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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宁丨清儒陈树华《春秋经传集解考正》编纂考述

 书目文献 2023-03-31 发布于北京

注:本文发表于《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集刊》第二十二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5月),此为作者Word版,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樊宁老师授权发布!

清儒陈树华《春秋经传集解考正》

编纂考述*

樊 宁

摘要:清儒陈树华精研《春秋左氏传》,所撰《春秋经传集解考正》一书在当时颇具影响,堪称清代《左传》学著作中的杰出代表。今复旦大学图书馆藏有陈氏《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通过与《春秋经传集解考正》对勘,可略述该书撰作之过程。陈氏最初批校《春秋左传注疏》,既重视蒐集稀世珍本进行文本校勘,又参引各类文献及前人著作,对杜注及孔疏加以批判,继承并发扬了惠栋开创的以汉学治经的主流路径。而后在批校本的基础上,陈氏又不断修订增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新增多种版本异文,尤其是首次引用日本学者山井鼎《七经孟子考文补遗》,使得全书更加详实可信;二是不仅大量采择先秦、两汉文献中的《左传》引文,为校勘提供依据,还广泛汇集汉儒古注以论定古字相通,汉学思想甚为明显;三是借鉴、批驳、吸收前人如傅逊、陆粲、何焯、顾炎武、惠栋等人的研究成果,从而推陈出新,获得更多创获。希冀以此对陈氏《春秋经传集解考正》的成书过程有一个更为全面深入的认识。

关键字:陈树华  《春秋经传集解考正》  编纂


清代学者陈树华以精研《春秋左氏传》著称于乾嘉学林,所撰《春秋经传集解考正》(以下简称“《考正》”)一书在当时学界颇具影响,名儒如翁方纲、卢文弨、段玉裁等皆盛誉推许。翁方纲《复初斋集外诗》卷十九《题吴郡陈芳林所藏蜀石经<左传>残字》赞曰:“芳林先生擅朴学,古文旧书启秘扃。远参亭林近红豆,内外传意水泻瓶。”[1]卢文弨《与梁曜北玉绳书》则谓:“近读《左氏传》,得嘉善浦氏镗之《正字》、日本国山井氏鼎之《考文》、元和陈氏树华之《考正》,三家本皆有可观。今不劳而坐享其成,觉天之予我亦太优矣。令亲孙侍御向欲借我《左传》本,今番乃可信为善本,归来当与共快读也。”[2]段玉裁《经韵楼集》卷八《陈芳林墓志铭并序》亦云:“详矣!精矣!《内外传》乃有善本矣。移书其副,藏于家,用以订阮梁伯《十三经校刊记》。”[3]而后阮元主持修纂《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其中《春秋左传注疏校勘记》在很大程度上是依托陈氏《考正》而来。[4]惜陈氏此书终以钞本行世,流传不广,年日愈久,隐微不彰,今之学者,罕有提及。近来赵永磊、吕东超、袁媛诸君重新发掘,对陈氏之生平交游、著作存佚、学术旨趣详加介绍,呼吁给予其在清代学术史上应有之地位[5],可谓学界一大幸事。然以往研究所据大都是清人文集、序跋、年谱、地方志、目录书等外缘材料,而对《考正》的内容所涉不深,今复旦大学图书馆藏有一部清人江沅过录的陈树华与段玉裁《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笔者据此批校本,对《考正》的成书过程加以考察,以期有助于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探讨。

一、陈树华《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的内容与体例

复旦大学图书馆藏清人江沅过录的陈树华与段玉裁《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底本为毛晋汲古阁本《春秋左传注疏》六十卷(以下简称“毛本”)。书末有朱笔过录的陈树华跋文和段玉裁跋文[6],其中陈树华跋文云:

杜氏后序并淳化元年勘校官姓名及庆元庚申吴兴沈中宾重刻题跋一篇,依宋本抄补于后。戊子三月借得朱君文游滋兰堂藏本及石经详细手校,凡宋本有疑误者,悉书于本字之旁,经传文兼从石经增正一二。七月三十日校毕,冶泉树华记。
南宋翻刻北宋本,无陆氏《音义》,复以《释文》并借。得金梧亭、惠松崖两先生从南宋本手校者,互勘一过。八月廿五日。
而段玉裁跋文云:
此宋淳化庚寅官本,庆元庚申摹刻者也。凡宋本佳处,此本尽有,凡今日所存宋本,未有能善于此者也。为滋兰堂朱丈文游物,陈君芳林于乾隆戊子借校一部。陈君既没,嘉庆壬戌,予借诸令嗣,命长孙美中细意临校,次子倅而终之。吾父有《左传》之癖,此本当同吾父手写本,子孙永远宝爱。文游名奂,藏书最精,今皆散。《左传》今在歙金修撰辅之家。芳林著《春秋内外传考证》、《宋庠补音考证》,东原师甚重之。癸亥五月段玉裁记。

又书内天头有段氏题记云:

凡此等订语载于下方者,皆陈氏语也。陈作《内外传考正》,极详。陈任武冈州州牧,与藩司不合而罢官。归,乃作《内外传考正》,淳化本当时所校也。淳化本在吴门朱文游许,后乃归歙金殿撰榜许。壬戌四月记。嘉庆壬戌借陈氏本临校。
凡红笔皆淳化本也,凡黑笔皆予所校,在红笔之前。茂堂。
又有江沅题记云:
凡书中黑笔所改字,皆金坛段茂堂先生(名玉裁,庚辰孝廉,四川巫山令)手订,旁圈夹圈亦具笔也,今仍以黑笔临之,下皆同。
另,台北“中央图书馆”亦藏有一部江沅临录的《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书末有江沅跋云:
茂堂段先生为先祖艮庭先生执友,庚申、辛酉以后,沅尝过从请问《说文解字》之学。因借此本,录过于家藏本上。是岁嘉庆丙寅也。三月录始,九月录毕。江沅记。[7]

由上,我们大致可知此批校本之来源。陈树华于乾隆三十三年(戊子,1768)从朱文游处借得南宋八行刻本《春秋左传注疏》(即淳化本),并参照唐石经与《经典释文》(以下简称“《释文》”)对毛本《春秋左传注疏》进行了批校,撰写跋文于书末。嘉庆七年(壬戌,1802),段玉裁命其子据陈氏批校本临校一部,并进行了批校。八年(癸亥,1803)五月,段氏撰写跋文于书末。十一年(丙寅,1806)三月,江沅又据段氏批校本过录。此外,据上述题记,批校本中朱笔为陈氏校语,墨笔为段氏校语,江沅过录本仍其旧,今得以区分。

