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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生相撞事故的启示

 zjp67 2023-04-02 发布于福建

校长最怕什么,校园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无论怎么妥善处理,都有一个家长和学校扯皮的马拉松协调过程,而且家长认为学校无论如何做都有责任,都要赔偿。家长理由很简单,孩子在学校读书,学校有监护责任。

这不,今年春季学期,课间又发生1起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上课铃响了,正在操场玩耍的小黄同学猛然转身,准备向教学楼跑,与侧面走来的小李同学相撞,小李同学被撞倒,门牙磕断半截。值日老师忙把两人送到医务室简单处理,班主任忙把小李同学送医院,并通知家长。一天后,班主任告诉我,一共花了2200多元,是她垫付的,小李同学的家长主张,这次的处理费用和将来的植牙费用要15000元,小黄同学的家长不愿意付钱,希望校长把家长找到一起协调一下。

鉴于以往协调扯皮马拉松,把人都扯得烦不胜烦,我把这件事交给法律顾问全权处理。2天后,法律顾问告诉我,协调不下来,他支持小李同学家长去法庭起诉。

我感到很惊讶,不就是协调和稀泥吗?法律顾问告诉我:这个事件,主要是小黄同学行为过错造成的,小李同学走过来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小黄同学的举动,最多算次责。我告诉了家长责任情况,小黄同学家长不认可,认为是学校管理的责任。学校当然没有责任了,我把当天值日老师在旁的视频和学校制止疯跑追打的文件和班会材料给她看,家长依然不认可。那就让法官来给她普法吧!

七天后,法庭开庭,作出判决: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小黄同学猛然转身的行为是给小李同学造成损害的主要因素,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责任;小李同学走近同学时没有仔细观察,应该承担次要责任;3、由于2人均疏于观察,未能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对损害结果均存在过错,酌情判定小李同学自行负担损失的10%,小黄同学负担损失的90%;学校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其已经履行了教育、管理职责,学校没有责任。

至于损失费用,法庭认为植牙行为尚未实际产生,植牙等相关损失待实际发生后,由小李同学家长另行主张权利较为适宜。法院认定目前损失为2200余元。判定小黄同学家长负担1980元损失,小李同学家长负责220元,两家家长当场表示心服口服。

教育人结语:

此事经我们宣传,在校内外产生很大震动,家长们也意识到,不是所有的校园意外伤害都有学校的责任,到学校扯皮的事件大大减少。#学生在校受伤学校责任怎么定#

这件事也给我们启示:1、校园意外伤害事故,要交给有法律从业背景的专业人士(学校法律顾问)来处理,不能由学校领导和老师来协调,这样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消耗,且依法依规,客观公正。2、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除了设施设备要及时检查外,教师的值日一定要到岗到位,不可懈怠,学生的安全教育要留痕,做好了这些工作,出了意外伤害事故,学校就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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