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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2019年度施工度汛方案的审查意见

 龙库820 2023-03-22 发布于江西

福州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上报福州洪塘大桥方案拓宽改建工程2019年度施工度汛方案审查的报告》(海峡建发工〔2019〕72号)收悉。我局于2019年3月28日组织召开了《福州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2019年度施工度汛方案》(下称《方案》)技术评审工作。参加会议有特邀专家、闽侯县水利局、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公司、福州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方案编制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与会人员和代表听取了《方案》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与评审。根据会议要求,你司修订完善了《方案》(修编稿)并报送我局,我局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方案》(修编稿)中提出的施工组织安排和应急预案。 

  本工程2019年度主要占河设施为施工栈桥和钢筋加工厂(钢筋加工厂位于桥址下游河滩地上),河道内施工内容主要系梁施工、墩柱及盖梁施工、主塔施工等其他桥梁水上构筑物施工。为确保防洪安全,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方案》(修编稿)开展施工度汛工作,科学安排工期,确保汛期涉河施工安全,若涉河施工内容需调整应重新报审。同时,应落实应急预案组织机构、防汛责任人、抢险人员和设备,确保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启动。度汛应急组织机构无条件接受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二、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钢筋加工厂,恢复河滩地原状。 

  三、汛期应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加强观测河势水流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采取应急抢险措施。在适当位置加装水位尺和探照灯,以便观测。 

  四、工程建设期间,你司应接受市闽江下游管理处、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公司、仓山区农林水局及相关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以便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河道管理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福州市水利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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