整体来看,批校本的批语以朱笔为主,间有墨笔。其中朱笔部分大致有以下3大特点:

(一)校勘文字异同

首先,正如上述跋文所言,陈氏主要使用宋八行本对勘毛本《春秋左传注疏》,凡不同之处一一列出。如:

1.毛本《春秋正义序》/一B,天头有陈氏校语云:“宋本序八行十六字,注每格双行廿二字,经注并同。”[8]

2.毛本卷一/一B,“春秋序”三字下《释文》云:“陆曰:此元凯……”陈氏校语云:“宋本无陆曰云云,后仿此。”

3.毛本卷二/二B,传文“惠公元妃孟子”的疏文旁,陈氏校语云:“宋本疏总附于此章之后,不分列各句下。”

4.毛本卷十九下/二十一A,文公十四年传文“晋赵盾以诸侯之师八百乘”下,陈氏校语曰:“宋本缺一页。”

由于毛本的底本是明万历北监本,而北监本又上承明嘉靖李元阳本而来,又可上溯到元刻明修十行本、元刻十行本、南宋十行本等,此一系统称之为十行本系统,与宋刻八行本在行款字数、各卷题署、疏文分合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如十行本系统为方便阅读而对八行本疏文进行割裂,分附于每句注文之下;八行本并无《释文》,十行本系统于注文之后增入《释文》,等等。

而对于二本文字不同者,陈氏校勘方式有四:一是认为毛本有误,宋本是者,直接覆改于毛本误字之上;二是异体字、古今字等,亦多覆字涂改,也有行下出注者;三是毛本脱字、衍字,书于眉端或行下;四是宋本疑误之字,书于当字之旁,有些略有分析。如:

1.毛本卷一/二十八B,《春秋序》疏文“然后改王立号”,八行本作“改元”。陈氏将毛本“王”字直接覆改作“元”字。

2.毛本卷二/八A,隐公元年疏文“须有一綂”,八行本作“统”。陈氏将毛本“綂”字直接覆改作“统”字。

3.毛本卷一/三十一B,《春秋序》疏文“武王虽暂至洛邑,还归镐京,为西周”。陈氏据八行本于“镐京”后增“及幽王灭于西周,平王东迁洛邑,因谓洛邑为东周,谓镐京”二十三字。

4.毛本《春秋正义序》/三B,“何得有姊而妻”,八行本“姊”作“子”。陈氏于“姊”旁书“子”字。天头校语云:“'子’字书旁不盖上者,陈校之例云,凡宋本有疑误者,悉书于本字之旁。若膺。”

5.毛本卷十二/九A,僖公二年传文“寺人,内奄官竖貂也”。陈氏云:“竖,宋本皆误作'肾’。”

其次,陈氏使用唐石经校勘文字,并有所判定。如:

1.毛本卷十八/六A,文公元年传文“王使毛伯卫来锡公命”。陈氏云:“锡,石经及宋本并作'赐’,《释文》作'锡’,顾亭林先生以石经为误,非也。”

按,唐石经是诸石经中保存完整的文本之一,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清初顾炎武著《金石文字记》与《九经误字》,首次引用唐石经校勘经书。然到清中期,许多学者指出顾氏所据唐石经并非原本,杂有诸多明人补刻妄改之处,因此陈氏对顾氏之误多有纠正,此即一例。

2.毛本卷三十四/二十四B,襄公二十一年经文“妬叔虎之母,美而不使”。陈氏云:“唐石经作'不使视寝’,《论衡》引《左传》亦有'视寝’二字。按,唐石经'视寝’二字后来旁添。”

按,此条陈氏据《论衡》认定《左传》原文并无“视寝”二字,唐石经旁增。

3.毛本卷四十八/十四B,昭公十七年经文“在宋、卫、陈、郑乎”。陈氏云:“唐石经有'六物之占’四字。按,唐石经四字旁添,非唐刻,蜀石经有此四字。”

按,陈氏此条使用蜀石经。据陈氏《考正》书前《论例》云:“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月朔,芦墟沈刚中示余蜀石经《左传》六纸,字体仿佛唐石经……传文每行十四字,注双行,疏密不能画一,约十五六字。昭二年传'夫子君子也’,下'子’字起至'而又何请焉’之'而’字止。因知海内尚有存者,倘能睹其全,则又毕生之厚幸也。”[9]可见陈氏所据之蜀石经来自沈刚中,仅有昭公二年传文部分。然上举之例出自昭公十七年,陈氏所引蜀石经源自何处?据上述跋文,陈氏还参考了惠栋《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考正·论例》亦云:“又于蒋氏元泰贮书楼借金氏凤翔校本,并红豆斋惠氏栋手校本,与岳本及元明诸刻本互勘。”[10]今湖北省图书馆藏有一部清人张尔耆过录的惠栋《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六十卷,翻阅此书,此处惠氏云:“唐石经此下云'六物之占’。案,晁公武所引与石经同。《御览》八百七十五卷所引有此四字,盖据贾、服本如此。案,碑四字旁增,当是晁公武据《蜀石经》增入,晁曾以《蜀石经》校《唐石经》,碑中所增疑皆出晁氏之手,学者详焉。”[11]由此,陈氏所言蜀石经当从惠氏批校本转引而来。

再者,陈氏还引他书文献进行校勘。如:

1.毛本卷五十二/六A,宣公六年传文“苑子刜林雍,断其足,鑋而乘于他车以归”,《杜注》“鑋,一足行”。陈氏校语云:“案,《说文》曰'鑋,读若《春秋传》而乘它车’,则传本作'’,故杜氏训为'一足行’。若从鑋,金声也,与断足无涉,必传写之误。”

按,陈氏参酌《说文解字》所引异文,结合杜注与上下文意,指出传文作“鑋”不确,当从足作“”,二字非通假,故应是传抄所造成的讹误。

2.毛本卷四十/二十B,襄公三十一年传文“缮完葺墙”。陈氏校语云:“缮完,李涪《刊误》云当作'缮宇’。”

3.毛本卷四十六/二十九A,昭公十九年传文“大城城父而寘太子焉”。陈氏校语云:“《元和郡县志》引《左传》'大城父城使太子建居之’。”

