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国哲学》4

 存养天性 2023-04-24 发布于北京

层阶级的人,对于天鬼的怀疑,通常是发生得迟缓一些。墨子所持的是下层阶级的观点。他反对儒家的第一点,意义就在此。第二、第三点,也是在这个基础上提出的。至于第四点,则是不相干的,因为儒家虽然常常讲到"命",所指的并不是墨子攻击的那种前定的命。前一章已经指出过这一点,就是在儒家看来。命是指人们所能控制的范围以外的东西。但是,他若是竭尽全力,总还有一些东西是在他力所能及的控制范围以内。因此,人只有已经做了他自己能够做的一切以后,对于那些仍然要来到的东西才只好认为是不可避免的,只好平静地、无可奈何地接受它。这才是儒家所讲的"知命"的意思。

4、兼爱

儒家的中心观念仁、义,墨子并没有批评;在《墨子》一书中,他倒是常讲到仁、义,常讲仁人、义人。不过他用这些名词所指的,与儒家所指的,还是有些不同。照墨子的意思,仁、义是指兼爱,仁人、义人就是实行这种兼爱的人。兼爱是墨子哲学的中心概念。墨子出于游侠,(爱正是游侠职业道德的逻辑的延伸。这种道德,就是,在他们的团体内"有福同享,有祸同当"(这是后来的侠客常常说的话)。以这种团体的概念为基础,墨子极力扩大它,方法是宣扬兼爱学说,即天下的每个人都应该同等地、无差别地爱别的一切人。《墨子》中有三篇专讲兼爱。墨子在其中首先区别他所谓的"兼"与"别"。坚持兼爱的人他名之为"兼士",坚持爱有差别的人他名之为"别士"。"别士之言曰:吾岂能为吾友之身若为吾身,为吾友之亲若为吾亲",他为他的朋友做的事也就很少很少。兼士则不然,他"必为其友之身若为其身,为其友之亲若为其亲",他为他的朋友做到他能做的一切。作出了这样的区别之后,墨子问道:兼与别哪一个对呢?(引语见《墨子兼爱下》)

然后墨子用他的"三表"来判断兼与别(以及一切言论)的是非。所谓三表,就是"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圣王之事。"(《墨子非命中》)"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非命上》)三表之中,最后一表最重要。"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是墨子判定一切价值的标准。

这个标准,也就是墨子用以证明兼爱最可取的主要标准。在《兼爱下》这一篇中,他辩论说:"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然当今之时,天下之害孰为大?曰: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劫弱,众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下之害也姑尝本原若众害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爱人、利人生与?即必曰:非然也。必曰:从恶人、贼人生。分名乎天下恶人而贼人者,兼与?别与?即必曰:别也。然即之交别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与?是故别非也。

"非人者必有以易之是故子墨子曰:兼以易别。然即兼之可以易别之故何也?曰:藉为人之国,若为其国,夫谁独举其国以攻人之国者哉?为彼者犹为己也。为人之都,若为其都,夫谁独举其都以伐人之都者哉?为彼犹为己也。为人之家,若为其家,夫谁独举其家以乱人之家者哉?为彼犹为己也。

"然即国都不相攻伐,人家不相乱贼,此天下之害与?天下之利与?即必曰:天下之利也。姑尝本原若众利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恶人、贼人生与?即必曰:非然也。必曰:从爱人、利人生。分名乎天下爱人而利人者,别与?兼与?即必曰:兼也。然即之交兼者,果生天下之大利者与?是故子墨子曰;兼是也。"(《兼爱下》)

墨子用这种功利主义的辩论,证明兼爱是绝对正确的。仁人的任务是为天下兴利除害,他就应当以兼爱作为他自己以及天下所有的人的行动标准,这叫做以"兼"为"正"。

"以兼为正,是以聪耳明目,相与视听乎;是以股肱毕强,相为动宰乎。而有道肄相教诲,是以老而无妻子者,有所侍养以终其寿;幼弱孤童之无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长其身。今唯毋以兼为正,即若其利也。"这也就是墨子的理想世界,它只能通过实行兼爱而创造出来。

