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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司马光谥号“文正”,欧阳修、苏轼谥号“文忠”,究竟有何不同

 谷山居士 2023-04-02 发布于上海

小时候翻看旧小说,也跟着家里老人听包公戏,发现包公有很多称呼,什么包龙图、包青天、包文正。

正经读点书,才知道称包龙图是因为他担任过“龙图阁直学士”。北宋元丰改制之前,官、职、差遣三者分离,“龙图阁直学士”属于“贴职”,并非真的在龙图阁坐班。称包青天,则表达了百姓对包公正直为官、秉公执法的赞扬。

包文正是《三侠五义》虚构出来的包公之字:“起字'文正’,取其'文’与'正’,岂不是'政’字么,言其将来理国政,必为治世良臣之意。”真正的包公,名拯,字希仁。

不过,旧小说里对“文正”的解释,倒是值得探究一番。“文正”表征“治世良臣”之意,历史上还真有好几位名人被称作“文正”,如范文正、司马文正、曾文正,也就是范仲淹、司马光、曾国藩。但“文正”不是他们的字,而是他们的谥号。

古代中国人讲究“慎终追远”,对逝者格外尊敬。皇帝、大臣、后妃等过世后,会由朝廷“盖棺论定”,根据他们生前的所作所为给予一个称号,这就是谥号。

《逸周书》记载,谥法起源于周公和姜太公。“谥者,行之迹也。号者,功之表也……行出于己,名生于人。”也有人提出,谥法起源更早,三皇五帝时代就有了。还有学者认为,谥法最早出现于殷商。

王国维考证,谥法源于周共王、周懿王之后,因为之前像昭王、穆王这样的称号,君王活着的时候就称了,不是去世之后才给的号,因而不是谥号。

当然,谥号也有不是朝廷官方给的,而是门生故旧给的,这叫作“私谥”。陶渊明就私谥“靖节”。

人生前的行为千差万别,善恶贤愚不同,身后就有不同的谥号,故《礼记》强调“闻其谥,知其行也”。

《论语》记录了孔子与子贡关于谥号的一段对话:“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孔文子,名圉,卫国大夫,谥号为“文”。孔子说,因为他聪敏好学,又十分谦虚,愿意请教地位比自己低的人,所以给了他一个“文”的谥号。

那么,到底怎样的人才能得到“文”这个谥号?《逸周书》有具体说法:“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曰文,学勤好问曰文,慈惠爱民曰文,愍民惠礼曰文,锡民爵位曰文。”这些无疑都是良好的品行,其中的“学勤好问”恰好对应了孔子对孔文子的评价。后世多有以谥“文”者,如王安石、朱熹。

更多见的是,“文”与其他字连用为二字谥号。其中,始用于宋代的“文正”,是大臣谥号里级别最高的。有学者统计,宋、元、明、清四朝谥号“文正”的,总共只有32人。宋代包括范仲淹、司马光在内,只有9人。而欧阳修、苏轼、张居正、李鸿章的谥号都是“文忠”,比“文正”还次一等。

南宋费衮的笔记《梁溪漫志》里有一则《文正谥》说:“谥之美者,极于文正,司马温公(光)尝言之而身得之。国朝以来,得此谥者惟公与王沂公(曾)、范希文(仲淹)而已。若李司空昉、王太尉旦皆谥文贞,后以犯仁宗嫌名,世遂呼为文正,其实非本谥也。如张文节(知白)、夏文庄(竦),始皆欲以文正易名,而朝论迄不可。此谥不易得如此,其为厉世之具深矣。”

张知白担任过宰相,“在相位,慎名器,无毫发私。常以盛满为戒,虽显贵,其清约如寒士”。可就是这样一位严于律己的宰相,去世之后得到的谥号也只是“文节”,御史建议改谥“文正”也没能成功。

得到“文正”的谥号,当然是一种荣耀。明代茶陵诗派的领袖、已经退休的内阁首辅李东阳病危之际,为自己身后的谥号担忧。他的好友、时任内阁首辅的杨一清建议以“文正”为谥。李东阳诚惶诚恐,竟在床上朝杨一清“顿首称谢”。

既然文正公那么难得,那接下来只有当文忠公了。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欧阳修最初的谥号是“文”,和韩愈的谥号“文”相配。但常秩当时兼掌太常礼院,晚年和欧阳修有矛盾,就说欧阳修有谋立天子的定策之功,谥号当加一个“忠”字,其实是贬抑他。而作谥议的太常博士李清臣不能坚持原则,受到时人非议。对此,李清臣有自己的解释:“加'忠’以'丽’文,宜为当。”