最后,由于宋八行本《左传注疏》不附《释文》,而十行本系统附有《释文》,故陈氏亦对毛本《释文》进行校正,然未提及所用的《释文》版本。据《考正·论例》云“《释文》则通志堂所据之旧钞本”,为“南濠朱氏奂滋兰堂藏本”。[12]可见陈氏所据的《释文》为叶林宗影宋钞本(以下简称“叶钞本”)。具体校改方式有三:

1.据叶钞本《释文》直接迳改毛本《释文》讹误之处。如毛本卷一/十四B,《春秋序》“其例之所重”,《释文》“传,直用反”。陈氏据叶钞本将“传”字改作“重”字。

2.增补毛本《释文》所阙文字。如毛本卷二十七/五A,成公十二年注文“琐泽地阙”,后无《释文》。陈氏据叶钞本增补:“璅,素果反,依字宜作琐。”

3.指出毛本注文与《释文》之混用。如毛本卷二十五/十四B,成公二年传文“若之,何其以病”后有注文“绝句”二字。陈氏据叶钞本指出“绝句”是《释文》,而非杜预注文。

综上,陈氏以毛本《春秋左传注疏》为底本,参用宋八行本、唐石经、叶钞本《释文》进行校勘,不仅将八行本与毛本不同之处一一列出,展示宋本原貌,有助于明晰八行本与十行本之差异,还校正了毛本大量的错讹衍漏。此外,陈氏对宋八行本与唐石经并非一味信服,对其错误之处亦多加指出,体现出实事求是的校勘态度。

(二)批驳杜注孔疏

清初顾炎武扭转学术风气,采用考据的方法研究《左传》,补正杜注之失,成《左传杜解补正》一书,此为清代《左传》学之发端。随着考据学思潮逐渐兴起,惠栋撰《春秋左传补注》六卷,集中体现了“尚家法而信古训”的汉学思想,确立了以汉学治《左传》的学术宗旨,开启了两种治学趋向:缀次汉儒古义与批判杜注孔疏,并逐渐成为清代《左传》学相辅而行的两条主流路径。[13]而后洪亮吉《春秋左传诂》、臧寿恭《春秋左氏古义》、严蔚《春秋内传古注辑存》、李贻德《春秋左氏传贾服注辑述》、沈钦韩《春秋左氏传补注》等皆为续补之作。乾嘉学者通过追溯《左传》古义,认为杜注与孔疏极大地破坏了汉儒旧说,如惠栋曾指出杜注两大不足“虽根本前修而不著其说”与“解经颇多违误”[14],因而批驳、否定、补正杜注成为清代学者之共识。陈氏批校本在校勘文字之外,又引他书文献与前人成果,对杜注与孔疏进行批驳。如:

1.毛本卷三十三/十五A,襄公十八年传文“齐侯御诸平阴,堑防门而守之广里”,杜注“平阴城在济北卢县东北,其城南有防,防有门,于门外作堑,横行广一里,故经书围”。陈氏校语云:“案,郦道元《水经注》'平阴城南有防门,防门北有光里’,京相璠曰'齐人言广音与光同。即《春秋》堑防门而守之广里者也’,杜注误。”

按,杜预解释“广里”为“横行广一里”,而陈氏引郦道元《水经注》和京相璠《春秋土地名》指出此处当作“光里”,“光”与“广”音同通假,故认为杜注有误。

2.毛本卷三十三/十八B,襄公十八年传文“戊戌,及秦周伐雍门之萩”,杜注“秦周,鲁大夫,赵武及之共伐萩也”。陈氏校语云:“案,《吕氏春秋·慎大篇》曰'齐达子率其余卒,以军于秦周’,高诱注曰'秦周,齐城门名也’,杜注误。”

按,陈氏引《吕氏春秋》高诱注文指出“秦周”是齐国城门之名,而非如杜注所言鲁大夫之名。

3.毛本卷二十二/四B,宣公六年传文“使疾其民,以盈其贯,将可殪也”,杜注“殪,尽也;贯,犹习也”,孔疏“《释诂》云'贯,习也’,'殪,死也’。言其死尽,故以殪为尽。盈其贯者,杜以为盈满其心,使贯习来伐。刘炫云'按《尚书·泰誓》武王数纣之恶云商罪贯盈,言纣之为恶,如物在绳索之贯,不得为习也’。今知不然者,以《诗》称'射则贯兮’。先儒亦以为习,故杜用焉,义得两通。刘直以《尚书》之文而规杜过,恐非也”。陈氏校语云:“案,《韩非子》曰'有与悍者邻,欲卖宅而避之。曰是其贯将满也,或曰子姑待之。答曰吾恐其以贯满也,遂去’。刘说是。”

按,杜预以“习”释“贯”,刘炫引《尚书·泰誓》周武王言商纣王之恶累累,如贯(指穿钱绳索)之满,意为恶贯满盈,不得为习也。孔疏却认为“义得两通”,维护杜注。陈氏引《韩非子》之文,佐证刘炫之说,批驳杜注及孔疏。清代其他《左传》著作亦多赞同刘炫之说,否定《杜注》,如沈钦韩《春秋左氏传补注》此条亦引《韩非子》此句云:“今满贯之称,雅俗通行,杜谬灼然,而疏曲为庇护,是何心也。”[15]

4.毛本卷五十七/二A,哀公元年传文“蔡人男女以辨”,《杜注》“辨,别也。男女各别,系累而出降”。陈氏校语云:“案,《汉书·王莽传》'辨社诸侯’,颜师古曰'辨读班’。《史记》'辨于群神’,徐广曰'辨音班’。《士虞礼》'明日以其班祔’,郑云'古文班,或为辨’。则此'辨’字义当作'班’。”

按,陈氏考稽《汉书》颜师古注、《史记》徐广音义、《仪礼》郑玄注,指出“辨”与“班”互为通假字,故将“辨”解释为“班”义,即位次,次序。清儒桂馥亦云:“襄二十五年传'男女以班’,刘炫云'哀元年,蔡人男女以辨,与此同’。杜意男女分别,将以赂晋也。炫谓男女分别,示晋以恐惧服罪,非以为赂也。馥案,郑伐陈,陈侯使其众男女别而累以待于朝,此言囚系男女,将为郑仆妾,并非赂郑,据此则刘之规杜是也。”[16]据此,杜注误也。

5.毛本卷四十四/十二A,昭公七年疏文“张叔皮论云”。陈氏校语云:“惠定宇先生栋云'张姓叔名,叔曾作《反论》,引见《御览》。作皮误也’。”

