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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否定事实:事实本体论和事实建构论之争

 我的书摘0898 2023-04-06 发布于海南

阮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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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没有下雨”“这束花不是红色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使用否定句、否定命题,当这些否定句是真的时,这些否定句常被认为表达了某些否定事实。否定事实的问题渗透到各个领域中,在法学中,我们要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同样也要为一些否定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辩护律师为当事人不在场提供不在场证据。虽然从常识和日常语言的角度看,否定事实的确也是事实,因此否定事实理应存在,但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引发了贯穿整个哲学史特别是分析哲学史的争论。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否定命题是关于某一事物做了一种反面的断言(De Int. 17a25)。”这样看来,亚里士多德在命题的意义上处理否定问题,并没有在事实层面上讨论是否有否定事实。自分析哲学发展伊始,否定事实问题就获得前所未有的关注,从分析哲学早期人物罗素、维特根斯坦,到当代分析哲学的阿姆斯特朗,诸多分析哲学家都对否定事实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否定事实相对应的否定命题涉及的哲学家则更多,比如迈农(Meinong)就主张我们应在本体论上允许非存在者(non-existent),唯其如此,我们才能处理否定真理问题。金岳霖指出,如果否定事实不存在,事实就没有肯定与否定之分,没有必要在事实前面冠以“肯定”二字[1]。什么是否定事实,是否存在否定事实,这些问题不仅是分析哲学的问题,更是我们时代的哲学问题。否定事实问题直接关涉今天我们如何理解事实、科学事实;如何理解语言与实在的关系;事实究竟是本体论层面的基本实体,还是在人类实践中建构的东西;我们应该接受什么样的真理观、知识观。

一 事实本体论者处理否定事实的两种方案

对于事实本体论者来说,否定事实为何如此重要呢?第一,否定事实与理解世界的基本结构、基本成分密切相关。所有事实本体论者共享这样的本体论观点:“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非物的总和。”这时,事实本体论者就不得不考虑如下问题,否定事实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它是否是组成世界的基本成分,它与肯定事实的关系是什么?第二,他们要考虑,究竟是肯定事实还是否定事实与否定命题的真假相关,对于罗素来说,既然肯定事实决定了肯定命题的真假,那么,否定事实也决定了否定命题的真假。

(一)罗素与维特根斯坦处理否定事实的两种方案

维特根斯坦与罗素被公认为是逻辑原子主义的开创者,虽然学术界已在逻辑原子主义研究中达成很多共识,但是逻辑原子主义仍然留给我们两个尚未充分解开的谜团:一是,因为两人密切的学术交往,学术界很难知道谁最先原创性地提出逻辑原子主义;二是,维氏与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是否有本质性区别,如有,是什么?比较两人的否定事实观,将对我们解决这些问题有重要启发。

罗素对否定事实的核心主张是,在本体论中承认否定事实的存在。他一方面明白,视否定事实是一种实体,在直觉上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另一方面,他却仍然坚持否定事实具有本体论地位。他在《逻辑原子主义哲学》中对否定事实有一个著名论断:“你感觉只有肯定事实,而那些否定命题通过某种方式可以转换为肯定事实的表达式。在哈佛大学讲授这个主题时,我主张存在否定事实,虽然这种主张几乎产生了骚乱:讲座的听众们一点都不愿听到存在否定事实,但我仍然倾向于认为存在否定事实。……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我仅仅是只是要求你们不要将否定事实教条化。我并不是说否定事实肯定存在,但它们有可能存在。”[2]41-42罗素对否定事实的态度较为暧昧,一方面主张存在否定事实,另一方面他又无法给出否定事实存在的有力论证。

