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失衡综合征是在血液透析过程中或结束后出现以神经、精神系统症状为主的疾病。该并发症常会持续20小时,一般在24小时后消失。 轻度血液透析失衡者会出现头痛、乏力、烦躁、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睡眠障碍等症状; 中度血液透析失衡者会出现肌肉间歇性痉挛、定向力障碍、心律失常等症状; 重度血液透析失衡者会出现精神失常、木僵、昏迷,甚至死亡。 发病率一般为3.4%~20%。  主要是由于患者体内毒素清除过多、血流速度较快或透析时间过长等。1.体内毒素清除过多:在血液透析过程中,会对患者溶质进行大量清除,从而使得患者血液溶质浓度迅速下降,同时促使患者血浆渗透压下降,脑组织渗透压增加,大量水向患者脑组织进行转移,使得患者颅内压显著增加,改变颅内pH,因此失衡综合征的发生时间可以存在于任意一次血液透析中。2.血流速度较快:在血液透析当中由于血流速度加快,使得患者血液中的HCO3-增加速度加快,HCO3-属于一种可通过血脑屏障的物质,具有调节患者pH的作用。但如果pH纠正速度较快会发生脑脊液及脑组织水肿。3.透析时间过长:长时间的血液透析会使得患者出现失衡综合征。在患者血液透析过程中,可有效纠正酸中毒事件,并且动脉血中pH得 到升高,但是脑脊液中的pH值显著下降,使得患者出现脑水肿。在血液透析完成后,由于患者酸中毒现象已被纠正,增加了血红蛋白对氧的亲和力,患者会出现脑缺氧的现象,进而引发失衡综合征。 1.对于终末期患者开始透析不要太迟 ,避免严重的氮质血症 , 越是病情重、首次透析者 , 越要充分诱导,尤其尿毒症毒素较高者[血BUN>60mmol/L和(或)Scr≥1800umol/L]的新透析患者。2.所以广大患者要理解诱导透析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易循序渐进,每次透析使BUN下降不超过30%-40%或血浆渗透压的下降不超过25mOsm;首次透析时间不宜过长 , 不超过3h, 一般2h。3.如患者急需清除过多水分以改善心、肺功能时 , 可采用单纯超滤1-2 h, 然后再透析2-3h,或根据病情采用序贯超滤的方法。3.首次透析患者,选用小面积,低通量透析器, 不选大面积、高通量透析器。低效透析方案 ,血流量150-200 ml/min。如果没有透析失衡综合征出现 , 每次透析血流量提高50 ml/min直到300~400ml/min, 时间延长30min。4.可调钠透析可保持患者血容量的相对稳定,减少透析失衡综合征及低血压的发生。可调钠透析是指透析液钠浓度从透析开始到结束呈由高到低或由低到高或高低反复变化 , 而透析结束后钠浓度恢复到正常的透析方法。5.连续性床旁血液滤过(CRRT)是防止透析失衡综合征的有效方法。6.调整干体重 , 对有些要求多超滤 , 应听从医嘱 , 将干体重调整在适当范围。两次透析期体重增加在干体重的3%以内,能有效防止透析中液体急剧变动而发生的失衡综合征。对于血肌酐和尿素氮水平较高者 , 增加透析频率。对于高度浮肿的患者 , 也增加透析频率限制钠盐和水的摄入 , 合理控制蛋白质的摄入 , 以免血液中毒素增长过多、过快。7.发生透析失衡综合征时 , 轻者减少透析时间 , 重患者立即中止透析 , 具体措施包括:①50%高渗葡萄糖40~60mL或3%盐水40mL静脉注射;②症状明显者给予20%甘露醇250mL脱水,并给予其他减轻脑水肿的措施;③ 发生抽搐时静脉注射安定10mg,可维持30~60min,对呼吸抑制作用及毒性较巴比妥轻;④血压过高或有心律失常者应给予降压及抗心律失常治疗。综上所述,失衡综合征是血液透析中不可忽视的急性并发症,其致死率和相关神经系统病变严重影响透析患者的生活质量及透析效果,广大患者朋友应充分与医务人员沟通及遵从医嘱,共同减少其发生率,改善透析患者的预后及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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