按,陈氏引惠氏《春秋左传注疏》校本批语指出孔疏此处“皮”字之误,当据《太平御览》作“反”字。

(三)阐述经传文意

陈氏批校本中还有一类校语是对《左传》内容的阐释,虽数量不多,然据此可反映出陈氏对《左传》文意的理解。如:

1.毛本卷三十八/十六B,襄公二十七年传文“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第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陈氏校语云:“伯有愤于晋执卫侯,郑伯为请而不获命,必待纳卫姬而后释之,故赋《鹑奔》以刺赵。武言虽执晋政而不辨姓也,赵武耻之,若不知其刺者,而谓伯有自诬其上。”

按,《左传》此段传文记述了晋国的赵武(赵文子)从宋国返回途中,路过郑国,受到郑简公及七位大夫的热情宴请。赵武请七位大夫各赋诗一首,既成其礼仪,又借以了解各人的心志。其中六位大夫所作之诗都是称赞赵武,以联络郑、晋两国的交谊。惟伯有赋《鹑之贲贲》,赵武却说这不是他应该听到的。这首诗出自《毛诗·鄘风》,今本作《鹑之奔奔》。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云:“据《诗序》,此诗为刺卫宣姜淫乱而作,故赵武以为'床第之言’。而伯有赋此之意,实在'人之无良,我以为君’两句,故赵武退而又云'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17]据此,伯有赋此诗是在趁机攻击郑简公,可见二人旧有怨恨。陈氏校语则具体解释了二人宿怨之缘由,阐述了赵武言语之内涵。

2.毛本卷五十五/七B,定公六年传文“君将以文之舒鼎”。陈氏校语云:“卫为狄灭,大路、少帛扫地无遗,故言宗器自文公始。

按,《左传》此段传文讲述了鲁国攻打郑国,向卫国借道。卫灵公大怒,大夫公叔文子进行劝谏,提及当年鲁昭公遭遇危险,被季氏外逐。卫灵公扬言,谁能送回鲁昭公,就可以从先君文公的舒鼎、成公的宝龟,定公的鞶鉴任选其一作为赏赐。鉴于杜注解释不多,陈氏补充了卫国宗器始于卫文公的缘由。另据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此处云:“何焯《义门读书记》谓'卫为狄灭,大路、少帛扫地无遗,故言宗器自文公始’。”[18]陈氏与何焯之语完全一致,或转引自何焯重校永怀堂葛氏鼒刻本《春秋经传集解》(《考正》多次征引何焯校本)。

3.毛本卷五十六/二A,定公十年传文。陈氏校语云:“此篇叙事于孔子皆称名,君在会,故也。

按,《左传》此年传文主要叙述了孔子为相从鲁定公会齐景公于夹谷,全文皆称“孔丘”。据杨伯峻《春秋左传词典》统计,《左传》中称“孔子”凡10见,称“孔丘”凡10见,称“仲尼”凡34见,称“尼父”凡1见,称“丘”凡2见。[19]其中称字(仲尼)表示褒赞,称“子”“父”表示尊敬。而此年传文称名(丘),杜预无注,陈氏解释为“君在会”,孔子为相为臣,故称名,甚确。

综上,陈氏批校《春秋左传注疏》深受乾嘉学术之影响,既重视使用稀世宋本进行文本校勘,又以汉学为宗旨,广泛参引各种文献及前人成果,批判杜注及孔疏,继承并发扬了自惠栋以来的主流研究路径,促进了清代《左传》学的进一步发展。

二、从《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到《春秋经传集解考正》

通过比勘陈氏《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与之后成书的《考正》,笔者发现《考正》继承了批校本的诸多内容,可见批校本是《考正》成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据《考正》卷前陈氏《自序》云:

爰取《春秋左氏传》校读再三,复假得南宋庆元重雕淳化元年监本《春秋正义》、南宋相台岳氏《集解》本及架上元明诸刻本,并旧本陆氏《经典释文》,悉力互勘,准古酌今,期归至当,兼审定句读,俾便诵习。字体放(仿)石经,通乎俗而不失古意,行款则依岳本……撰《考正》□卷,采异同,罗众说,无关文字者略焉。明代刻本流传最广,间亦标举其脱误,使知厘正疑似皆有依据。……乾隆三十有五年庚寅春三月吴郡陈树华识于响山书屋。[20](第2页)
以此序文对照批校本跋文,可知陈氏在批校本的基础上,又参以相台岳氏刊本及元明诸刻本,加以精审严校,旁征博引,增补修正,终成《考正》。今复旦大学图书馆藏有一部陈氏《考正》钞稿本,十行二十字,书内有王大隆跋云:

乾隆三十三年戊子,陈冶泉借朱文游所藏唐石经及宋庆元庚申吴兴沈仲宾刻《正义》详校于毛本上。……盖恩荫为乾隆元年事,三十三年已由州同罢职家居,时年三十九,亦即撰《考正》之始,三十五年初稿成而自序之,其后续有增补。余藏旧钞稿本,眉上添注甚多,可见古人著书之勤,而此校为其权舆也。[21]

笔者翻阅此《考正》钞稿本,几乎每页眉间都有陈氏批语,对勘卢文弨钞本《考正》,这些眉间批语已被并入正文,故卢氏钞本的时间相对较晚,复旦藏本很可能是批校本与《考正》此书之间的过渡稿本。[22]具体而言,《考正》除了继承批校本的特点之外,新增部分亮点颇多,以下从4个方面试作考述。

(一)新增多种版本异文

陈氏批校本仅使用宋八行本、唐石经与叶钞本《释文》进行校勘,《考正》又新增南宋相台岳氏刊本《春秋经传集解》及明代两种翻刻本、秦本(锡山秦镤订正小字本,无杜注)、小字葛本《春秋经传集解》、义门何焯重校永怀堂葛氏鼒刻本《春秋经传集解》、明嘉靖李元阳本《春秋左传注疏》、明万历北监本《春秋左传注疏》等多种版本。随着参校版本的增多,《考正》条目的数量也大大增加。如:

毛本卷二/一B,“春秋经传集解隐第一 ”,批校本于“隐”下增“公”字,另起一行增“杜氏 尽十一年”,云“宋本无'隐第一’三字,唐石经有”,又于一A第2行增“隐公第一”四字,云“宋本跳出”。

《考正》则增补其他版本的款式,并略有评语:

石经首行八分,款式如是,后放此。《释文》及岳本款式与卷数皆合。淳化本《正义》“春秋经传集解”六字为一条,“隠公第一”四字跳行顶格为一条,“杜氏”二字为一条,不跳行,亦与《释文》、《石经》合。明代天放菴翻岳本次行止“晋杜预注”四字,殊失古意。一本唯隐公卷及定公卷“杜氏”下多一“注”字,然校刻之精则不如天放菴本。明监本、闽本、毛本“春秋经传集解隐第一”九字为一条,脱“公”字,“杜氏”二字为一条。何校大字葛本与《石经》合,但行款不同耳。(第29页)

而最值得一提的是,《考正》首次征引了日本学者山井鼎《七经孟子考文补遗》一书(以下简称“《考文》”),虽然涉及不多,却在卢文弨、阮元大规模使用《考文》之前,可谓远见卓识,开风气之先。《考正》利用《考文》方式有二:一是转引其古本、足利本、宋本异文,并有所取舍。山井鼎所谓的古本、足利本、宋本是藏于日本足利学校的古钞本、古活字本和宋刻十行本《春秋左传注疏》,这些在国内都是罕见之本,故具有十分重要的版本与校勘价值。如《考正》卷十四襄公九年“传言十一月己亥”条云:

今从淳化本校正。诸本皆误作“十有二月”,何校葛本作“十有一月”,衍“有”字,足利本未误。(第620页)

再如《考正》卷十一宣公十二年“在今濮阳县东南”条云:

淳化本作“在今”,足利本同。今从改正。(第459页)

二是参引山井鼎的按语,且部分有陈氏判定语。如《考正》卷十二成公元年“茅戎,戎别种也”条云:

《六经正误》云:“戎,别也,欠'种’字,误。注疏及临川本皆作'别也’,兴国本'戎,别种也’,建本'茅戎,别种也’,《释文》'别种,音章勇反’,无'种’字者,误也。”案,淳化本脱“种”字,有“也”字。岳本有“种”字,无“也”字。闽本作“茅戎,别种也”,少一“戎”字。唯监本、毛本作“茅戎,戎别种也”,当与兴国本合。且《正误》所据诸本无欠“也”字者,今增正。山井鼎云:“考异,永怀堂注'茅戎,戎别种也’,无'也’字。”则是永怀堂本而外,与余订正合也。”(第501—502页)

再如《考正》卷十五襄公十四年“使子行于孙子”条云:
《石经》“子行”二字改刻,此行只九字。初刻“子”字上尚有一字。山井鼎云:“谨按,足利本后人记云'子行下,异本有'请’字。”则石经刊去之字乃“请”字也。(第659页) 

由上,陈氏在批校本的基础上,广求异本,所用的版本与阮元《春秋左传注疏校勘记》相比已相差无几,尤其是对山井鼎《考文》的采用,使得全书更加详实可信,体现出陈氏严谨的治学风格。

(二)博稽汉儒古注

清代考据学大盛,尤其是以文字、音韵、训诂为主的小学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取得不少超越前人的成就,如对《说文解字》的整理与研究、古音韵部的精密系统化、因声求义方法的发明等。清儒将这些创获用以研治群经,以小学治经学,在研究方法和治学实践上推动了多方面的突破。自惠栋首举汉学大旗,开拓出一条由字词音义以解经义的路径,到戴震自言治学当由声音文字以求训诂,由训诂以寻义理,而后段玉裁与王念孙父子综合运用训诂、校勘、音韵等知识,对经书进行疏通考释,发前人所未发,将乾嘉朴学推至顶峰。陈氏虽于古音并无深入研究[23],但受惠栋等人影响,已经认识到先秦、两汉典籍及汉儒古注对于校勘经书文字、探求经书古义的重要性,并有意识地加以汇集考述。据初步统计,陈氏征引的先秦、两汉典籍多达五十余种,范围遍及四部,如经部《毛诗》郑玄笺、《三礼》郑玄注、《春秋公羊传》、《说文解字》等;史部《史记》三家注、《汉书》颜师古注、《水经》郦道元注、《国语》韦昭注等;子部《淮南子》高诱注、《论衡》、《孔子家语》等;集部《文选》李善注等。具体表现有二:

一是在版本对校的基础上,《考正》大量采择先秦、两汉典籍中的《左传》引文,以作外证或旁证,为校勘提供重要依据。如:

毛本卷五十九/二十三B,哀公十四年传文“逢泽有介麇焉”,陈氏批校本云:“石经、宋本并作'麋’,注同”。

《考正》则增补云: 

石经、淳化本作“麋”。岳本及明诸刻本并作“麇”。《释文》曰“麇,九伦反,獐也。本又作'麋’,亡悲反。”王伯厚《困学记闻》引《左传》亦作“麇”。案,《说文》“麇,麞也,籀文作'麕’。”《玉篇》“麞鹿”属亦作“獐”。陆佃《埤雅》“麞,如小鹿而美。”愚谓,“麇”既是獐其物,本小,何得云“介”?且“麋”书于经,屡见于传,自当作“麋”。又案,昭十四年《正义》引此亦作“麋”,今依石经、淳化本,定作“麋”字。(第617页)
按,陈氏批校本仅列出宋八行本与唐石经异文,未有判定。《考正》参酌王应麟《困学纪闻》所引《左传》、《说文解字》、《玉篇》和《埤雅》,分析得出“麇”与“麋”二字之不同,最终定作“麋”。经此增补,疑虑因之明朗,可见陈氏严谨求是的学风。

再如《考正》卷八文公六年“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条云:

《黄鸟诗》曰:“子车奄息。”《正义》曰:“《左传》作'子舆’,与'车’字异,义同。”今传仍作“车”,当是转写之讹。孔氏所据乃古本也。《史记·秦本纪》亦作“子舆氏”。(第367页)
按,此条批校本无,为《考正》后增。陈氏发现《左传》与《毛诗正义》所引文字存在差异,查阅《史记》也作“舆”,因而疑作“车”似转写之讹。

又如《考正》卷二十昭公元年“褒姒灭之”条云:

《释文》曰:“灭之,如字,《诗》作'烕’,音呼悦反。”《说文》“烕”字注云:“灭也,从火,戌声。火死于戌,阳气至戌而尽。《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烕之’。”《汉书·谷永传》引《诗》 亦作“烕之”。颜师古《汉书·外戚班倢伃传》 注引《诗》作“灭之”,与此传疑皆转写之讹。(第155页)
按,此条批校本亦无,为《考正》后增。《考正》依据《经典释文》、《说文解字》、《汉书·谷永传》所引《诗经》皆作“烕”,而仅有《汉书》颜师古注作“灭”,因而疑作“灭”似转写之讹。可见陈氏认为年代较早的文献更具可信度。

