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琪鲁课堂 | 纳税人适用财税2023年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和此前执行的加计抵减政策相比,相关征管规定有无变化?

 法律天空馆 2023-03-21 发布于山东

山东税务 2023-03-17 11:50 发表于山东

山东税务

71

点击浏览视频~欢迎关注“山东税务”视频号


Q

纳税人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1号)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和此前

执行的加计抵减政策相比,相关征管规

定有无变化?

没有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录制: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