5、天志和明鬼

可是还有一个根本问题:如何说服人们兼爱呢?你可以把上面所说的告诉人们,说实行兼爱是利天下的唯一道路,说仁人是实行兼爱的人。可是人们还会问:我个人行动为什么要利天下?我为什么必须成为仁人?你可以进一步论证说,如果对全天下有利,也就是对天下的每个人都有利。或者用墨子的话说,"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兼爱中》)这样说来,爱别人就是一种个人保险或投资,它是会得到偿还的。可是绝大多数人都很近视,看不出这种长期投资的价值。也还有一些实例,说明这样的投资根本得不到偿还。

为了诱导人们实行兼爱,所以墨子在上述的道理之外,又引进了许多宗教的、政治的制裁。因此,《墨子》有几篇讲"天志","明鬼"。其中说,天帝存在,天帝爱人,天帝的意志是一切人要彼此相爱。天帝经常监察人的行动,特别是统治者的行动。他以祸惩罚那些违反天意的人,以福奖赏那些顺从天意的人。除了天帝,还有许多小一些的鬼神,他们也同天帝一样,奖赏那些实行兼爱的人,惩罚那些交相"别"的人。

有一个墨子的故事与此有关,很有趣味。故事说:"子墨子有疾。跌鼻进而问曰:先生以鬼神为明,能为祸福,为善者赏之,为不善者罚之。今先生圣人也,何故有疾?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知乎?子墨子曰:虽使我有病,鬼神何遽不明?人之所得于病者多方:有得之寒暑,有得之劳苦。百门而闭一门焉,则盗何遽无从入?"(《墨子公孟》)如果用现代逻辑的术语,墨子可以说,鬼神的惩罚是一个人有病的充足原因,而不是必要原因。

6、一种似是而非的矛盾

现在正是个适当的时候来指出,不论墨家、儒家,在对待鬼神的存在和祭祀鬼神的态度上,都好像是矛盾的。墨家相信鬼神存在。可是同时反对丧葬和祭祀的缛礼,固然好像是矛盾的。儒家强调丧礼和祭礼,可是并不相信鬼神存在,同样也好像是矛盾的。墨家在谈到儒家的时候,自己也十-分明快地指出过这种矛盾。公孟子是个儒家的人。"公孟子曰'无鬼神',又曰'孟子必学祭祀'。子墨子曰:'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墨子公孟》)

儒家、墨家这些好像是矛盾的地方,都不是真正的矛盾。照儒家所说,行祭礼的原因不再是因为相信鬼神真正存在,当然相信鬼神存在无疑是祭礼的最初原因。行礼只是祭祀祖先的人出于孝敬祖先的感情,所以礼的意义是诗的,不是宗教的。这个学说后来被荀子及其学派详细地发挥了,本书第十三章将要讲到。所以根本没有什么真正的矛盾。

同样在墨家的观点中也没有实际的矛盾。因为墨子要证明鬼神存在,本来是为了给他的兼爱学说设立宗教的制裁,并不是对于超自然的实体有任何真正的兴趣。所以他把天下大乱归咎于"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并且接着问道:"今若使天下之人偕若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墨子明鬼下》)所以他的"天志"、"明鬼"之说都不过是诱导人们相信:实行兼(爱ài)则受赏,不实行兼爱则受罚。在人心之中有这样的一种信仰也许是有用的,因此墨子需要它。"节用"、"节葬"也是有用的,因此墨子也需要它。从墨子的极端功利主义观点看来,需要这两种东西是毫不矛盾的,因为两者都是有用的。

7、国家的起源

人们若要实行兼爱,除了宗教的制裁,还需要政治的制裁。《墨子》有《尚同》三篇,其中阐述了墨子的国家起源学说。照这个学说所说,国君的权威有两个来源:人民的意志和天帝的意志。它更进一步说,国君的主要任务是监察人民的行动,奖赏那些实行兼爱的人、惩罚那些不实行兼爱的人。为了有效地做到这一点,他的权威必须是绝对的。在这一点上,我们可能要问:为什么人们竟然自愿选择,要有这样的绝对极威来统治他们呢?