维特根斯坦对否定事实的核心主张是:第一,肯定事实与否定事实有不同的本体论地位,肯定事实有着本体论上的优先性,这种优先性体现在,同一逻辑空间内的肯定事实决定了否定事实。第二,否定事实无所谓存在或不存在,只能说事态存在或不存在,其存在为肯定事实,其不存在为否定事实。笔者这两个概括的根据主要来自《逻辑哲学论》的(2.04—2.06),特别是“诸存在着的基本事态的总和也决定了哪些基本事态不存在”(2.05)。“诸基本事态的存在和不存在是实际(我们也称诸基本事态的存在为一肯定事实,其不存在为一否定事实)(2.06)。”[3]第三,否定事实是有限的,并不能无限构造。虽然语言中的否定命题可以无限构造,但否定事实却不然。因为两个或多个对象之间结合的方式有限,所以基本事态的总和也有限,除了一种结合方式成为肯定事实,其他有限的事态便成为否定事实。全部的肯定事实和否定事实的总和就是世界。假设两个对象的结合有十种方式(逻辑空间),这十种结合的方式就是基本事态,现实中诸对象以其中一种方式结合、关联在一起,那么其余九种结合方式都是可能的结合,因此在现实中不存在,都为否定事实。

(二)两种方案差异的理论根源

虽然罗素、维特根斯坦都主张“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非事物的总和”这一事实本体论,但是两种处理否定事实的不同方式,已折射出两种逻辑原子主义深层不同。笔者试图在理论根源上解释这种差异。

第一,罗素的本体论建构有其知识论和真理观的诉求。

因为持一种直接的真理符合论立场,所以罗素需要在本体论上设定否定事实。只有将否定事实与肯定事实一视同仁,罗素才能以符合论解释否定命题与否定事实为何相符合——“将否定事实视为一种事实是更为简单方式,'苏拉底并没有活着’与'苏格拉底是人’是同样意义上的客观事实。……将否定事实作为一种终极实在是更好的学理选择,如不然,我们很难解释,与否定命题相符的是什么东西呢。”[2]45

第二,罗素和维特根斯坦的事实本体论有着本质不同。

对待否定事实的不同态度折射出两种事实本体论的内在差异。这种不同直接体现在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直接以事实为基点,而维氏的逻辑原子主义以事态为中心。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基本概念是事实,而极少谈到事态,从理论动机和哲学史角度看,这种对于事实的高度重视是因为,罗素迫切需要一种新形而上学和逻辑学去反对当时在英国占主导地位的布拉德雷等人的一元论逻辑,他写道:“与那些或多或少追随黑格尔的人的一元论逻辑相反, 我要倡导是原子式的逻辑。”[4]原子式的逻辑需要强调世界中事物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而事实正好满足了罗素的本体论需求。因此,当事实本体论和真理符合论成为罗素逻辑原子主义两面大旗之后,他就不得不面对如何在本体论上解释真的否定命题为何真,最终,承认否定事实存在是其迫不得已的本体论承诺。

相比之下,事态概念的引入,使得《逻辑哲学论》所建构的形而上学体系更为复杂、精妙,也使得两人的事实本体论呈现显著不同:首先,事态概念将可能性和偶然性引入本体论中来[5]。简单对象的所有可能组合构成了基本事态,在同一逻辑空间中的哪些基本事态成为肯定事实,哪些基本事态成为否定事实,都是一种偶然事项。其次,事态有存在和不存在的可能性,但我们不能说肯定事实与否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因为既然肯定事实是事态的存在,那么说肯定事实存在就相当于说事态的存在,这无疑是一种同语反复,而说肯定事实不存在相当于说事态的存在不存在,这无疑是陷入自相矛盾。否定事实也是同理。最后,否定命题不是基本命题,因此无需设定否定事实与其符合。众所周知,《逻辑哲学论》提出了命题图像论,命题描画事实,基本命题描画基本事实。尤为重要的是,因为“一个基本命题是由诸名称组成的。它是诸名称的一种关联,链接(4.22)”[3]49,所以基本命题应当是肯定的而非否定的,命题图像论就无需像罗素那样设定否定事实存在,以便与否定命题相符合。维特根斯坦在回复罗素的信中也再次强调这一观点,他写道:“当然,没有基本命题是否定的。”[6]那么,如何确定否定命题的真呢,维氏早已给出其思路:(甲)当同一逻辑空间中的肯定事实确定了,否定事实也会得以确定。(乙)世界包含全部的肯定事实与否定事实,在世界的范围内,知道了世界的所有肯定事实,也就知道了所有的否定事实。

