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约4300字,阅读约需要9分钟 汉字探微 (162) 尸位素餐——释“尸” 朱英贵
一看到“尸”字,很多人脑海里浮现的就是尸体、死尸,殊不知“尸”字的构字理据与造字本义都不是死人,而是用活生生的侧面人形来表示人的身躯、躯体的意思。有个成语叫“尸位素餐”,语见《汉书·朱云传》:“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这里是说朝廷大臣“尸位素餐”,可见都不是死人,更不是尸体。这里的“尸位”是说他们的躯体空占职位,不尽职守;这里的“素餐”是说他们整天白吃饭,不做事。意谓在其位而无所作为。那么,这一篇就来说说这个“尸”字。
一、“尸”字的字形解读及造字本义 下图为“尸”字的各种甲骨文形体,其构形理据当与“人”字同源,也是像侧面人体之形。
“尸”字甲骨文字形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尸”字与“人”字的构形不同之处在于:“人”字只有侧身直立之形,“尸”字还有俯身或蹲踞之形。从“尸”字的构字理据来看,它所表示的应该是生动的活人体,而并非死人的尸体。“尸”字与“人”字的表意不同之处在于:“人”字侧重表示整体的人形,以便用作对人的称呼;而“尸”字侧重表示人的各种姿态的躯体,“尸”的造字本义就是指称活人的身躯。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大凡以“尸”为表意部首的字,诸如尺、尼、尻、屁、尾、尿、屎、屑、屙、居、屋、屠等都与活人的身体有关,汉字中只有一个“屍”字是表示死人的躯体,而“屍”才是“尸体”的“尸”的繁体字,汉字简化的时候将其一并简化为“尸”了。“尸”与“屍”,根本就是两个字,说文解字都另有解释: 《说文解字》卷八尸部:“屍,終主。从尸从死。” 可见,“尸”是活人,“屍”才是尸体。但是,这并不是说“尸”字没有“尸体”的意思,而只能说用作“尸体”的“尸”,那是“尸”字的一种引申义。 有人认为,“尸”字的构字理据是像坐卧的人形,其实从众多甲骨文字形来看,并非完全如此。之所以有这样的解读,也是受许慎《说文》的影响: 《说文解字》卷八尸部:“尸,陈也。象卧之形。凡尸之属皆从尸。” 许慎解释的意思是:“尸”,就是陈放的意思。像人僵卧的样子。大凡与“尸”意义相关的字都可以用“尸”作为表意偏旁。 许慎是依照小篆字形,按照“尸体”的意象来解读“尸”字的,若对照“尸”字的甲骨文字形,许说显然有所偏颇,不足为据。 《论语·乡党》有“寝不尸,居不客”一句,通常解释为:睡觉不要像死尸一样挺着,平日家居也不要像作客或接待客人时那样庄重严肃。“居”就是坐着的意思,其实这几个字的意思无非是孔子说他自己:睡觉不必在乎体形姿态,闲居而坐也不必讲究客套礼仪。这里的“尸”显然不是卧的意思,否则“寝不尸”就是“寝不卧”,“不卧”怎么睡?这里的“尸”显然也不是坐的意思,否则就没有必要再说“居不客”了,显然“尸”就是由人的身体之意引申为体形体态的意思,又何必非要讲成“像死尸一样挺着”的“尸”呢? “尸”字的意思不侧重于坐卧,但如果说“尸”字的构字理据有侧重于蹲踞的动作,那还是有一些道理的,因为,“尸”的甲骨文字形多数都是在侧面“人”形的膝盖部位打弯,而且“尸”部首的不少字也跟屈膝蹲下的动作有关。不过,愚以为,从“尸”字的构字理据全局来看,它所表示的应该是生动的整个活人体,而并非有意强调前俯或下蹲的动作。 下面来看“尸”字的形体演变(如下图所示):
“尸”字的字形演变与字源演变
“尸”字的金文字形跟甲骨文构字理据相同,战国文字与小篆字形则将“人”的手臂变成一条横直线,甚至将人的身躯也跟手臂连成一根曲线,这就是现代汉字“尸”的来源依据。经过隶变与楷化之后的“尸”字,将上部写成了“封口”的字形,其侧面“人”形的构形以及表示人体的含义也就不见踪影了。