墨子的回答是,人们接受这样的权威,并不是由于他们选中了它,而是由于他们无可选择。照他所说,在建立有组织的国家之前,人们生活在如汤玛斯霍布士所说的"自然状态"之中。在这个时候"盖其语,曰天下之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天下之乱,若禽兽然。夫明乎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墨子尚同上》)如此说来,国君最初是由人民意志设立的,是为了把他们从无政府状态中拯救出来。

在另一篇中,墨子又说:"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立正长也,非高其爵、厚其禄、富贵佚而错之也,将以为万民兴利、除害、富贫、众寡、安危、治乱也。"(《墨子尚同中》)照这个说法,国家和国君又都是通过天帝的意志设立的了。

不论国君是怎样获得权力的,只要他一朝权在手,就把令来行。照墨子所说,天子就要"发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墨子尚同上》)这就引导出墨子的名言:"上同而不下比",就是说,永远同意上边的,切莫依照下边的。

如是墨子论证出,国家必须是极权主义的,国君的权威必须是绝对的。这是他的国家起源学说的必然结论。因为国家的设立,有其明确的目的,就是结束混乱,混乱的存在则是由于"天下之人异义"。因此国家的根本职能是"一同国之义"(均见《墨子尚同上》)。一国之内,只能有一义存在,这一义必须是国家自(身shēn)确定的一义。别的义都是不能容忍的,因为如果存在别的义,人们很快就会返回到"自然状态",除了天下大乱,一无所有。在这种政治学说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墨子发展了侠的职业道德,那是非常强调团体内的服从和纪律的。它无疑也反映了墨子时代的混乱政治局面,使得许多人向往一个中央集权的政权,哪怕是一个**独裁的也好。

这样,就只能够存在一义。义,墨子认为就是"交相兼",不义就是"交相别"。这也就是唯一的是非标准。通过诉诸这种政治制裁,结合他的宗教制裁,墨子希望,能够使天下一切人都实行他的兼爱之道。

墨子的学说就是如此。与墨子同时的一切文献,一致告诉我们,墨子本人的言行,就是他自己学说的真正范例。

 

(一)后期墨家

《墨子》中有六篇:《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与其他各篇性质不同,特别有逻辑学的价值。《经上》、《经下》都是逻辑、道德、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定义。《经说上》、《经说下》是对前两篇中定义的解释。《大取》、《小取》讨论了若干逻辑问题。所有这六篇有一个总的目的,就是通过逻辑方式,树立墨家的观点,反驳名家的辩论。这六篇合在一起,通常叫做"墨经"。

前一章讲过,庄子在《齐物论》里讨论了两个层次的知识。在第一个层次上,他证明了事物的相对性,达到了与惠施的结论相同的结论。但是在第二个层次上,他就超越了惠施。在第一个层次上,他同意于名家,从更高一层的观点批评了常识。但是在第二个层次上,他又转过来从再高一层的观点批评了名家。所以道家也反驳名家的辩论,不过道家所用的辩论,从逻辑上讲,比名家的辩论更高一层。道家的辩论,名家的辩论,两者都需要反思的思想作出努力,加以理解。两者的方向都是与常识的常规相反的。

可是另一方面,也有常识的哲学家,例如墨家以及某些儒家。这两家虽然在许多方面不同,但是在务实这一点上却彼此一致。在反驳名家辩论的过程中,这两家沿着大致相同的思想路线,发展了知识论的和逻辑学的理论,以保卫常识。这些理论,在墨家则见之于"墨经",在儒家则见之于《荀子》的《正名》篇。荀子是先秦时期最大的儒家之一。