二 为何事实本体无法合理解释否定事实

简单对象是《逻辑哲学论》严密形而上学体系的基石,但如果不存在脱离语境的简单对象,否定事实也就无法得到安置。而事实建构论舍弃了在本体论层面的事实观,维氏找不到简单对象的问题自然消解了。当然我们也可以为维特根斯坦辩护,他“给我们构造的世界应当是一个逻辑的世界”而非是“经验的世界”[7]。因此,维特根斯坦处理否定事实的方式在这一逻辑世界中行之有效,这与事实建构论处理否定事实的方式在经验世界中行之有效并行不悖。这样一来,经验世界中的否定事实就不是《逻辑哲学论》中的论题了。由于篇幅限制,本文只集中罗素的否定事实观面临的疑难,以及事实建构论能否处理好这些疑难。相较于维特根斯坦,罗素处理否定事实的方式存在更多致命缺陷,对此深入考察将清楚地揭示其事实本体论的理论困境。

第一,颠倒了本体论和认识论地位,为认识论建构本体论。罗素承认否定事实的重要动机是为否定命题找到可以直接符合的对象,而在本体论上预设否定事实便可直接解决该问题。但该捷径的致命问题是,它颠倒了知识论和本体论的地位,好像是为了某种知识论的目的,去设定本体论层面存在否定事实,一般事实和有关存在的事实也因类似的目的被设立。若是如此,罗素对相关事实的承认反而间接为事实建构论提供了一个生动案例,正因为我们在知识论上有需求,正因为我们想建立符合论的真理观,所以我们认为在本体论上存在否定事实、一般事实和有关存在的事实。这种建构主义的事实观也在蒯因那里找到回响,蒯因指出:“我们为了一个空洞的教条去伪造实体,……事实是为了符合的目的从真句子中建构出来的。”[8]

第二,否定事实无法进一步分析,无法用对象的结合或殊相、共相的组合来解释。罗素与维特根斯坦在否定事实上有微妙的分歧和不同,在维特根斯坦那里,对象之间的组合构成了基本(肯定)事实,肯定事实的总和决定了否定事实,知道世界上总共有哪些事实也就知道没有哪些事实,否定事实在本体论上的重要性和优先性自然不如肯定事实,甚至在阿姆斯特朗那里,否定事实甚至不具有本体论地位,可以完全取消掉。而在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中,否定事实获得了与肯定事实一样的本体论地位,肯定事实使得肯定命题为真,否定事实使得否定命题为真。这将导致一个重大理论缺陷,他没有办法再像维特根斯坦、阿姆斯特朗那样去解释事实如何组成或将事实继续分析下去了。如果否定事实像肯定事实一样,那么,是否存在复杂的否定事实呢?复杂的否定事实是否可以分解为简单的否定事实呢?简单的否定事实难道是诸对象之间的组合吗?显然,如果罗素将否定事实的本体论地位等同于肯定事实,他将遇到更多棘手的问题,这些问题是他未曾深入考虑的。

