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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黄海地区经济贸易与国际协作的机理

 思明居士 2023-03-28 发布于河北

前言

在过去的20多年里,受全球一体化的冲击,中、韩、日三个国家在相互间的经贸关系和相互依赖程度逐渐提高的同时,也出现了相互间的政治互信性衰退的现象。

所以,对中、韩、日三个国家之间的跨境协作进行探讨,既有历史渊源,又有现实的现实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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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觉得在黄海区域内进行国际间的协作,这在历史学家看来也是一项新的课题,因此,有很大的研究价值,有很大的现实意义,需要对黄海跨境协作的先辈们进行深入研究。

题目中“黄海海域”一词系黄海及周边的大陆和岛屿,在此区域内,尤其是中国内陆(即中国东边的长江口北部,即辽东半岛,山东半岛,江苏省沿岸),半岛(由朝鲜,韩国组成),以及日本(以九州岛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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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黄海经济贸易与中韩日交往模式

东亚中、韩、日民众在怎样的体制条件下进行黄海经济贸易?因此,有必要对中、韩、日三个国家之间的历史联系进行研究。

关于东亚区域内的国家间的国际关系模式,学界已经进行了大量的探讨,并且产生了许多不同的理论。在这些理论中,以费正清为代表的“朝贡制度”理论、西岛定盛为代表的“册封体制”理论、滨下武志为代表的“朝贡交易系统”理论、黄枝连为代表的“天朝礼仪系统”理论。

一九六三年及一九六五年,美国的费正清曾两度举办「东亚的国际格局」及「中国的全球格局」的国际性讨论会。

费正清认为,「整个东亚国家,包括中国,朝鲜,越南,日本和小岛国家,都是从古中国分裂而来,又从中国的地域发展而成。」

中国与周边诸国之间的交往,则以“以礼相待”的方式进行,表现为:一是在思想上,中国君主“以天为尊,以地为尊”,以“以地为本”,以维持人间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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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上,对东亚周边国家的国王进行了“封禅”,并向周边国家的国王颁发了“玉玺”,定期向周边国家的国王派遣使者,向中国的国王进贡;

所有的民族都采用中国的日历,中国还为他们提供了与中国交界和入境的边界交易的特权。此外,费正清、赖肖尔等人为哈佛东亚史所撰写的教科书,亦从中国,日本,朝鲜,越南四国的角度,阐述了东亚的全貌,着重指出了四国之间的联系,并指出了中国在东亚总体上的地位

同时,西岛定生也于1960年代,对“东亚世界”的成因进行了探讨,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分封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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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中国以隋、唐为主的“册封体制”,使百济、新罗及日本吸收了汉字、律法、儒学及佛教,因而在公元六、八世纪,东亚出现了一个“汉字文化区”。

他还指出,由于唐代的覆灭,“册封体制”的瓦解,使东亚的组成原则发生了重要的转变。在10世纪之后,在中国明州和日本的博多间,一个重要的“东亚海上贸易区”的形成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日本学界对现代亚洲商业圈子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朝贡制”进行了初步的探讨。滨下的“通商制度”说是建立在公元5世纪之后的东亚。

按照他的观点,东亚国家之间的联系是围绕着中国的“互惠”而发展起来的,他指出,“朝贡”是一种以商贸作为目的的活动,其本质是一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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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由于这些国家和中国之间存在着相互间的联系,从而导致了东亚地区间的互通有无,朝贡交易是以“上贡-回赠”为主要特征的,但同时也是以“跨境”为主要手段的“跨境”的私人交易。

虽然在私人之间的交易形式上存在着差异,但是通过对中国和日本、朝鲜和越南之间的通商,共同构成了东亚区域内最重要的交易网络。同时,东亚各国向中国进贡,与中国建立了紧密的商业联系。

例如,13个国家与朝鲜,暹罗与日本有对等的贸易往来,而日本,越南,则是要琉球,南印这些国家为他们提供贡品,从而组成了一个等级更高的国家之间的互惠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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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中国香港的黄枝连也曾在此基础上,对“天朝礼法制度”进行过研究。他相信,在十九世纪之前,也就是在东亚被西方人占领之前。

东亚地区(中国,朝鲜,日本,琉球,安南)的地区,以中国的封建统治为核心,其运行方式以礼制、礼制及礼制为主,对于维持中国与邻近诸国及东亚各邻邦的双边及多边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他把东亚现代之前的世界格局,称为“天朝礼制”。

以上述四种学说的观点来看,费正清提出的“朝贡制度”理论,固然显示出“朝贡”对于东亚国家的政治及经济格局有著举足轻重的影响,然而,他将国际交易视为中国一种为了迎合别国的需要而对中国与其周边国家的相互关系,则是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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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美国后现代学派的何伟亚认为,费正清“朝贡制度”理论对中国对外国的历史认识存在着过分的偏颇。

所以,我们可以从他的作品中看出,在公元8-19世纪,中国与西方的矛盾是一种文化的矛盾,而不是一种利益与权力的矛盾。

而黄氏《天朝礼制》说,则是将中国礼义的影响扩大到东亚社会结构之中,与黄海地区经济贸易的关系,并不沾边。

西岛先生提出的“册封体制”理论,主要是为了解释“东亚”这个汉字文明的产生机理。很明显,他把重点放在了中国唐代在东亚地区的统治上。

虽然西岛先生认为,在唐末之后,中、日两国在东亚格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架构原则也随之改变,从最初的以“政治主导”向“经贸主导”转化,但这个“经贸主导”和“东亚经贸体制”究竟是怎样构成的呢?西岛家没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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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滨下氏则以中国“朝贡”体制为基础,提出了东亚区域间的商业体制。其论辩要点,以琉球王国对明代的进贡为中心。