1、关于知识和名的讨论

"墨经"中的知识论,是一种素朴的实在论。它认为,人有认识能力,它是"所以知也,而不必知"(《经说上》)。就是说,人都有所以知的能力,但是仅有这种能力,还未必就有知识。这是因为,要有知识,则认识能力还必须与认识对象接触。"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就是说,认识能力接触了认识对象,能够得到它的形象,才成为知识。除了认识的感觉器官,如视觉器官、听觉器官,还有思维的器官:心,它叫做"恕","恕也者,以其知论物"。换句话说,通过感官传入的外界事物印象,还要心加以解释。

"墨经"还对于知识进行了分类。按知识的来源,把知识分为三类:一类是来自认识者亲身经验;一类是来自权威的传授(即得自传闻或文献);一类是来自推论的知识(即得自演绎,以已知推未知)。又按认识的各种对象,把知识分为四类:名的知识,实的知识,相合的知识,行为的知识。

我们会记得:名,实,以及名实关系,都是名家特别感兴趣的。照"墨经"讲,"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经说上》)例如说:"这是桌子"。"桌子"是名,是所以谓"这"的;"这"是实,是所谓的。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来说,名是命题的客词,实是命题的主词。

"墨经"将名分为三类:达名,类名,私名。"名:'物',达也,有实必待之名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经说上》)就是说,"物"是达名(通名),一切"实"必用此名。"马"是类名,此类的一切"实"必用此名。"臧"(人名)是私名,此名只限用于此"实"。

相合的知识,就是知道哪个名与哪个实相合。例如,说"这是桌子"这句话,就需要有名实相合的知识。有了这类知识,就知道"名实耦",就是说,名与实是彼此配对的。

行为的知识是如何做一件具体事的知识。

2、关于"辩"的讨论

《小取》篇的大部分,是用于讨论"辩"。它说:"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

这段话的前半段是说辩的目的和功用,后半段是说辩的方法。《小取》篇还说,辩有七种方法:"或也者,不尽也。假者,今不然也。效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此效也。辟也者,举他物而以明之也。侔也者,比辞而俱行也。援也者,曰:子然,我要独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犹谓'也者,同也;'吾岂谓'也者,异也。""或"表示特称命题。"尽"表示全称命题。"假"表示假言命题,假设一种现在还没有发生的情况。"效"就是取法。所效的,就是取以为法的。若原因与效相合,就是真的原因;若原因与效不合,就不是真的原因。这是效的方法。"辟(譬)"的方法是用一事物解释另一事物。"侔"的方法是系统而详尽地对比两个系列的问题。"援"的方法是说:"你可以这样,为什么我独独不可以这样?""推"的方法是将相同的东西,像归于已知者那样,归于未知者。已经说彼[与此]同,我岂能说它异吗?

这一段内"效"的方法,也就是前一段内的"以说出故"。这一段内"推"的方法,也就是前一段内的"以类取,以类予"。这是两种极其重要的方法,大致相当于西方逻辑学的演绎法和归纳法。

在进一步解释这两种方法之前,先说一说墨经所谓的"故"。它说:"故,所得而后成也"(《经上》),就是说,有了"故",某一现象才成其为某一现象。它还把"故"分为"大故"、"小放"。"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大故,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经说上》)墨经所谓的"小故"显然就是现代逻辑学所谓的"必要原因";墨经所谓的"大故"显然是现代逻辑学所谓的"必要而充足原因"。现代逻辑学还区别出另一种原因,即充足原因,可以说是"有之必然,无之或然或不然",墨家却没有看出这一种原因。

在现代的逻辑推理中,若要知道某个一般命题是真是假,就用事实或用实验来检验它。例如,若要确定某细菌是某病的原因,检验它的方法是,先假设一般命题"A细菌是B病的原因"为公式,再进行实验,看假设的原因是否真地产生预期的结果。产生了,它就真是原因;没有产生,就不是。这是演绎推理,也就是墨经中所谓的"效"的方法。因为,假设一个一般命题为公式,就是假设它是"法",以它来进行实验,就是来"效"它这个"法"。假设的原因产生了预期的结果,就是"故中效"。不产生,就是"不中效"。用这种方法,可以检验一个故是真是假,决定一个故是大故还是小故。