第三,否定事实难以有清晰的定义。否定事实不仅仅无法分析、分解为更小的部分,而且它也无法清楚地定义。当罗素做完否定事实的演讲之后,观众对什么东西才能被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否定事实抱有疑问。比如有些人问“苏格拉底死了”这是一个肯定事实还是否定事实呢?罗素的回答是:“它部分地是一个否定事实。说一个人死了是较为复杂的,它将两个陈述融为一体:'苏格拉底曾经活着’和'苏格拉底现在死了’。”[2]46在笔者看来,罗素并没有很好地回答这位观众的问题,我们可以说苏格拉底死了是一个肯定事实,它肯定了苏格拉底现在死亡的状态;同时,因为“死”这个概念本身就有否定成分,我们也可以说苏格拉底死了是一个否定事实,它等同于苏格拉底现在没有活着。由此可见,肯定事实与否定事实之间并没有明晰的界限,很多情况下两者可以互相转化。正因为拒绝承认肯定事实与否定事实之间界限的相对性和模糊性,所以当被问及如何定义否定事实时,罗素只能用如下回答来搪塞:“没有正式的测试”可以用以区分肯定事实与否定事实,“我们不能定义否定事实,因为否定性本身是终极的。”[2]46-47究其根本,事实本体论者无法彻底解决否定事实问题。

第四,否定事实带来本体论的无限膨胀。如果我们像罗素那样主张在本体论上存在否定事实,另一个难以回避的困难是,这会造成本体论的无限膨胀。比如这间屋子里只有两个人——小王和小李,那么除了小王和小李之外世界上每一个人甚至每一个东西不在这间屋子中都可以被视为一种否定事实,这便会造成本体论的无限膨胀。同以物为中心的本体论相比,罗素承认否定事实的事实本体论违背了哲学中的思维经济原则,然而吊诡的是,奥卡姆剃刀原则乃是罗素本人哲学研究所遵奉的核心原则之一。即便这种本体论在其他方面有优点、具有解释力,并且能与特定的知识论和语言理论融贯,但它在本体论上显得过于冗杂、不够简洁,即使是罗素本人也不愿承担这种本体论膨胀之后果。

像罗素这样的事实本体论者面对上述问题时,已无法再做进一步回答,甚至罗素在其后期思想中也逐渐不认同其早期观点,对否定事实的态度有了180度转变。他写道:“我们看到,是否存在否定事实和一般事实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困难,虽然这些细微的问题大部分是语言学问题……我所谓的事实是存在的某些东西,无论任何人认为这些事实存在或不存在。”[9]此时罗素早已推翻其逻辑原子主义时期的论断,而主张一切事实都应该是存在的事物,把否定事实问题推给语言学。罗素的事实观之所以不断地变化,根本原因是,他以经院化和形而上学的方式阐释事实,必然导致形而上学的问题不断涌现,最后也不得不将自己的形而上学构想全部舍弃。

三 事实建构论对于事实本体论的扬弃

否定事实虽是一个小问题,但它作为支点帮助我们撬开了事实本体论的问题箱,无论事实本体论采用哪一种形式,都无法完满、妥善地解决现实世界中,否定命题何以为真的问题。既然事实本体论不能解决否定事实问题,那么我们就必须寻求其他解决方案。

(一)事实建构论:语言建构与认知建构

事实是人在实践活动中建构出来的,这一说法仍然不够精细,如果被人们言说的诸事实不是某种实体,它们必然包含建构的要素。笔者综合后期维特根斯、金岳霖、普特南、陈波等人的工作,主张一种事实的语言认知建构论,认为事实是一种语言建构和认知建构。原因是:

1.事实为何是一种语言建构?传统的实在论特别是逻辑原子主义严格区分了事实与命题的二元对立,但这种严格的区分一方面预设了问题重重的语言图像论,另一方面也难以解释为何在大多数语境下事实一定要以语言的形式说出来,永远不能被言说的事实如何被人认识便成了一个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们就需要消解事实和事实表达之绝对区分,主张事实的外在表达也是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两者完全割裂开来将导致我们无法避免逻辑原子主义的结论和困难。在逻辑原子主义的影响下,一些分析形而上学家在今天依然把实体性事实当作真命题的使真者[10]。随着我们区分了三个层面的实在:自在实在、对象性实在、科学实在,事实也可以区分为不同层面的事实:自在事实与建构性事实(或实践性事实),前者是不能被言说、与人类社会实践无关的客观事实,后者是人在语言活动和认识活动等实践活动中构造出来的事实。从日常语言哲学视角看,自在事实一定程度上是对事实概念的误用,事实很少用来表示某种既不能被言说又与人的实践无关的抽象东西。因此,笔者认为,建构性事实才是事实概念的最重要、最主流的用法。