二、“尸”字的字义演变源流 综上所述,“尸”字的构字理据就是像活生生的人体之形,它的造字本义当为“人的躯体,身躯”。“尸”字的这个初文之义已经融进了部首“尸”的含义之中,大凡以“尸”为部首的汉字多于人的身躯有关。 以此造字本义为基础,“尸”字可以产生如下三方面的引申义,每方面的引申义又都有各自的深层引申义:
其一,表示祭祀时替代受祭者的人。从《仪礼》和《礼记》的记述看,“尸”是“死者”的扮演者。例如:“神具醉止,皇尸载起。鼓钟送尸,神保聿归。”(《诗·小雅·楚茨》)再如:“祝迎尸,一人衰绖奉篚哭从尸。”(《仪礼·士虞礼》)郑玄注:“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又如:“夫祭有尸,自虞、夏、商、周不变。战国荡古法,祭无尸。”(唐·李华《卜论》) 由此可以引申出如下三方面的意思: 一是表示神主牌。神主牌,以木为之。例如:“武发杀殷何所悒?载尸集战何所急?”(《楚辞·天问》)王逸注:“言武王伐纣载文王木主,称太子发,急欲奉行天诛,为民除害也。”再如:“盖文王受命伐崇,作邑于丰,武王继之,载尸以行,破商擒纣,遂成王业。”(汉·桓宽《盐铁论·复古》) 还可进一步引申为立神像或神主的意思。例如:“子胡不相与尸而祝之,社而稷之乎?”(《庄子·庚桑楚》)再如:“凡有功烈于民者,宜不限以地,使天下皆得尸而祝之,以系其尚德慕义之心。”(元·揭傒斯《敕赐汉昭烈帝庙碑》) 二是表示担任,承担。例如:“康王既尸天子,遂诰诸侯,作《康王之诰》。”(《书·康王之诰序》)再如:“又尸厥任者,间非其选。”(《新唐书·魏玄同传》)又如:“倘不能负此责任,坐视国家之因内扰而召外患,驯至于国亡种灭,其咎将谁尸邪?”(孙中山《训练革命军人之讲演·军人精神教育》) 还可进一步引申为主持、执掌的意思。例如:“谁其尸之?有齐季女。”(《诗·召南·采苹》)再如:“谁尸造化功,凿此天地源。”(唐·独孤及《观海》诗)又如:“盖生者尸之于自然,非人力之所得与矣。”(宋·王安石《老子》)又如:“天下有惜其名而不足以成其事者,吾尸其事矣,不急居其名可也。”(清·龙启瑞《鲁隐公论》) 三是表示舒展。例如:“尸其肌肤,以达于夷途。”(唐·柳宗元《贞符》)
其二,表示“主,主体”的意思。例如:“宁为鸡口,无为牛后”(《史记·苏秦列传》)司马贞索隐:“《战国策》云'宁为鸡尸,不为牛从’。延笃注云'尸,鸡中主也。从谓牛子也。言宁为鸡中之主,不为牛之从后也。’”(按,今本《战国策·韩策一》作“宁为鸡口,无为牛后。”)再如:“胥靡为宰,寂寞为尸。”(《汉书·扬雄传下》)颜师古注引李奇曰:“道化以寂寞为主。” 由此可以引申出享、居的意思。例如:“老子曰:'欲尸名者必生事。’事生即舍公而就私,倍道而任己。”(《文子·符言》)再如:“虽然,藩镇尸士卒之上,而士卒依藩镇以为名。”(宋·叶适《奏议·纪纲二》)又如:“厥后谢公独尸其名者,则以其慷慨激发,愿为前驱,成功指顾,旋以杀贼捐躯,合于能御大患以死勤事则祀之义。”(清·薛福成《庸盦笔记·史料二·谢忠愍公保卫天津》) 还可进一步引申为在其位而无所作为的意思。例如:“岂可以污高位,尸重任,使朝廷获旷官之讥,微臣受窃位之责?”(宋·司马光《辞门下侍郎第二札子》)
