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读书与做人》这本书在微读上的介绍只有这么一小段话: 很多人都说,作家是由生活培育出来的。沈从文无疑就是一个恰当的例子,甚至还是一个草根逆袭成功的代表人物。 出身乡村,学历非常低,令人不禁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生活,才滋养出了这样一位大师呢? 仔细想来,这恐怕一方面和他勤奋自学的秉性是分不开的。他曾在北大旁听,虽未被燕京大学国文班录取,却也长期坚持写作,作品见诸各种杂志报刊,也算通过读书改变了命运。 另一方面,又应了他自己的那句名言:“人生实在是一本书,内容复杂,分量沉重,值得翻到个人所能翻到的最后一页,而且必须慢慢的翻。” 也许生活这本书读得多了,读透彻了,也是可以出类拔萃的。 沈从文评论一个叫冯文炳的作者时说:“作者的作品,是充满了一切农村寂静的美。” 反观沈从文自身,也是同样写农村题材的。所以就连他自己也说:
沈从文眼中的中国乡村是这样的:
而新文学倡导的是:“使文学,在一个新的希望上努力,向健康发展,在不可知的完全中,各人创作,皆应成为未来光明的颂歌之一页,这是新兴文学所提出的一点主张。” 沈从文也是响应了这一号召的,并没有止步于描写美化了的“农村寂静的美”。
读了沈从文评论作家和读者的文字,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个什么都敢说的性情中人。几乎五四时期的一大批小说作家都被他评了个遍,也唤起了我脑海里一些几乎快被遗忘的名字,比如叶圣陶、许地山、施蛰存等等。 对于一位作家的评论,远非都是赞扬,就连当时文坛泰斗地位的鲁迅,他也一样指出不足。他说鲁迅写出了小都市的人的情形;郭沫若写小说比写诗差,而且描写细节废话很多;叶绍钧(叶圣陶)用稚嫩的笔触表达悲天悯人;冰心不如淦女士(冯沅君)有勇气写另一面的生活;郁达夫只会写自己,但却写出了所有青年的苦闷;只为玩玩而写作的人带坏了整个文坛的风气,无名之辈的作品出版却较为困难…… 由此也看得出来,沈从文读过大量同时代作者的各种类型的作品。多方对比、深研,给了他批判的资格和底气。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坛现象如同一幅绚丽的画卷,在他犀利冷静的笔调下缓慢展开。 不过,非常有趣的一点是,沈对于评论家与自己的贬损极为不满,但是评起别人的作品却是毫不留情面。 沈从文在《边城》题记里,对于评论家种种揶揄,对于自己作品千方百计作多方解释。
有人说沈从文啰里啰嗦那么多,太过自卑与纠结。我倒觉得这于文人也十分正常。 因为不分古今中外,凡文学作品问世,总有些批评家发表见解,如果是不好的评价,作者自然是要介意和反驳的,于是不怕繁琐地自我辩解一番。只要设身处地想一下就不难理解,也是人之常情。 沈从文是非常推崇鲁迅的。哪怕一个人从来没有读过鲁迅,也能从沈的评论中了解鲁迅之作为一个呐喊者超常的勇气和孤独,作为一个博览群书之人的渊博睿智,作为一个独立思索者的冷静清晰,作为一个爱国者的责任感和正义良心……
所谓的不糟蹋文字,就是有节制地利用文字去表达,这方面的代表还有坚持文字质朴风格的周作人。 沈从文还在本书的后半部一篇纪念短文《学鲁迅》里感慨,后人不仅没能学到鲁迅一星半点,还用社交上的世故代替了鲁迅的天真诚恳。 其实沈从文“从文”的初心也和鲁迅相似。也许正是因为见到了太多人间疾苦,才促使沈从文立下以文字唤醒国民的志向。 他自述作为一个“不折不扣的乡巴老”,曾辗转于“川黔湘鄂二十八县一片土地上”,看过各种“离奇不经”,对于城市青年来说太过荒唐的事情:农村的好的一面逐渐崩毁,大小武力割据争斗,“对于一个年青人教育意义是现实,一种混合愚蠢与堕落的现实,流注浸润,实在太可怕了,方从那个半军半匪部队中走出。” 可是他这一走,不小心就“撞进了住有一百五十万市民的北京城”。 他在北京城的一个亲戚第一次见他,关切地问他来北京干什么。沈从文天真烂漫地回答:“我来寻找理想,读点书。”遭到亲戚一番调笑,建议读书还不如在乡下作老总。但是沈从文认真地发表了一番宏论:
他依据当时的《新青年》《新潮》《改造》等进步刊物提出的文学、社会运动的原则和意见,认为“社会必须重造,这工作得由文学重造起始”,用文学革命“燃起这个民族被权势萎缩了的情感,和财富压瘪扭曲了的理性”。 当时,连标点符号都还不会的沈从文却相信勤能补拙,只要坚持信仰,最终就能实现自己报国救民的理想。 然而理想归理想,现实从来不易。 穷学生沈从文在“五四”运动后第三年的北京城住下了。发霉潮湿的小公寓房间,温度低至零下十二度却没有火炉;三天两头没东西吃;饥寒交迫和孤独无助中还要进图书馆摸索“阅读力”;并用一支笔,没日没夜地写作与投稿,忍受杳无音信的结果…… 在种种生活的严酷考验之下,他也有过迷茫和不支,受到过各种诱惑和劝说,但终未放弃视若珍宝的信仰,在一贫如洗的四年里,坚持和纸笔相伴。 能守得住清贫,坚持信仰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只会是少数。 从沈从文的经历,我们似乎约摸可以看出“一个乡下人如何从现实学习,而终于仿佛与现实脱节,更深一层的意义和原因。” 曾经有人询问沈从文为什么要写作。 时常自称“乡下人”的沈答道:
他还认为作家不该利用作家的身份转而忙于政务。
可贵之处还在于能采取沉默谦逊的态度,“为信仰为理想而执笔”,兢兢业业从事工作,“而又能将这个忠于求知敬重知识的观念特别阐扬。这是我在学校里从书本以外所学得的东西,也是待发展的一种文学理论。” 沈从文在文章里说到了很有意思的一点:作家写作是为了求得“永生”。 不过这种“永生”追求的只是少数读者的认同。因为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和思想都缺乏,即使能像应试考试一样写好命题作文,一时赢得大多数读者,其所作出的成就也只会“受时间来清算,不可免要随生随灭的”。 记得以前也看过一种说法,说一个人生命的延续有两种形式,或者说一个人可以“活”两次。一次是在自己的肉身上,一次是在别人的记忆里。只有当全世界的人都已经彻底把这个人遗忘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死亡。 把这个理论应用到写作的意义上,还是很贴切的。 在《沈从文读书与做人》的后半“做人”部分,沈从文写了很多关于爱、生命、哲思这些“虚”的东西,回忆了很多友人,包括自己的经历,并进一步探讨写作的议题。 他曾经搁笔两年,然而却一直在沉默中自省,思索写作对于生命的意义。
他想到三千年来,作家的手似有魔力,虽然取材不一,写的无论是《史记》还是《肉蒲团》,都“是人类一颗心走向另一颗心的一道桥梁。”因为“既然是一道桥梁,通过的当然有各种各色的人性,道德可以通过,罪恶也无从拒绝。” 虽然他可以选择写什么,但在下笔时,一定是忘掉道德和罪恶,以及多数人的普遍需求的。他始终认为,那些媚俗、平庸、无个性的作品是不可能流芳百世的。 “自杀不是求生的方式,谐俗也不是求生的方式。作品能存在,仰赖读者,然对读者在乎启发,不在乎媚悦。”“大多数人知道要出路,不知道要脑子。随波逐流容易见好,独立逆风需要气力。” 而所谓出路,到如今不仍然还是被夸大炒烂,甚至变质的那一套吗? 时代虽已不同,沈从文的大实话还是管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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