2.事实为何是一种认知建构?我国哲学家金岳霖的事实观也启发我们,事实为何是一种语言建构和认知建构。就事实的语言建构而言,“事实是引用了我们底范畴的所与”[11],没有语言中的概念范畴,事实不可能被言说,因此事实是人用概念、语言对于所观察现象、外部世界的概括和整理。就事实的认知建构而言,事实的领域横跨人与自然两个领域,如罗蒂所言,世界不会“自动自发地将自己分裂为许多具有语句形式的碎块,叫作'事实’”[12]。人类在认识活动中对感觉经验和外部世界进行深度加工,事实才能得以可能。金岳霖主张,“求知不仅是被动地知道事实,而且是主动地发现事实,事实是可以增加的,并且无时不在增加”[1]566。金岳霖的观点较好地凸显了事实的认知建构维度,也解释了为何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事实由一个狭窄领域不断地扩张自己的地盘,使得人类知识体系也不断扩展完善。随着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能力的增强,我们越来越凝聚为认知共同体或知识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所知道的、拥有的事实随着历史的进程和人类的认识活动正在不断地增长和改变。

3.建构性事实具有何种特性?正因为事实是一种语言建构和认知建构,因此事实也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甲)事实既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也依赖于人的认识能力,具有相对稳定性。事实虽然包含人类的建构性要素,但这不意味着事实建构论一定会陷入相对主义和反实在论的困境中,他们仍然承认独立于人的外部世界存在,只是事实并非独于人的存在。陈波用这一个隐喻来说明事实:“'事实’是我们从世界母体上一片片'撕扯’下来的。”我们通过实践在世界中获得什么样的事实,既取决于“我们的认知意图和目标”;也取决于“我们的认知能力”;还取决于“我们所使用的认知手段和方法”[13]。因此,人类的事实世界一方面反映了外部客观世界,另一方面打上了人类认识活动的烙印,因此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是人类生活世界之河中的“河床”,是后期维特根斯坦所谓的较为基础性、确定性的东西,既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前提,又是实践活动的结果。例如,为了探究关于100多亿光年以外的类星体的事实,我们要用射电望远镜作为观测手段。

(乙)事实具有社会历史性和规范性。事实一方面具有相对稳定性,另一方面又并非永远不可改变,反而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缓慢改变着,如遇到科学范式的革命和社会历史变革,则更加迅猛地改变着。正如恩格斯所言:“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去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就认识到什么程度。”[14]494因此,建构性事实是属人的事实,具有社会历史性,并鲜明地反映了时代的语言特征和认知范围,我们的实践活动发现的事实都是我们时代的事实,用时代的语言表达的事实。因为语言中的语词都具有特定的用法,因此事实的表达(语词、句子)也具有规范性,在这种规范性下,不同的事实表达可以相互转换,如“苏格拉底死了”与“苏格拉底没有活着”。

(二)事实建构论如何解决事实本体论的难题

探究事实建构论是否能解决否定事实问题具有双重理论意义,如果事实建构论能够避免逻辑原子主义在否定事实上遇到的根本性疑难,融贯地解释经验世界中的否定事实,一方面有助于揭示逻辑原子主义为何行不通的根源;另一方面证明事实建构论在理论上更优于逻辑原子主义的事实观,在新事实观的基础上语言与世界的关系得以重新阐释。

