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北京市律协土地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 ·央视《社会与法》特邀嘉宾 看到这里,毫无疑问的是,姚先生被卖房人骗了。 那么姚先生即将要面临的是什么状况呢? 在10多年前,笔者曾经代理过一个类似的案件,当时的买房人由于不能证明卖房人持有房主的授权委托书,因此不能证明代理人有代理权限。在房主起诉后,买房人败诉,钱房两空。 但是案件并没有就此结束,当年的买房人在败诉以后委托我们律所处理,我们律所起诉了当时的卖房人,要求其承担买房人的损失赔偿责任,最终买房人拿回了大部分损失。 从已知的信息看,姚先生的经历与这起10年前的案件有着相似之处。近些年来,此类案件层出不穷,那么作为有购房需求的普通人,应该怎样有效避开此类骗局呢? 购买二手房必须要看房主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确保身份证上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完全一致的。 如果不是房主本人直售,还需要让对方提供公证授权委托,并且核实代理人的身份信息是否与授权委托书上的受托人名字和身份证号是否完全一致。最后,买房人自己一定保留一份授权委托书。 首先,要详细查看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用途、房屋性质、共有权、抵押情况等。 房屋的现状包括房屋的位置、房屋的装修和质量等情况,还有一点容易被大家忽略的就是看房子目前的居住使用情况。 因此,如果房屋在出租中,在购买之前需要将承租人也搞定,最好等承租人将房子腾出再购买。 购买二手房一定要认真看合同,每一个条款都不能放过。卖房者的口头承诺都要写入协议当中,口头协议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举证责任问题,很难实现。 尤其是对交易的关键性承诺例如:解除抵押的方式、违约责任、税费承担等问题,均需要落实在合同里。千万不要被卖房人的花言巧语或者感情牌给蒙骗了,如果有纠纷,还是要看合同说话的。 房子再好,合同约定的再好,如果卖房者人品不好,也要考虑是否要坚持购买。实际案件中,不乏有卖房者有蛮不讲理、见钱眼开的,甚至是恶意毁约的,遇见这种情况后续会有很多麻烦。 以上六“看”,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并不大,正常的房屋买卖交易中,相关的部门有义务在合理范围内配合大家核实房屋情况。 因此,不要怕麻烦,在买房前多跑跑、多看看、多问问,把约定内容落实到纸上。最后,希望大家可以买到令自己舒心、满意的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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