至于另一种推理方法,就是"推"的方法,可以以"凡人皆有死"这个论断为例来说明。我们都会作出这个论断,因为我们知道凡是过去的人都已经死了.又知道现在的和将来的人与过去的人都是同一个类。所以我们得出一般的结论:凡人皆有死。在这个归纳推理中,我们用了"推"的方法。过去的人皆有死,这是已知的。现在的人皆有死,将来的人皆有死,这是未知的。所以,说"凡人皆有死",就是把已知的归予同类之未知的,即"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我们能够这样做,是因为"是犹谓也者同也",即将彼说我[与此]相同。我们正是在"以类取,以类予"。

3、澄清兼爱说

后期墨家精通"辩"的方法,为澄清和捍卫墨家的哲学立场做了很多工作。

后期墨家遵循墨子功利主义哲学的传统,主张人类一切行为的目的在于取利避害。《大取》篇说:"断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非取害也,取利也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于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所以人类一切行为的规则是:"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

墨子和后期墨家都认为"义,利也"。利是义的本质。但是,什么是利的本质?墨子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可是后期墨家提出了,并已作出了解答。《经上》篇说:"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这样。后期墨家就为墨家的功利哲学作出享乐主义的解释。

这种立场,使我们想起杰里米边沁的"功利哲学"。他在《道德立法原理导言》中说:"'天然'使人类为二种最上威权所统治,此二威权,即是快乐与苦痛。只此二威权能指出人应做什么,决定人将做什么。"(第七页)"功利哲学即承认人类服从此二威权之事实,而以之为哲学的基础。此哲学之目的,在以理性、法律维持幸福。"(第一、二页)这样,边沁把善恶归结为快乐、苦痛的问题。照他的说法,道德的目的就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

后期墨家也是这么做的。他们给利、害下了定义之后,又以利的定义为基础,进而为各种道德下定义。他们说:"忠,以为利而强君也。""孝,利亲也。""功,利民也。"(《经上》)"利民"的意思也就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

关于兼爱学说,后期墨家认为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兼",也就是"周"。《小取》篇说:"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不爱人,不待周不爱人。不周爱,因为不爱人矣。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而后为不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就是说,必需遍爱一切人,才算爱人;但是不必需遍不爱一切人,才算不爱人。这与乘马不同。不必需骑一切马才算骑马,但是必需不骑一切马,才算不骑马。这就是爱人的"周"与乘马的"不周"的不同。

事实上,每个人都有一些他所爱的人。例如,每个人都爱他自己的孩子。所以光凭人总会爱一些人,这个事实,不能说他爱一切人。但是在否定方面,他若害了某些人,哪怕是他自己的孩子,凭这一点就可以说他不爱人,墨家的推理就是这样。

4、辩护兼爱说

针对后期墨家的这个观点,当时有两个主要的反对意见。第一个是说,世界上人的数目是无穷的;那么,一个人怎么可能兼爱一切人?这个反对意见叫做"无穷害兼"。第二个是说,如果说有一个人你还没有爱,就不能算爱人,那么就不应当有"杀盗"的刑罚。这个反对意见叫做"杀盗,杀人也"。后期墨家用他们的"辩"试图反驳这些反对意见。

《经下》篇说;"无穷不害兼。说在盈否知"。就是说,"无穷"与"兼"不是不相容的,其理由,只看是否充满,就知道了。《经说下》发挥此说如下:"无(反对者):'南方有穷,则可尽(中国古代一般人相信南方无穷);无穷,则不可尽。有穷,无穷,未可知;则可尽,不可尽,未可知。人之盈之否,未可知;而必人之可尽不可尽,亦未可知。而必人之可尽爱也,悖!'(答;)'人若不盈无穷,则人有穷也。尽有穷,无难。盈无穷,则无穷,尽也。尽有穷,无难。"答的意思是说,人若没有充满无穷的地区,则人数是有穷的。数尽有穷的数目,并不困难。人若竟已充满无穷的地区,则原来假定是无穷的地区,其实是有穷的。历尽有穷的地区,也不困难。