对于罗素面临的第一项质疑:他提出否定事实的过程,颠倒了本体论和认识论地位,完全是为认识论建构本体论。针对该质疑,事实建构论恰好说明了罗素陷入困境的原因,罗素为认识论和真理论建构本体论,反而证明了事实建构论的洞见。后世哲学家越来越意识到坚持本体论上的事实观会陷入形而上学的困境,也更多地倾向于认为事实是某种人类建构物,如蒯因主张事实是为了符合的目的从真句子中建构出来的。既然事实是被建构出来的,也就无所谓知识论与本体论倒转的问题了,事实在根本上就不应该成为一种本体论范畴而是一个认识论和语言哲学范畴。

对于罗素面临的第二项质疑:否定事实无法进一步分析,无法用对象的结合或殊相、共相的组合来解释。针对该质疑,事实建构论主张事实本身就是一种认识和语言建构,否定事实本来也就无所谓构成成分。让我们用一些简单的例子来回顾我们如何承认否定事实的。比如我可以合理地说“这朵花不是蓝色的”,那是因为,我直接到看这朵花是红色的,而且在我们语言中有关颜色的语法中,颜色词互相不兼容,当别人问我这朵花是否是蓝色的,我显然有充足的理由说,它不是蓝色的,或者它不是蓝色的是一个事实。此时我所说的否定事实压根就不是一个本体论概念,它同样也不可以再进行分析。后期维特根斯坦所做的开创性工作,就是澄清和审视语言的用法和规范,它们在深层次上奠基于我们的生活形式和社会交往实践。

对于罗素面临的第三项质疑:否定事实难以有清楚的定义。针对这一质疑,事实建构论者的回应是,正因为我们语言游戏的多样性以及语言中存在反义词的情况,一个肯定陈述、命题完全可以转换为一个否定陈述、命题,一个双重否定命题就是一个肯定命题,因此在语言中建构的肯定事实与否定事实没有清楚、明晰的区分也合乎常理。这也解释了罗素在回答“在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之间有什么样的精确测试”时,为什么说“没有正式的测试”可以区分它们[2]46。因为肯定事实与否定事实、肯定命题与否定命题在很多情况下可以相互转换。这也进一步暗示了,如果否定事实是建构的,那么肯定事实也同样是建构的,不仅仅否定事实难有清楚明晰的定义,肯定事实也难有清楚明晰的定义,两者一体两面、互为表里。

对于罗素面临的第四项质疑:否定事实带来本体论的无限膨胀。针对该质疑,事实建构论仍然可以轻松应对,当我们主张事实建构论时,就直接避免了实体的无限增殖,我们在观察、认识、理解世界的基础上,完全可以在语言中构造出无限多的否定事实,在语言中建构事实本身并不会带来额外的本体论负担。比如,我经过认真的观察,发现房间A中只有甲、乙、丙三个东西,那么我也可以在语言中构造出无限多的否定事实,除了甲、乙、丙之外的任何东西不在这个房间中,都可以被称为是一种否定事实。而且在特定的语言游戏中,我也不会一一列举该房间中的所有被构造的否定事实,可能我仅仅想说,我想吃苹果,而该房间没有苹果。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观、蒯因的本体论承诺和语义上行原则已启迪我们,当绕过语言去谈论何物存在的本体论问题,就会陷入无穷无尽的争论之中;但我们如果对在一定的语言环境和语言游戏中谈论本体论有所自觉,将某个否定事实安置在一定的语言活动和语言游戏之中,谈论某个否定事实存在便是自然而然的活动,而不用顾及由此衍生出的其他否定事实。

四 结语:从否定事实问题引发的哲学革命

逻辑原子主义者提出了否定事实问题,即使他们处理否定事实的方式并不令人满意,但他们的事实观为今天的学者提供了反思的对象,这种反思将在当代哲学中引发如下范式转向和观点革命。

