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教资笔试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教育的目的和学制发展

 小吴说书剧 2023-04-19 发布于云南

如题,以下是本人摘抄的教资笔试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教育的目的和学制发展


1、教育目的的概念
广义: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产生怎样的结果。
狭义:指国家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什么样的人才的总的要求,是国家为培养人才而确定的质量规格和标准,它是根据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的要求和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的。

2、教育目的的作用:导向作用,激励作用,评价作用。

3、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①社会本位论:
——因为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受制于社会环境,所以要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注重教育的社会价值;
——主张教育目的是培养合格公民和社会成员;
——教育是国家事业;
——评价教育要看其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的指标。
代表人物:荀子、柏拉图、涂尔干、凯兴斯泰纳、巴格莱、纳托普(又译为诺笃尔普)、孔德等。

②个人本位论:
——要从个人本能的需要出发,强调教育要服从人的成长规律和满足人的需要;
——注重教育对个人的价值;
——主张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发展人的个性,增进人的价值,促进个人自我实现;
代表人物:孟子、卢梭、罗杰斯、福禄贝尔、裴斯泰洛齐、马斯洛、康德等

③教育无目的论:教育及生长、教育及生活,教育本身除生长以外无任何目的。
代表人物:杜威。

④教育目的的辩证统一论:
——马克思主义的教育目的论;
——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教育目的要考虑人的身心发展的各个要素,将社会与个人辩证地统一起来。

4、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
教育目的—国家
培养目标—学校
课程目标—学科
教学目标—教师


5、制定教育目的的依据
①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
②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规律。
③人们的教育理想。

6、我国的教育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确立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
①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全面发展;
②旧式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
③机器大工业生产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基础和可能;
④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
⑤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途径。

(2)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
(3)素质教育的基本内涵:
①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的教育。
②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③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④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⑤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7、教育制度的概念
广义:指国民教育制度。
狭义:指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总体系,具体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目的、人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

学校教育制度处于国民教育的核心和主体地位,体现了一个国家国民教育制度的实质。

8、教育制度的历史发展:前制度化教育→制度化教育→非制度化教育(“教育不应再限于学校的围墙之内”)。

9、制定学制的依据:
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
社会政治经济制度
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本国学制的历史发展和外国学制的影响

10、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类型:
①双轨学制:把学校分为两个互不相通的轨道;不利于教育的普及。
代表国家:英国、法国、联邦、德国等欧洲国家
②单轨学制:自下而上——小学、中学、大学;有利于教育的普及,但教育参差不齐、效益低下、发展失衡。
代表国家:美国
③分支型学制(Y型学制):前段单轨,后段分叉——儿童在接受了共同的基础教育后再行分流,一部分继续接受着普通教育,另一部分接受职业教育后就业。
代表国家:苏联

11、我国现行学制
(1)从层次上: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个层次。
(2)从形态上:从单轨学制发展而来的分支型学制。

12、我国学制的发展
①“壬寅学制”(《钦定学堂章程》):清政府(1902年)
参照蓝本:日本
我国正式颁布的第一个现代学制,但未能实施。

②“癸卯学制”(《奏定学堂章程》):清政府(1904年)
参照蓝本:日本
——读经尊孔
——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我国正式颁布并实施的第一个现代学制
——我国教育史上首次纳入师范教育并实施的学制

③“壬子癸丑学制”:南京临时政府(蔡元培)(1912年)
参照蓝本:日本
——眀令废除在教育权方面的性别和职业限制,第一次规定了男女同校
——废除读经
——将学堂改为学校
——我国教育史上第一个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学制

④“壬戌学制”(“新学制”或“六三三学制”):北洋政府(1922年)
参照蓝本:美国
——我国现代学制史上第一次明确以学龄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作为划分学校教育阶段的依据。
——中国近代教育史上实施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一个学制。

13、义务教育制度

(1)义务教育的特点:
强制性(强迫性、义务性)
普及性(普遍性、统一性)
免费性(公益性、福利性)
公共性(国民性)、基础性等。
其中,强制性、普及性、免费性是三个最基本的特征。
(2)我国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
发展基础教育(基础教育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和人口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特别提示】这是小吴的个人笔记,用得着的朋友记得收藏。另外也可关注我,此号后期还有更多教资备考资料哦!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