据统计,历代谥号“忠”的,一共有20余种含义。除了“事君尽节”“杀身报国”之类外,还有“推贤尽诚”“广方公正”等。勤学好问加上这些相关品质,就是不折不扣的“文忠”了。

比如唐代的颜真卿,代表朝廷去劝喻叛乱的淮西节度使李希烈,在叛军中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结果遭到缢杀。三军为之恸哭,唐德宗为之五日废朝。这样的人,当然最配得上“文忠”二字。又如明代的张居正,大力推动改革,也得谥“文忠”。

晚清名臣张之洞去世后,朝廷曾考虑给他“文正”或“文忠”的谥号。但他在遗折中说自己“平生以不树党援、不植生产自励”“无所恋”,似有讽刺朝政之意,最后只能做“张文襄公”。这比起晚清的另外两位名臣曾国藩(文正)和李鸿章(文忠)要差一截子,而与左宗棠(文襄)并列。对此,晚清况周颐看得明白,直言“左、张二文襄,皆美谥也”。

谥号是对一个人的终极性评价。因为被评价者已过世,所以这个褒贬也将永久留存于世间。逝者无法反驳,也没法用实际行动来再度自我证明。因此,谥法比刑罚对于一个人的警示和约束作用可能更大。

关于这一点,北宋理学家程颐讲得透彻:“至要莫先于谥法,何则?刑罚虽严,可警于一时;爵赏虽重,不及于后世,惟美恶之谥一定,则荣辱之名不朽矣。故历代圣君贤相莫不持此以励世风。”

“美恶之谥”将永远伴随逝者,故谥号的给定需格外慎重。大臣给谥的程序,历代有所不同,大致包括请谥、议谥、赐谥三个环节。在人过世之后,通常由其家属提出申请,要求朝廷赐一个谥号。

陆游的《老学庵笔记》记载,北宋宰相赵挺之去世后,宋徽宗亲自去吊唁。赵夫人郭氏哭拜,请求徽宗答应三件事,其中之一就是赵挺之的谥号中须带一个“正”字。结果,宋徽宗对其他两件事都答应,唯独对谥号的事说了句:“待理会。”

最终,赵挺之的谥号是清宪,没带“正”字。这位赵挺之是赵明诚之父,也就是女词人李清照的公公。

可见,皇帝对一位大臣定什么谥号是极为重视的,未必完全同意家属的请谥。后世干脆由朝廷直接决定,不再接受家属请谥了。

议谥是关于谥号的讨论环节。唐代的做法,是由考功司审核家属递交的逝者行状,再由太常礼院拟定谥号。太常礼院拟定的谥号,家属可以提出异议。

唐代的许敬宗利用子女婚姻牟利,心术不正。太常博士袁思古等在议谥时就说,许敬宗对待子女的婚姻,像做买卖一样。根据谥法,名与实相背离曰“缪”。这当然是恶谥了。许敬宗的孙子许彦伯请求改谥。礼官讨论后觉得许敬宗能改正过失,可改谥为“恭”。

赐谥在皇帝派遣使者吊唁或者逝者葬礼时进行。赐谥之后,就算对一个人“盖棺论定”了。当然,谥号确定之后,还可以追谥、加谥、改谥和夺谥。这一般都是由于政治形势发生了变化,需要变动一些去世已久的人的谥号。

比如名将岳飞,死后谥号“忠愍”,到了宋孝宗的时代追谥“武穆”;又如明代张居正,由于得罪保守派,死后不但抄没家产,还被削夺了“文忠”的谥号。

虽说谥号的议定极为慎重,但有时候也会受到人情的影响。据欧阳修的《归田录》记载,宋祁年轻时获孙奭青睐。后来,宋祁考中进士,名声越来越大。人们都说,孙奭看人很有眼光。孙奭对当时文臣用两个字的谥号很不满,也不想在谥号里加“文”字,希望得到“宣”或“戴”作为谥号。他去世后,宋祁正好担任礼官,就给他议定谥号为“宣”,满足了“伯乐”的遗愿。

在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古代东亚地区都有给定谥号的传统。朝鲜杰出的思想家李滉(退溪)谥号“文纯”,柳成龙谥号“文忠”。日本平安时代中期的大臣、和歌作者藤原忠平,谥号定为“贞信公”。

此外,阐述讨论谥号意义的“谥议”以及皇帝颁布谥号的“谥诏”等,还是我国古代重要的应用文体。相关研究对于了解当时的政治生态、权力格局乃至文风学风,有着重要的价值。

(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古籍研究所所长 方笑一)

栏目主编:龚丹韵

文字编辑:夏斌

本文作者:方笑一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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