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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男子,强奸女子不成反被殴打,事后进行报复,将女子的女儿强奸并杀害

 刘海蓝 2023-04-06 发布于山东
李某是广东人,从小就和爷爷生活在一起。
他的父母很早就已经离婚,离婚后,两人分别组建新的家庭,对他不管不顾。
受到原生家庭的影响,李某打小就很难相处,性格也有很大的问题。

年轻时,他整日和小混混厮混在一起,跟着他们打架斗殴耍流氓,被拘留好多次也不知悔改。
直到有次差点坐牢,他才幡然醒悟,跟小混混断了联系,找了正经工作,算是走上正路。
可是,一个人的性格往往很难改变,李某老老实实生活了几十年,却因为一次醉酒暴露了本性,甚至做出令人无法原谅的事情。
这天,多年未见的朋友从外地回来,到了晚上,几个人聚在一起吃饭。
李某很少喝酒,但这次却酩酊大醉。
吃完饭回家时,他碰到同村的妇女王某,见四下无人,便将她拦下,想强行与她发生关系。
可李某喝醉了,站都有些站不稳,更何况去侵犯别人,他刚说几句流氓话就被王某推倒在地
王某则是趁这个机会一路小跑回家,并将此事告知丈夫。
次日早晨,丈夫来到李某家中,将李某从家中拽出来,当着邻居们的面对他进行殴打。
李某年近半百,经历这么一出,脸丢得一干二净。
他觉得王某丈夫做得太过分,让自己在邻居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随即产生了报复的想法。

这天下午,李某骑着摩托车守在水库边的一条小路上,这里是王某女儿小王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
等看到小王,他立刻骑车过去,找个理由将她骗上车,带她来到水库边的果园里实施侵犯。
过程中,李某发现小王处于生理期,所以停了下来,他将小王留在果园,自己骑摩托离开。
然而,事情到此并未结束,李某担心小王会把这件事告诉父母,于是又折返回去将杀害。
近一个小时后,父母见女儿还未回家,于是开始四处寻找,有学生告诉他们,小王被李某接走。
想起几天前发生的事情,父母顿感不妙,赶紧来到李某家,却发现他家的大门紧锁,二人立刻报警。
当天晚上,小王的尸体被警方找到,经鉴定,她是被他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同一时间,李某已经骑着摩托车逃往隔壁市,并摩托车推进隔壁市的一个水库里。
之后,他在不同的城市逃窜,不断地更换名字,直到案发6年后才被警方抓获。

李某违背小王意志,强行与她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李某已经着手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原因并未得逞,属于强奸未遂。
李某非法剥夺小王生命,导致小王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李某强奸王某不成,反而遭到王某丈夫殴打,因此心生恨意实施报复,犯罪动机卑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重判。
该案经法院审理,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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