二是《考正》汇集汉儒古注以论定古字相通者,并加以阐释,使得《左传》的经义渐趋明畅。如:

毛本卷四/二十三B,隐公十年传文“伐戴”,陈氏批校语云:“按,《毛诗》作'载’,南宋本《正义》并作'载’”。

《考正》则增补作: 

《公》、《榖》皆作“载”,《释文》曰“伐载,音再,《字林》作戴”。顾氏云:“石经'戴’误作'载’。”案,石经初刻“戴”,后改“载”,传文同,非误也。《正义》引《地理志》云:“梁国甾县,故戴国。”应劭曰:“章帝改曰'考城’。”古者甾、戴声相近,故郑玄《诗笺》读“俶载”为“炽葘”,是其音大同,故汉于戴国立甾县,于晋属陈留。南宋本《正义》“戴”并作“载”。《说文》字注云:“,故国在陈留。从邑,声。”《汉书·五行志》引作“戴”,师古曰“戴国,今外黄县东南戴城是也。读者多误为'载’,故隋室置载州焉”。《水经注》引亦作“戴”。案,戴、载古字本通,音又相似,致有异同。昭廿三年《正义》引此经传文并作“戴”,淳化本、岳本及元明诸刻本亦多作“戴”,今定作“戴”字。山井鼎云:“谨案足利本后人改'戴’作'载’,下传并注皆同。”(第75—76页)    
陈氏于批校本仅引《毛诗》与宋本异文,未有定见。后《考正》考稽《公羊传》、《谷梁传》、《经典释文》、《唐石经》、《汉书·地理志》及应劭注、《诗经》郑笺、《说文解字》、《汉书·五行志》及颜师古注、郦道元《水经注》等汉儒古训,确信“戴”“载”二字古音相通,经此一增补足见由疑至确。

再如《考正》卷一隐三年“葬宋穆公”条云:

“穆”,《公》、《榖》皆作“缪”。《史记·郑世家》、《汉书·古今人表》并作“缪”。按,《礼·丧服小记》“序以昭缪”,郑康成注云“缪读为穆, 声之误也”。陆氏《释文》云:“缪读莫侯反,又音谬。”是“穆”与“缪”有别。按,凡《谥法》曰“穆”者,《史》、《汉》多作“缪”,盖古字假借也。又按,郑康成《檀弓注》云:“凡'穆’或作'缪’。”(第46页)
按,此条批校本无,为《考正》所补增。陈氏经考寻《史记》、《汉书》、《礼记》郑玄注、《释文》及《逸周书·谥法》等秦汉典籍,得出“缪”“穆”二字古音相通,疑虑因之消除。

再如《考正》卷二桓二年“粢食不凿”条云:

《释文》曰:“不凿,子各反,精米也。《字林》作'毇,子沃反’,云'粝米一斛舂为八斗’。”案,《玉篇》“毇”字下云“许委切,米一斛舂为八斗也”。“凿”字下云“子各切,《左氏传》云'粢食不糳’。凿,精也,一斛舂为九斗也。”《玉篇》本诸《说文》。《淮南子》作“粢食不毇”,高诱注云“毇,细也。”糳为凿古字假借,《广韵》又作(第86页)
按,此条批校本亦无,为《考正》后增。针对《释文》所引之异文,陈氏藉助《说文解字》、《玉篇》、《淮南子》高诱注,指出“糳”为“凿”古字,确定二字相通。

据上,陈氏《考正》大多数条目与上述例证相似。可见惠氏通过考稽先秦、两汉典籍及汉儒古注,或校正文字,或辨字审音。经此一过程,陈氏批校本最初的散乱面貌逐渐褪去,汉学思想日趋成熟。

(三)参引前人之说

清代朴学大兴,经书校勘与考据类著作数量众多,纵观这些书的撰作过程,任何一部书绝非凭空出现,都是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借鉴、吸收与批判,从而推陈出新,有所创获发明,因而往往后出转精,成为集大成之作,这其间无不体现出学术之传承与发展。陈氏《考正》亦大量参引前代与同时代学者的相关著作,所涉包括唐玄度《九经字样》、张参《五经文字》、毛居正《六经正误》、王应麟《困学纪闻》、周伯琦《六书正讹》、陆粲《左传附注》、傅逊《左传注解辨误》、顾炎武《金石文字记》、《九经误字》、《左传杜解补正》、惠栋《左传补注》等二十余种。陈氏以汉学宗旨作为评定这些著作的标准,或肯定补充,或否定批驳,或列而存疑,贯穿全书。如

《考正》卷九文公十七年“鹿死不择音”条云:

陆氏《附注》云:“以音为荫,未之前闻。案,服虔解云'鹿得美草,呦呦相呼,至于困迫将死,不暇复择善音,急之至也。’《庄子》'兽死不择音’,郭象注云'譬之野兽,蹴之穷地,意急情尽,则和声不至’,亦此意也。杜泥于下文'铤而走险’之语遂生此说。”案,刘炫主服氏说,《正义》非之,傅氏《辨误》、顾氏《补正》、惠氏《补注》俱有说,则又本诸陆氏《附注》也,服说自较杜说为长。(第401页)
按,此条刘炫、陆粲、傅逊、顾炎武、惠栋皆主服虔之注,而杜注仅有孔颖达《正义》支持。陈氏亦认为“服说自较杜说为长”,肯定众人观点。

再如《考正》卷二十八定公九年“皙帻而衣貍制”条云:

《释文》曰:“帻,音策,又音责,齿上下相值也。《说文》作'䶦’,音义同。”傅氏《辨误》云:“案,《正义》引《诗·偕老篇》说夫人之美云'扬且之皙’,皙是面白之名。又《说文》云'䶦,齿相值也’,言齿长而白,上下之齿相当,是杜谓齿白而齐矣。愚谓皙为面白则可,以为齿白则不可,且以'帻’作'䶦’尤强。盖'帻’即'岸帻’之帻,言其人白皙,帻而不冠,身衣貍制,则其人宛然在目,犂弥据军中所见,言其面貌冠服止矣,何暇细及其口中齿乎?又以'裘’训'制’,亦未安。制则衣之将成者,或以貍皮而为别衣,未可必。若裘,则衣之大而成名者。此'制’与'裘’必有别,而以裘名之,谬矣。”顾氏《补正》云:“傅氏云'皙,白皙。帻以巾髪,卑贱所服。貍皮,狐皮之衣’。”惠氏云:“傅逊曰'皙,白皙。帻以巾髪,卑贱所服’。此说非也。古者有冠无帻,秦汉以来,始有其制。此传'帻’字,《说文》引作'䶦’云'齿相值也’。故杜训从之古文省,或以帻为䶦。”树华案,顾氏引傅氏云云,惠氏亦引之,检傅书并无此条,惠盖承顾之误也。傅以“晳”为面白,近是。其解“帻”字,惠氏驳之固当,但其说似亦明顺。案,蔡邕《独断》“帻,古者卑贱执事者之所服也。”言古者,则非秦汉以来始有矣。《说文》收“帻”字,则非后出之字明矣。惠氏以“帻”为“䶦”之省文,亦未的,余故详録传说于前,以俟博雅者折衷焉。(第531—533页)
按,《考正》此条参引傅逊、顾炎武、惠栋三人观点,傅氏引《毛诗》、《说文解字》等秦汉典籍进行详尽考证,然惠氏却有所批驳。陈氏汇集前人衆说,分析考订,又引《说文解字》、蔡邕《独断》指出惠氏之说亦未当,顾氏引文有误,惠氏承袭亦致误。陈氏所据材料为汉儒古注,故本质上仍是汉学思想。

又如《考正》卷十一宣公十五年“尔用先人之治命”条云:

朱梁补刻石经“先”字上有“而”字。顾氏云:“石经作'尔用而先人之治命’。”又所著《九经误字》云:“监本脱'而’字。当依石经。”顾氏但言石经,未辨其为朱梁补刻也。案,《论衡》及《张衡传》 注引此,又淳化本、岳本已下皆无“而”字, 案李善《思玄赋》注引此事。(第488—489页)
按,顾炎武所据《唐石经》为补刻本,而非原本,以致造成诸多错误。陈氏针对顾氏之谬,引《论衡》、《后汉书·张衡传》范晔注、《文选·思玄赋》李善注之引文,又据宋本、岳本等版本,指出《唐石经》原本并无“而”字,当为后人所补入。

由上,陈氏《考正》是在陆粲、傅逊、顾炎武、惠栋等著作的基础上,沿袭惠栋以来汉学治经的宗旨,或借鉴、或吸收、或批判,从而推动清代《左传》学更多创获发明。

(四)存留诸多佚文

陈氏《考正》除了上述特点之外,由于其征引颇为广泛,保存了诸多清代名作的溢外佚文,具有极高的辑佚价值。如《考正》卷二十三昭公十五年“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条云:

……顾氏云:“言忘其彝器,是'福祚之不登’,恶在其为叔父乎?解非。”此条今刻本《杜解补正》失载……(第315页)
按,翻阅诸刻本与今人整理本《左传杜注补正》,皆无此条。

再者,陈氏《考正》大量参引惠氏之说,然除去引自惠氏《春秋左传补注》的条目外,其余征引内容皆不标注来源,不知由来。如:

《考正》卷一隐元年“若阙地及泉”条云:

松崖惠氏栋《左传补注》云:“《山海经》'桐柳之所抵厥’,郭璞曰'厥,掘也。今从门,厥声’。'阙’又与'屈’通,故后世有'掘’字。韩献子名厥,《公羊》作'韩屈’,此其证。”(凡采取诸家所著书名,一见之后,不复重赘。)(第41页)

《考正》卷十二成四年“郑伯坚卒”条云:

陆氏《公羊音义》曰:“伯臤,古刃反,本或作坚。”《公羊疏》曰:“《左氏》作'坚’字,《谷梁》作'贤’字,今定本亦作'坚’字。”树华案,《石经公羊》及刻本并从俗作“坚”字,《谷梁》同。石经刓缺。陆氏无音训。惠氏云:“栋案,《说文》'臤’,古文以为'贤’字。《汉校官碑》云'优臤之宠’,今文《尚书·盘庚》云'优臤扬历’,是古皆以'臤’为'贤’。”案,惠说是,陆作“古刃反”,误也。(第524—525页)

《考正》卷二十一昭四年“周武有孟津之誓”条云:

……惠氏云:“《禹贡正义》曰:杜预云'孟津,河内河阳县南孟津也。’案,钧台、景亳、岐阳、酆宫、涂山皆有注,盟津独无,自是转写脱却,此条应补入。”(第206页)
按,《考正·论例》曾提及陈氏参考过惠栋《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今湖北省图书馆藏有清人张尔耆过录的惠栋《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经笔者目验,《考正》征引惠氏之说不见于《春秋左传补注》者,皆出自惠氏《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可见,据《考正》所引,我们可辑佚《春秋左传补注》未收之条目,为我们考寻惠栋《左传》学思想的形成轨迹提供了许多珍贵材料,更能充分地反映惠栋的经学思想和整个治学风格。

综上,《考正》是陈氏在批校本的基础上,增加校勘版本,征引先秦、两汉典籍及汉儒古注,借鉴前人考据成果,或对旧有的条目丰富补充,进一步阐述,或增加新的条目,扩大其规模。而此一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左传》学思想,如对《杜注》及《孔疏》的批判,博稽汉儒旧注以校勘文字、审定古音等,皆来自惠栋开创的以汉学治经的学术宗旨与路径。可见《考正》有继承亦有发展,是一部优秀的《左传》学著作。

此外,《考正》与陈氏批校本也存有一定的差异:

首先,陈氏批校本的底本是毛本,参引宋八行本、《唐石经》和叶钞本《释文》进行对校,将其差异一一列出,对《左传》的经、传、注、疏、释文都有所考证。但陈氏撰作《考正》,虽然广征博引,进行更加细致的考订,然《考正》的范围却仅限于经、传、注、释文部分,并无疏文内容,删去了批校本原有的疏文考辨,可谓一失矣。

其次,从校勘体例上来说,《考正》更为完整精详。上文已经指出,批校本仅限于版本对校,列出异文,分析考证语较少,故价值有限。而《考正》不仅遍引前代学者之著述,或肯定,或批判,还广辑先秦、两汉之典籍及汉儒古注,加以阐述,这些都体现出陈氏秉承汉学治经的传统,受容于乾嘉考据学之发展。

结 语

以上通过对勘陈树华《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与《考正》之异同,对《考正》的成书过程略作考述。

