以圣人审于是非②,察于治乱,故设明法,陈严刑,防非矫邪,若隐括辅檠之正弧剌也③。所贵良吏者,贵其绝恶于未萌,使之不为非,...
《盐铁论》卷56申韩诗解1御史:善为政者弊则补之文学:礼义乱原刑措无为。故先帝闵悼其灾⑧,亲省河堤⑨,举禹之功,河流以复,曹、卫以宁百姓戴其功,咏其德,歌“宣房塞,万福来”焉⑩,亦犹是也。⑩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 年),使汲仁、郭昌将卒数万人塞瓠子决河,并亲省河堤,以示鼓励,卒塞瓠子,筑宫其上,名曰宣房。因歌中有“宣房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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