1.瓦解了事实是与人无关的实体性事实观,为事实的语言认知建构论打下地基。20世纪逻辑原子主义的失败表明,将原子事实视作世界之基本实体的事实本体论有着重大理论缺陷。本文主张事实都应是一种语言建构和认知建构,建构事实、确认事实都与人及其实践密切相关,这种彻底化方案既与逻辑原子主义划清界限,也能与科学的实际发展相吻合。正如苏珊·哈克所言:“科学是非神圣的:像人类的其他事业一样,它归根结底是易错的、不完美的……。同样,它也不是一个骗局:无论如何,自然科学无疑已处于人类最成功的事业之列。”[15]科学事实作为科学研究的产物,同样也是易错的、不完美的、带有人类实践色彩的;同时,科学事实也不是骗局,不是任意建构的。科学事实如此,其他事实亦是如此。

2.事实的建构论有助于重新理解语言与世界的关系问题。语言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一直是西方哲学中的核心问题,逻辑原子主义者提出了否定事实问题,内在动机是仍然要解决语言与世界(实在)的关系问题。但他们以不同的方式解决否定事实问题,均遇到不同的理论困难,如何克服这些困难将关系我们如何重新看待语言与实在的关系问题。早期维特根斯坦试图构造命题与事实、语言与世界的逻辑同构关系,罗素试图在实在中找到与否定命题对应的否定事实,这些哲学工作都预设了一种无人参与的语言与世界之关系。而事实建构论揭示语言与世界的关系离不开以语言活动和认识活动为代表的人之生存与实践,人在语言游戏中规范了语言的用法,进而将语言与世界联系在一起。后期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游戏和生活形式的强调启示我们,我们不能离开人的活动谈论语言与世界的关系,如不然,思索语言与世界的关系就会沦为某种形而上学,否定事实问题在这些形而上学中永远没办法得到合理解决。

3.主体的认知能力和认知过程将成为真理论和知识论的核心对象。逻辑原子主义者对于否定事实的处理,意味着真理论首先是形而上学问题,为了在本体论层面解释否定命题为何为真,罗素认为实在中存在否定事实,维氏主张通过同一个逻辑空间中的肯定事实推论出否定事实的真假。时至今日,有不少当代学者仍然会认为真理问题首先是一个脱离人的形而上学问题,但对否定事实的分析表明,从形而上学的角度去解释否定命题如何为真将陷入层出不穷的困境之中。黄敏尝试从视角主义的实在论解决否定事实问题,反对“实在独立于认知者”,而罗素的“实在论假定了一个位于世界之外的视角,一个上帝视角”[16]。事实建构论也立足于语言活动和认知实践的真理观,不在纯粹的形而上学领域思考真理问题,而在人的语言活动讨论对“真”的使用,在人的认识能力中讨论认识“真”如何可能,在人的认知实践中讨论获得“真”的过程,才能更合理地解释,真的否定命题为何为真。

将本体论、知识论、真理论糅合为系统的形而上学滥觞于逻辑原子主义,随着早期维特根斯坦和罗素的工作越来越被分析哲学认可和接受,当代的知识论越来越有经院化、形而上学的倾向。这体现两个方面:一是知识论与社会实践、科学实践完全脱钩了;二是知识论与认识论脱钩了,这种脱钩的危害使得知识论的论域越来越窄、越来越不关心实际的科学问题、越来越成为脱离实践的思辨哲学,我国的逻辑学家金岳霖反而有深刻的理论自觉,他将知识论研究与认识论研究紧密结合,绝不将知识问题与认识问题割裂开来。恩格斯同样指出,“为了正确地确定像哺乳动物的血液循环这样简单的事实,需要经历从盖仑到马尔比基之间的多么长的一系列中间阶段!”[14]93今天我们研究事实问题,绝不能首先将其作为一项形而上学事业,而应首先将其视为一项关乎人的实践活动的认知事业与科学事业。哲学家们对事实的形而上学构想,如果能为我们理解事实提供合理的解释,则是具有借鉴意义的形而上学;如果在解释事实时问题重重,我们就需要对其做深刻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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