陈氏初以毛本为底本,参校宋八行本、唐石经、叶钞本《释文》,逐一列出异文,呈现出宋本原貌,其间亦有若干考辨,主要是对杜注与孔疏的批驳。可见陈氏深受乾嘉学术之影响,既重视利用宋本进行文本校勘,又继承自惠栋以来的以汉学治《左传》的主流研究路径。

而后陈氏在批校本的基础上,又不断进行修订增补,终成《考正》。主要方式有三:一是新增多种版本异文,《考正》参用的版本与阮元《春秋左传注疏校勘记》相比已相差无几,尤其是对山井鼎《考文》的引用,使得全书更加详实可信;二是博稽汉儒古注,陈氏受惠栋等人的影响,深刻认识到先秦、两汉典籍及汉儒古注对于校勘经书文字、探求经书古义的重要性。因而《考正》不仅大量采择先秦、两汉文献中的《左传》引文,以作外证或旁证,为校勘提供重要依据,还汇集汉儒古注以论定古字相通者,加以阐释,使得《左传》的经义渐趋明朗;三是引述前人之说,《考正》在汉学思想的宗旨下,广泛参考陆粲、傅逊、顾炎武、惠栋等人的著作,加以借鉴、批驳与吸收,得以推陈出新,有更多创获发明。

纵观清代《左传》学史,从清初顾炎武《左传杜解补正》、惠栋《春秋左传补注》,到陈氏《考正》、阮元《春秋左传注疏校勘记》、洪亮吉《春秋左传诂》、焦循《春秋左传补疏》,再到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等,每一部书并非凭空而来,都是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有所推进,以形成一条纵向脉络,推断学术不断向前发展。据袁媛研究得出“阮元《春秋左传注疏校勘记》在很大程度上依托陈氏《考正》而来”[24],二书有明显的承袭关系,吕东超亦直言“洪亮吉《春秋左传诂》有相当一部分内容乃抄袭陈氏《考正》而成”[25]。可见,陈氏《考正》上承惠氏《春秋左传补注》,下启洪亮吉《春秋左传诂》与阮元《春秋左传注疏校勘记》,处于相当重要的一环。因此,我们应该从当时的学术背景入手,才能更清楚更准确地认识到《考正》的真正价值,还其一个合理的学术定位与评价,这对于清代学术史而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鉴于学界多年来忽视陈氏《考正》一书,相关研究严重不足,希冀此文能有所贡献,敬祈读者教正。

注释: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人文集经义整理与研究”(17ZDA259)阶段性研究成果。

[1] 〔清〕翁方纲《复初斋集外诗》卷十九,清末刘承幹《嘉丛堂丛书》本。

[2] 〔清〕卢文弨《抱经堂文集》卷二十一,陈东辉主编《卢文弨全集》第9册,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415页。

[3] 〔清〕段玉裁《经韵楼集》卷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07页。

[4] 关于阮元《春秋左传注疏校勘记》与陈氏《考正》的关系,参见袁媛《阮元<左传注疏校勘记>成书管窥——从陈树华<春秋经传集解考正>到阮书》,载刘玉才主编《经典与校勘论丛》,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53—380页。

[5] 详见赵永磊《清儒陈树华行年辑考》,《中国经学》第14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57—188页;吕东超《<春秋左传诂>抄袭举证》,《文史》2015年第3辑,第211—248页;吕东超《陈树华之学术及其应有之地位》,《经学文献研究集刊》第15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6年,第153—167页;袁媛《阮元<左传注疏校勘记>成书管窥——从陈树华<春秋经传集解考正>到阮书》,载刘玉才主编《经典与校勘论丛》,第353—380页。

[6] 复旦大学图书馆藏《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所载陈树华、段玉裁跋文,亦见于张金吾《爱日精庐藏书志》卷五“临金坛段氏校宋庆元本《春秋左传正义》三十六卷”条,《续修四库全书》第92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79页。

[7] 笔者通过比勘,台北藏本与复旦藏本内容基本一致,但复旦藏本书末无江沅、陈奂跋文,卷一卷二有部分墨笔校语为台北藏本所无。今文中所引,皆据复旦藏本,不一一赘述。

[8] 为行文简洁,文中凡引用陈氏《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处,皆以毛本“卷/叶”表示引文位置,如“毛本卷一/一B”表示毛本《春秋左传注疏》第一叶右面。

[9] 〔清〕陈树华《春秋经传集解考正·论例》,《续修四库全书》影印北京图书馆藏卢文弨钞本,第14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8页。

[10] 〔清〕陈树华《春秋经传集解考正·论例》,《续修四库全书》第142册,第15页。

[11] 关于湖北省图书馆藏张尔耆过录的惠栋《春秋左传注疏》批校本的具体详情,可参见拙作《稀见清儒稿校题跋本五种探微》,《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9年第3期,第48—52页。

[12] 〔清〕陈树华《春秋经传集解考正·论例》,《续修四库全书》第142册,第15页。

[13] 金永健《清代<左传>考证研究》,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1页。

[14] 〔清〕惠栋《春秋左传补注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81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22页。

[15] 〔清〕沈钦韩《春秋左氏传补注》卷五,《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80页。

[16] 〔清〕桂馥《札朴》卷二,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57页。

[17]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134页。

[18]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556页。

[19] 杨柏峻、徐提编《春秋左传词典》,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34、165、199、226页。

[20] 文中所引陈氏《春秋经传集解考正》及所标页码,据《续修四库全书》第142册(卷一至卷十五)、第143册(卷十六至卷三十)。

[21] 王欣夫撰,鲍正鹄、徐鹏整理《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癸卯稿卷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59—760页。

[22] 关于复旦图书馆藏陈氏《考正》钞稿本之详情,可参考吕东超《陈树华之学术及其应有之地位》,《经学文献研究集刊》第15辑,第158—160页。

[23] 陈氏虽有《<国语补音>订误》一卷,但主要以校勘文字异同为主。详见吕东超《陈树华之学术及其应有之地位》,《经学文献研究集刊》第15辑,第158—159页。

[24] 袁媛《阮元<左传注疏校勘记>成书管窥——从陈树华<春秋经传集解考正>到阮书》,刘玉才主编《经典与校勘论丛》,第353—380页。

[25] 吕东超《<春秋左传诂>抄袭举证》,《文史》2015年第3辑,第211—248页。

【作者简介】
樊宁,1992年,博士毕业于武汉大学文学院,现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历史文献学研究所讲师。研究方向:版本目录学、清代经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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