"杀盗,杀人也"是反对墨家的另一个主要意见,因为杀人与兼爱有矛盾。对这个反对意见,《小取》答复如下:

"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

"获之亲,人也。获事其亲,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船,木也。乘船,非乘木也。盗,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

"莫以明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世相与共是之。若是,则虽盗,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非杀人也,无难矣。"

后期墨家用这样的"辩",反驳了认为"杀盗"不合兼爱的反对意见。

5、对其他各家的批评

后期墨家用他们的辩,不仅反驳其他各家反对墨家的意见,而且批评其他各家。例如,"墨经"中有许多反对名家辩论的意见。我们会记得,惠施有"合同异"之辩。在他的"十事"中他由"万物毕同"的前提。得出"汜爱万物,天地一体也"的结论。在后期墨家看来这是一个谬论,它是由"同"字的歧义引起的。他们指出"同"有四种。《经上》篇说:"同:重、体、合、类。"《经说上》解释说:"同:二名一实,重同也;不外于兼,体同也;俱处于室,合同也;有以同,类同也。"《经上》和《经说上》还讨论了"异",异与同正好相反。

"墨经"并没有点惠施的名。事实上,"墨经"各篇也没有点任何人的名。但是,从对于"同"字的分析看,惠施的谬误也就清楚了。说"万物毕同",是说它们同类,是"类同"。但是说"天地一体也",是说它们有部分与全体的关系,是"体同"。由类同为真的命题不能推论出体同的命题也为真,虽然都用了"同"字。

对于公孙龙的"离坚白"之辩,后期墨家只从实际存在于物理世界的具体的坚白石着想。所以他们主张坚、白同时存在于石中,认为"坚白不相外也"(《经上》),"必相盈也"(《经说下》)。"不相外"就是不互相排斥,"相盈"就是互相渗透。

后期墨家也批评了道家。《经下》篇说:"学之益也,说在诽者。"《经说下》篇解释说:"学也,以为不知学之无益也,故告之也,是使知学之无益也,是教也。以学为无益也,教,悖!"

这是批评老子的这句话:"绝学无忧"(《老子》第二十章),老子这句话认为学是无益的。照后期墨家所说,学和数是互相关联的,若要绝学,也要绝教。只要有教,则必有学,教若有益,学就不会无益。既然以"学无益"为教,这个教的本身正好证明学是有益的。

《经下》篇说:"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辩。"《经说下》篇解释说:"谓,所谓非同也,则异也。同则或谓之狗,其或谓之犬也。异则或谓之牛,其或谓之马也。俱无胜,是不辩也。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这解释是说:说话的时候,人们所说的,不是相同,就是相异。一人说是"狗",另一人说是"犬",就是相同。一人说是"牛",另一人说是"马",就是相异。(这就是说,有相异,就有辩。)没有人获胜,就无辩。辩,就是其中有人说是如此,另有人说不是如此。谁说得对谁就获胜。

《经下》篇又说:"以言为尽悖,悖。说在其言"。《经说下》篇解释说:"以悖,不可也。之人之言可,是不悖,则是有可也;之人之言不可,以当,必不审。"这解释是说:以言为尽悖,此说不可以成立。如果持此说的人,其言可以成立,则至少此言不悖,还是有些言可以成立;如果其言不可成立,则以此说为当者也就错了。

《经下》篇又说:"知,知之否之是同也,悖。说在无以也。"就是说,说知之与不知之是相同的,此说悖,理由在于"无以",即没有凭借。《经说下》解释说:"知。论之,非知无以也。"就是说,只要有知识,就有关于知识的讨论。除非没有知识,才没有凭借来讨论。

《经下》篇还说;"非诽者悖,说在弗非。"就是说,谴责批评,是悖谬的,理由在于"弗非",即不谴责。《经说下》解释说:"非诽,非己之诽也。不非诽,非可诽也。不可非也,是不非诽也。"就是说,谴责批评,就是谴责你自己的谴责。如果你不谴责批评,也就没有什么可以谴责。如果你不能够谴责批评,这就意味着不谴责批评。

