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是极为熟悉的,但想来不曾深究,也一直认为是一首情诗。但细读下来,似乎并非如此。 末章“钟鼓乐之”,按照一般的翻译,就是“敲钟击鼓让女子快乐”,然而,“钟鼓”都是“礼器”啊,如果是用礼器来追女孩子,那比“八佾舞于庭”更加“是可忍孰不可忍”了,怎么会放在诗三百的第一篇呢?如果女子因为男子拿出礼器来演奏音乐就开心了,这就和褒姒差不多了。 “婚礼”也是“礼”,“钟鼓”会不会是在婚礼上用的呢?我不知道。然而看到余冠英的译文,是“娶她来钟鼓喧喧”,可见是把这一句理解为婚礼的。 那么再看整首诗,就是讲从追求到成婚的一个过程,这就不是一首情诗了。不是在讲如何思念如何追求女孩子,而是在说,认识了这个女子,如何思念、如何追求,最终迎娶。 有人认为,《关雎》是西周贵族结婚典礼上的乐歌,是有一定道理的。 附:关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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