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闹大了!当街被踹飞女孩父母:不接受打人者任何调解和道歉!

 城北十五里666 2023-04-22 发布于北京

【案例摘要】

近日,湖南邵阳一起女孩被当街踹飞的案件引发众人的热议,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名高大强壮的中年男子将瘦弱的女孩一脚踹飞,导致女孩身上数处受伤。目前,涉事男子正在接受调查。

文章图片1

2023年4月8日晚上九点半左右,女孩张某和好朋友骑电动车前往邵阳某商场逛街,逛完商场后,她们准备骑车回家。

不料当她走到电动车跟前时,电动车后座正坐着一名黑衣中年男性肖某,本以为认错了车,但等到张某仔细辨认后发现男子所坐的正是自己的电动车。

一开始她以为这名男子只是累了需要临时坐一下休息,再加上这名中年男性身边还有两名同行的男子,三个人有说有笑的。虽然心中不悦,但是出于安全考虑,张某还是客客气气的走向前询问。

文章图片2

她很礼貌的跟男人说这是她的电动车,现在要骑车回家了,希望男子尽快从车上起来。

谁知这名黑衣中年男性不仅不起身,反而嬉皮笑脸的开起了玩笑。“你的车借哥哥骑骑呗~”说完这话,男子和同行的好友一同笑了起来。张某看男子这反应,立马不乐意了。

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遭遇到陌生人的调戏和蛮不讲理,张某立即表示拒绝。她说自己要骑车回家,希望男子赶紧起身。她本不想跟男子纠缠,也知道自己势单力薄。

但这名黑衣男子依然不起身,他估计是觉得张某没法把他怎么样,继续用戏谑的眼神调戏张某。张某忍无可忍下与男子发生了语言冲突。黑衣男子开始口出脏话,并动手将张某戳倒。

张某实在忍受不了,起身开始进行反击,但她瘦瘦小小的丝毫不是男子的对手。黑衣中年男狠揪张某的头发,气急之下张某也伸手撕扯这名男子,无意中将其假发扯掉。

随着双方的矛盾越闹越大,一旁围观的黑衣中年男的好友开始把他们拉开,张某的朋友也将其搀扶起来。事情本来可以就此平息,但黑衣男依旧骂骂咧咧不愿离开。

文章图片3

在张某上前理论时,这名黑衣男子竟然直接伸脚猛踹她,瘦小的女孩直接被踹倒在地,背部狠狠的撞在了停在一旁的电动车上,疼痛难忍的她久久不能站起。

而此时的黑衣男依旧在骂骂咧咧,他的朋友将其拉走,他竟还想挣脱继续朝女子施暴。

在接到围观群众的报警之后,赶来的警察将事件双方都带回调查,并定性为肖某恶意施暴,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判决结果未出。

事件发生后,被踹女孩张某的体检结果已出,腹部有瘀血,其他部位有多处皮外伤。女孩家人表示,绝对不接受打人者的和解与道歉,施暴者必须受到严厉处罚。

【以案释法】

文章图片4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

本案中肖某因为发生了一点小口角,就实施撕扯、飞踹等暴力行为,导致张某身上多处受伤,应被判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明知故犯。肖某没有精神疾病,打人时头脑清醒,完全是主观故意,这一点没有争议。

同时,我们要关注要关注故意伤害的结果,从量刑上看,轻伤和重伤有所不同,本案中若张某重伤,施暴者的刑罚自然就要加重了。

案发后,张某的检查报告及现场的录像视频是最好的证据,证实肖某故意伤害的暴力行为属实。

这告诉我们,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有证据意识。当受到伤害时,要去医院进行伤情鉴定。

同时主客观一致也是法律中一个重要的原则,所以我们要关注犯罪目标和结果的联系,就像有些犯罪目标是可能是轻伤,但失手把人打死了,结果加重了,就要上升到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了。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刑罚不亚于过失杀人罪的刑罚。

我们也关注到,当走在街上突然被殴打的时候,我们要不要还手的问题,还手了会不会犯故意伤害罪?

法律规定,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刑。

故意伤害罪的一个客观条件是,以非法方式进行侵害,本案中,张某在自卫过程中扯掉了肖某的假发等等行为都是完全合法的,

所以在受到伤害时,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

民法规定,生命健康权是我国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本案中肖某不仅触犯了刑法,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肖某必须为他的施暴行为付出代价。

现在社会越来越文明,但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落,仍有暴力行为的发生。

无论施暴者是什么身份地位,我们都要及时报警,不能姑息。同时也要对受害者伸出援手,保护他人也是在保护自己。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社会会更加美好!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到评论区留言。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