这都是对于庄子的批评。庄子以为,在辩论中,什么也不能够决定。他说,即使有人获胜,胜者未必正确,败者未必错误。但是在后期墨家看来,庄子说这番话,正是表明他不同意于别人,他正是在和别人辩论。他若辩赢了,这个事实不就正好证明他错了?庄子又说:"大辩不言",还说:"言辩而不及"(均见《庄子齐物论》)。所以"言尽悖"。庄子还进一步认为,万物各从自己的道、自己的意见来看,都是正确的,这个不应当批评那个。但是在后期墨家看来,庄子所说的就是"言",其本身就是批评别人。如果"言尽悖",庄子的这个言难道就不悖吗?如果一切批评都应当受到谴责,那么庄子的批评就应当第一个受到谴责。庄子还侈谈不要有知识的重要性。但是他这样侈谈和讨论,本身就是一种知识。若真地没有知识了,那就连他的讨论也没有了。

后期墨家在批评道家的时候,揭示出了一些也在西方哲学中出现过的逻辑悖论,只有在现代建立了新的逻辑学,这些悖论才得到解决。因此在当代逻辑学中,后期墨家所作的批评不再有效了。可是,我们看到后期墨家如此富于逻辑头脑,实在令人赞叹。他们试图创造一个认识论和逻辑学的纯系统,这是中国古代其他各家所不及的。

 

七、道家

 

(一)道家第一阶段:杨朱

《论语》记载,孔子周游列国时遇到一些他称为"隐者"(《微子》)的"避世"(《宪问》)的人。这些隐者嘲笑孔子,认为孔子救世的努力都是徒劳。有一位隐者把孔子说成"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同上)。孔子的弟子子路,有一次回答了这些攻击,说:"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微子》)

1、早期道家和隐者

隐者正是这样的"欲洁其身"的个人主义者。在某种意义上,他们还是败北主义者,他们认为这个世界太坏了,不可救药。有一位隐者说:"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论语微子》)这些人大都离群索居,遁迹山林,道家可能就是出于这种人。

可是道家也不是普通的隐者,只图"避世"而"欲洁其身",不想在理论上为自己的退隐行为辩护。道家是这样的人,他们退隐了。还要提出一个思想体系。赋予他们的行为以意义。他们中间,最早的著名的代表人物看来是杨朱。

杨朱的生卒年代未详,但是一定生活在墨子(公元前约479一前约381年)与孟子(公元前约371一前约289年)之间。因为墨子从未提到他,而在孟子的时代他已经具有与墨家同等的影响。孟子本人说过:"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孟子膝文公下》)《列子》是道家著作,其中有一篇题为《杨朱》。照传统的说法,它代表杨朱的哲学。但是现代的学者已经深深怀疑《列子》这部书的真实性,而且《杨朱》篇中的思想,大都与其他先秦的可信的资料所记载的杨朱思想不合。《杨朱》篇的主旨是极端的纵欲主义,而在其他的先秦著作中从来没有指责杨朱是纵欲主义的。杨朱的思想真相如何,可惜已经没有完整的记载了,只好从散见于别人著作的零星材料中细绎出来。

2、杨朱的基本观念

《孟子》说:"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尽心上》)《吕氏春秋》(公元前三世纪)说:"阳生贵己。"(《审分览不二》)《韩非子》(公元前三世纪)说:"今有人于此,义不入危城,不处军旅,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轻物重生之士也。"(《显学》)《淮南子》(公元前二世纪)说:"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杨子之所立也。"(《汜论训》)

在以上引文中,《吕氏春秋》说的阳生,近来学者们已经证明就是杨朱。《韩非子》说的"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的人,也一定是杨朱或其门徒,因为在那个时代再没有别人有此主张。把这些资料合在一起,就可以得出杨朱的两个基本观念:"为我","轻物重生"。这些观念显然是反对墨子的,墨子是主张兼爱的。《韩非子》说的杨朱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与《孟子》说的杨朱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有些不同。可是这两种说法与杨朱的基本观念是一致的。后者与"为我"一致,前者与"轻物重生"一致。两者可以说是一个学说的两个方面。

