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不管是谁要拆除您的房子,我们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确认,我们的房子是否属于违建,以及确认违建的主体和程序是否合法。即便真的是违建,如果相关部门不按法律流程对我们房屋进行规范的认定,我们依然可以从对方程序违法或者认定主体违法入手,而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补改正的,可以拆除。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我们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村委会也不是强拆主体,没有权力直接拆除我们的房屋。如果我们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证明我们的房子不是违建,那么自然无论是什么主体都没有权力来拆除我们的房子,遇到拆迁,征收方则必须给我们全面、公平、合理的补偿。
当然,如果我们的房子真的是违建,村委会就有权力直接拆除我们的房子吗? 也不是!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的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有实施拆除的行政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如果房屋已经经过政府裁决、经过诉讼程序的,也可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