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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商标和外观专利的区别

 A恒标王士赓 2023-03-31 发布于山东
我们先从两者的功能和作用上区分一下。
商标主要是通过其显著性特点来区分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和服务的不同来源,是为了实现企业之间公平竞争和企业价值的。所以商标的具有很强的识别性,不需要富有美感。
外观专利不需要具备标示性的功能,它需要富有美感并且和商品的功能有一定的结合,提高商品使用上的便利。比如一把椅子的外观设计,它的造型除了美观之外,其功能是供人坐的,所以必须具备让人坐的功能,才能称为是椅子。
另外,立体商标和外观专利受法律的保护不同。
立体商标受商标法保护,商标法禁止竞争者可能对社会公众导致混淆或者误导的使用,为权利人提供一种机制以防止不公正的或欺骗性的假冒行为。
外观专利受专利法保护,专利法赋予专利权人的是一种独占权,未经许可,排除竞争者对专利产品进行的所有使用行为。
因此在侵权的判别上,立体商标和外观专利是有区别的。
判断商标权侵权的基准是消费者是否混淆,产品相同或者近似往往是认定消费者混淆的手段。判定外观专利侵权的基准是产品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不管消费者会不会混淆。
在保护期限上,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并且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再次续展10年,原则上只要一直续展,商标是无期限的。之前外观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现在专利法修改提议后,保护期限改为15年,专利需要每年缴纳年费维持专利权,因此如果忘记缴纳年费或者保护期限届满导致的专利权丧失之后,外观专利即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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