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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所现状调查

 森林一叶 2023-04-08 发布于湖北

乡镇财政是我国现行财政体制中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基石,是乡镇政府履行各项社会政治经济职能的财力基础。目前,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乡镇财政职能的发挥,直接影响着上级财政政策的落实。为此,笔者对乡镇财政所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以广西某市某区为例)。 

 一、乡镇财政所的基本情况  

目前,镇财政所承担的工作大致相同,主要是承担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  

1、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某区有4个镇,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设置4个镇财政所,属事业编制(参公)。全区共有乡镇财政所编制46人,在编34人,实有在乡镇上班25人(含聘用人员6人),设置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专户会计等工作岗位。 

 2、乡镇财政业务开展情况  

(1)做好财政收支预算,保障乡镇正常运转。编制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运转是乡镇财政所的基本职能。乡镇财政所根据上级财政“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力求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努力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制度和编制程序按时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预算方案通过后,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2)做好涉农补贴发放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各乡镇财政所通过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户建立了详细的信息库。与镇农业等部门对涉农补贴对象的水稻种植面积补贴、购买农用机械补贴申报的情况,认真做好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内,最后通过“一卡通”把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手中。  

(3)参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财政所积极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建立了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对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包括农林水专项、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等也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进度情况,经过核实后,给专项资金项目拨付资金,既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加强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各乡镇财政所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对镇直属各部门使用的房屋认真做好建造日期及使用年限的登记建档,对购买的车辆、空调和办公用品的购买日期、品牌、金额、使用年限分别一一登记造册,制定台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严格村级经费管理,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审批,限定报刊费,禁止招待费,以便更好地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5)搞好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乡镇财政人员除积极参加县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外,还参加镇党委定期组织的学习国家方针政策的活动,除此之外各乡镇财所人员每周再抽出2-4小时集中或分散学习法规政策或业务知识,以增强财所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使每个人员的财政管理水平都有突飞猛进的提高。

二、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年龄结构上不够合理。46个编制,实有在编34人,其中60后13人,70后16人,80后3人,90后2人,45岁以上29人,占85%,平均年龄49.5岁,老龄化严重,难以在新的环境下很好开展工作。 

 2、待遇偏低、个人成长空间受到制约。乡镇财政干部的工作热情是高的,但是仍存在着一些负面情绪,最为突出的是是经济待遇偏低,财政所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只能在职级上享受公务员待遇,绝大部分人到四级主任科员已经到顶了,与乡镇其它部门相比,乡镇财政工作更繁重,更难做,其待遇与税务、公安等条条部门相比差距较大。  

3、人员偏少,资金监管薄弱。个别乡镇财政人员不足,造成干部兼职较多,难以做到会计、出纳相分离,管理、监督相分离,账户、印鉴相分离,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能有效建立,形成财政资金安全的潜在风险。 

4、乡镇财政所的业务量越来越大,人员紧缺和装备落后已成为突出问题。国家出台的“三农”政策越来越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绝大多数都要落实到户、到人,农户个人的基础数据要核实,要全部录入计算机数据库,有的补贴要张榜公示,发放前要逐户审核无误,加上“村级经费”管理,有的所还代管着其他单位的账务,乡镇财政所的工作量成倍甚至几倍、十几倍地增加,工作强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各镇财政所每个所只有3-5名工作人员在所上班,承担的业务量很大,仅各类涉农补贴就达10多项之多,他们经常加班加点地工作。这些人,大部分都是2000年前进入财政队伍的,年龄偏大,家庭负担重,业务知识跟不上时代要求,有点力不从心。  

5、乡镇财政所职能交叉错位,独立性不高。大部分乡镇财政所干部既要做财政业务工作,又要应付乡镇中心工作,如扶贫、乡村建设等,缺乏一定的专一性,导致乡镇财政所在工作管理上出现了“越位”和“缺位”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乡镇财政所干部担心因未做好乡镇工作而影响考核晋级或下岗,往往把乡镇中心工作放在主要位置。 

 6、惠农资金监管难。目前,各级财政系统安排的支农项目资金,乡镇财政已经参与监督管理,但上级各部门安排的水利、道路、林业、农业等“条块”支农项目资金,乡镇财政所很难参与监管,往往是“看的见的管不着、管的着的看不见”,导致很多涉农项目资金游离镇财政监督之外,使用效率不高。 

 三、原因分析

1、待遇偏低、个人成长空间受到制约的原因是由于财政所是事业编制(参公)的,工资待遇按公务员,但没有级别,只能在职级上享受公务员待遇,绝大部分人到四级主任科员已经到顶了。

2、财政队伍的年龄偏大是因为2001年机构改革,所有财政所人员都是满编的,接近退休年龄的都提前退休了,所以十多年来基本没空编招人。业务知识跟不上时代要求是因为财政所人员培训太少。

四、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1、重新定位乡镇财政管理的职能、机构性质,明确乡镇财政所为行政单位性质,可根据乡镇规模明确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数额,一般以10人左右为宜,明确乡镇财政人员为公务员,享受行政单位、公务员所有的权益和待遇。 

 2、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职能。只有顺利实现职能转变,乡镇财政才能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乡镇财政干部才能履行职责,更好地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从建设农村公共财政看,今后乡镇财政的职能应可概括为服务、管理和监督三方面。服务即是贯彻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以农为本,服务农民,服务农村;管理和监督即是管好财政支农资金,管好乡镇和村级财政财务,确保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具体来看,乡镇财政职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二是负责支农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使用;三是管理监督政府预算单位收支;四是负责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五是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资金、奖补资金的收取和管理;七是负责提供财税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向上级提供政策建议。认真履行上述职能,乡镇财政不是要削弱而是必须加强。  在这里,特别要建议一点,由于乡镇财政处于最基础的地位,其职能分工均未细化,不可能与省、县财政业务部门形成业务对口。因此,省、县财政的业务部门如预算、农业、经建、社保等主要涉农部门要主动加强协调,搞好配合,尤其要与同级基层财政管理部门多沟通交流,整合内部资源,减少内部损耗,在涉及“三农”资金、政策、项目上,严格做到“一个口子”对下,这样既能提高乡镇财政工作效率,更为重要是,可以实现上下财政管理的统一,避免财政职能人为分割,促进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3、安排乡镇财政建设专项转移支付,加大对基层财政所投入,改善办公环境,解决经费不足问题。  

4、整合惠农政策,降低惠农政策落实成本。现行政策,省级涉农补贴补助、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多达上百种,具体到某一乡镇的项目也有几十种百,而且项目数、金额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建议通过专家研究论证,合并部分同类项,减少乡镇财政所在落实过程中的工作量和难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5、加强基层财政人员培训学习。各级预算要加大干部人事教育资金支持力度,省级财政确保乡镇财政所长、县级财政确保乡镇一般财政干部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一次以上。各级财政出台鼓励政策,通过自学、参赛、参训等多种方式提高业务能力。  乡镇财政是提供“三农”公共服务的终端,是乡镇政府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最基层的组织保障。加强乡镇财政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的思路处理改革中的矛盾,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上级与下级、政府与财政、工作与待遇、眼前与未来、可能与可行等各方情况,合理确定近期与远景目标,在理论论证与实际可操作之间探索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建议上级财政部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基层财政人员合理需求,以现代团队管理理念、公共财政管理理念重新构架基层财政人员管理体制、机制,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协作意识强、大局观念重的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基层财政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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