从其观点来看,琉球王国是通过与东南亚各国进行“通商”,以“通商”的方式向明代进贡的“通商”;而这些货物,则被用来与日本、朝鲜等国家进行交易。

由此,他提出东亚地区的商贸网,主要是由朝贡等商业要素所促成。然而,不论在明清时期,琉球的对外贸易在整个东亚区域对外贸易中所占据的比例都并不大。

仅从琉球为例,就可以推断出东亚的内部原因,这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公元公元1到144世纪前半,琉球在东亚的商业活动开始以前,日本也没有向中国的宋朝和元代的进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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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存历史文献的记录,9世纪30年代,由新罗人张保皋发起的由唐朝扬州和楚州通过新罗的西南部海向日本的波多进行的跨境交易,已形成了相当的黄海地区的对外交易。

张保皋的商业力量源于对黄海地区跨境劫持和贩卖人口行为的严厉镇压。而在此之前,负责跨境贩卖奴隶的,就是唐代淄青镇(淄青镇管辖的区域,相当于现在中国的大半个山东省)的李正己,他的三个孙子。

另外,淄青镇节度使还将渤海的马、新罗的铜原料等作为货物运抵登州进行了交易。这两项交易都与军事相关,正是唐代明令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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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淄青镇的藩镇在此基础上,借助唐代统治地位的下降,开展了国际性的海运走私活动,为自己谋得了更大的利润。从这一点来看,黄海地区第一次跨境交易,正是唐代贡赋制度衰退的产物

到了中国的宋代,黄海地区的对外商贸更为繁荣。根据学者们的研究,单是中国商人到日本进行的贸易,就达70次之多。

1192年,中国向高丽进行了117次的通商。在记录的七十七次里,商人的数量达到了四千五百四十八个。中国商贾得以大量向黄海周边诸国通商,其主要理由是宋代实行了允许私人商贾出外经商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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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先后在杭州、密州、明州等多个口岸设置了“市舶局”,负责处理与外国商旅往来的海上贸易,所以,就中国而言,也就是宋代的“内外海洋互市”体制,促使了黄海地区对外贸易的发展。

而宋代的君主为什么如此注重贸易,清代乾隆年间的《续通典》撰稿人就说过:“宋辽金两朝疆宇分错,两个国家的产品,都在各自的手中,货物多而不能流通,百姓苦于其穷”。故特重互市,以和为准,以争为准。

即以货币,又以邻国之利,所开之市,均有司马,严禁令,广屋宇,以求两个国家所不能及。

赋税收入,也可供国用在中国统一的元代,仍沿用了“通商”的体制,负责处理外国和外国的海上交易。根据中国一名专家的研究,“朝贡贸易”在元朝几乎不可能出现,更多的是来自中国的民间商贩进行的相互交易。

根据日本学界的研究,元代与日本之间的商业往来,以日本私人商人到中国为主,几乎年年都有,这是历代日本商人到中国的高峰时期。

一名日本的研究人员说:“在日本武家政府的执政期间,我们并没有与中国进行过任何正式的外交,但我们的经济已经被彻底地融入到了中国的体系当中。”

至于元代与高丽的海运,北至高丽,南至庆元港、太仓港,都是从山东半岛各大口岸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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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五年夏天,在韩国全罗南道新安郡的道附近,出土了一艘元代的船只,船上的物品很多,包括瓷器、金属、香料等2.3万多件(包括瓷器20664件),还有二十八吨多的中国货币(包括唐,宋,辽,元,金,西夏等国家的货币)。同时,也与当时黄海对外贸易繁荣景象相吻合

二、中朝近代外交与黄海领域的协作

朝鲜在日本的武力压迫下,于1876年(1876)签署了《朝日修好条规》。大清王朝,也是唯一的霸主,为的就是不让朝鲜像中国一样,被西方人侵略,所以会极力说服朝鲜与西方人合作,以此来牵制日本在朝鲜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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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一八二八年)4月,朝鲜同美国签署了《朝美修好通商条约》,从此开始了新一轮的贸易往来。

很快,朝鲜就和英国,德国和俄国签署了协议。这样,东亚区域内的国家间的关系模式就从中国以前占统治地位的“宗藩”模式转变到了现代的“外交”模式。

于是,清王朝又把现代的“国际贸易”体系引进到中朝两国的外交中来,一是为了回应中朝两国之间的“国际贸易”,二是为了加强其对朝鲜的统治。

同年11月,中美两国签署了《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并签署了《中美两国通商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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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基于以上研究,笔者得出如下结论:古代中、韩、日等民族进行黄海地区的对外交易,是在互市体制的背景之下进行的,用“朝贡体系”理论很难解释东亚地区对外交易的产生机理。

东亚各国之间以中国皇权为核心而建立的相互臣服的联系,对于黄海地区的国际协作,例如“咨”字通告与强制海上救援等,具有十分必要的作用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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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签订的《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尽管引入了“海上受难一方负担救济金”这一西式原则,但在朝鲜实施时,中国流亡者屡见不鲜,屡遭劫掠乃至杀害;这两个国家的捕鱼条例也被拖延了。

本文认为,在中韩两国由“古代”到“现代”的转变中,黄海地区的跨境协作还没有形成实质性的制度安排。

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因素是欧美大国插手黄海事件后,导致了中日两个国家间的朝鲜之间的政治联系日益淡漠。

因而,在东亚周边国家之间,在黄海领域进行国际间的相互信任,应当成为进行国际间的国际协作的一个必要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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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刘秉璋全集

受过风灾灾民的慰藉

韩国古代外事文件

朝鲜历朝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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