其三,表示死人的躯体(尸体)。例如:“六三,师或舆尸,凶。”(《易·师》)再如:“破棺裸尸,掠取金宝。”(汉·陈琳《为袁绍檄豫州》)又如:“我命绝今日,魂去尸长留。”(《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由此可以引申出如下两方面的意思: 一是表示陈尸示众。例如:“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左传·桓公十五年》)再如:“(赵持满)遂死狱中,尸于城西,亲戚莫敢视。”(唐·刘肃《大唐新语·酷忍》)又如:“密发卒尽捕得百余人,尸于市,郡中震肃,讫公去不复有盗。”(宋·苏舜钦《推诚保德功臣赠太子太保韩公行状》) 二是表示收尸。例如:“夫战之明日,尸死扶伤,虽若有功也,军出费,中哭泣,则伤主心矣。”(《战国策·齐策五》)再如:“我将尸女于是。”(《谷梁传·僖公三十三年》)范宁注:“尸女者,收女尸。”又如:“勋被三创,前阵多死。勋使人书木表曰:'使国家尸我于此!’”(晋·袁宏《后汉纪·献帝纪一》)
根据上面对“尸”字的字义演变过程的梳理,现将“尸”字字义的发展脉络简示如下(示意图中的横直线表示字义之间的先后演变关系):
三、含有“尸”字文化含义的相关成语 含有“尸”字成语不多,其中的“尸”字大体有两种含义,一是表示身躯、躯体的意思,二是表示尸体、死尸的意思。 其一,成语中的“尸”字表示身躯、躯体的意思,例如: 尸居龙见——居:静居;见:出现。静如尸而动如龙。语见《庄子·在宥》:“故君子苟能无解其五藏,无擢其聪明,尸居而龙见,渊默而雷声。” 尸居余气——余气:最后一口气。象尸体一样但还有一口气,指人将要死亡。也比喻人暮气沉沉,无所作为。语见《晋书·宣帝纪》:“司马公尸居余气,形神已离,不足虑矣。” 尸位素餐——尸位空占职位,不尽职守;素餐白吃饭。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白吃饭。语见《汉书·朱云传》:“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 其二,成语中的“尸”字表示尸体、死尸的意思,例如: 焚尸扬灰——形容非常仇视。同焚骨扬灰”。语见清·钱泳《履园丛话·旧闻烧坯》:“其母恨礼甚,又诣弄部,请照陶和气例,凌迟后焚尸扬灰。” 谏尸谤屠——向尸体劝谏,向屠伯指责杀牲的过失。比喻劝谏无济于事。语见唐·柳宗元《天对》:“幽祸挐以夸,惮褒以渔。淫嗜筏杀,谏尸谤屠。” 借尸还魂——迷信者认为,人死后可将灵魂附于他人尸体而复活。比喻已经消灭或没落的事物又以另一种形式出现。语见元·岳伯川《铁拐李·楔子》:“岳寿,谁想你浑家将你尸骸烧化了,我如今着你借尸还魂,尸骸是小李屠,魂灵是岳寿。” 马革裹尸——马革:马皮。用马皮把尸体裹起来。指英勇牺牲在战场。语见《后汉书·马援传》:“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何能卧床上在儿女子手中邪?” 尸横遍野——尸体到处横着。形容死者极多。语见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七回:“坚驱大军,杀得尸横遍野。” 碎尸万段——极言对罪大恶极者予以严厉的惩罚。语见明·施耐庵《水浒传》第五十二回:“林冲喝道'你这个害民强盗,我早晚杀到京师,把你那厮欺君贼臣高俅,碎尸万段,方是愿足。’” 五马分尸——古代的一种酷刑,用五匹马分裂人的头和四肢,又称“四裂”。比喻硬把完整的东西分割得非常零碎。源自明·胡文焕《群音类选·北腔类·王昭君和番》:“无不盖你亏心汉,今日把你分尸五马,远配千年。” 行尸走肉——行尸:可以走动的尸体;走肉:会走动而没有灵魂的躯壳。比喻不动脑筋,不起作用,糊里糊涂过日子的人。语见晋·王嘉《拾遗记》卷六:“夫人好学,虽死若存;不学者,虽存,谓之行尸走肉耳。” 以泽量尸——指尸体遍野,可以沼泽为单位计量。极言死人之多。语见清·顾炎武《羌胡引》:“四入郊圻躏齐鲁,破邑屠城不可数,刳腹绝肠,折颈折颐,以泽量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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