3、杨朱基本观念的例证

上述杨朱思想的两个方面,都可以在道家文献中找到例证。《庄子逍遥游》有个故事说:"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曰:子治天下,天下既已治也,而我犹代子,吾将为名乎?名者,实之宾也。吾将为宾乎?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归休乎君?子无所用天下为。"许由这个隐者,把天下给他,即使白白奉送,他也不要。当然他也就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这是《韩非子》所说的杨朱思想的例证。

前面提到《列子》的《杨朱》篇,其中有个故事说;"禽子问杨朱曰:去子体之一毛,以济一世,汝为之乎?杨子曰:世固非一毛之所济。禽子曰:假济,为之乎?杨子弗应。禽子出语孟孙阳。孟孙阳曰:子不达夫子之心,吾请言之,有侵若肌肤获万金者,若为之乎?曰:为之。孟孙阳曰:有断若一节得一国,子为之乎?禽子默然有间。孟孙阳曰:一毛微于肌肤,肌肤微于一节,省矣。然则积一毛以成肌肤,积肌肤以成一节。一毛固一体万分中之一物,奈何轻之乎?"这是杨朱学说另一方面的例证。《列子杨朱》篇还说:"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我们不能相信这些话真是杨朱说的,但是这些话把杨朱学说的两个方面,把早期道家的政治哲学,总结得很好。

4、《老子》、《庄子》中的杨朱思想

在《老子》、《庄子》以及《吕氏春秋》中都能见到杨朱基本观念的反映。《吕氏春秋》说:"今吾生之为我有,而利我亦大矣。论其贵贱,爵为天子不足以比焉。论其轻重,富有天下不可以易之。论其安危,一曙失之,终身不复得。此三者,有道者之所慎也。"(《孟春纪重己》)这段话说明了为什么应当轻物重生。即使失了天下,也许有朝一日能够再得,但是一旦死了,就永远不能再活。《老子》里有些话含有同样的思想。例如,"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第十三章)这就是说,在为人处世中,贵重自己身体超过贵重天下的人,可以把天下给予他;爱他自己超过爱天下的人,可以将天下委托他。又如"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第四十四章)都表现出轻物重生的思想。《庄子》的《养生主》里说;"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这也是沿着杨朱思想的路线走,先秦道家认为,这是保身全生免受人世伤害的最好的办法。一个人的行为若是很坏,受到社会惩罚,显然不是全生的方法。但是一个人的行为若是太好,获得美名,这也不是全生的方法。《庄子》另一篇中说:"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间世》)一个享有有才有用的美名的人,他的命运将会和桂树、漆树一样。

所以《庄子》里有一些话赞美无用之用。《人间世》篇中讲到一棵很大的栎社树,是不材之木,无所可用,所以匠人不砍它。栎社树托梦对匠人说;"予求无所可用久矣。几死,乃今得之,为予大用。使予也而有用,且得有此大也邪?"这一篇最后说;"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无用是全生的方法。善于全生的人,一定不能多为恶,但是也一定不能多为善。他一定要生活在善恶之间。他力求无用,但是到头来,无用对于他有大用。

5、道家的发展

这一章所讲的是先秦道家哲学发展的第一阶段。先秦道家哲学的发展,一共有三个主要阶段。属于杨朱的那些观念,代表第一阶段。《老子》的大部分思想代表第二阶段。《庄子》的大部分思想代表第三阶段即最后阶段。我说《老子》、《庄子》的大部分思想,是因为在《老子》里也有代表第一、第三阶段的思想,在《庄子》里也有代表第一、第二阶段的思想。这两部书,像中国古代别的书一样,都不是成于一人之手,而是不同时期不同的人写的,它们实际上是道家著作、言论的汇编。

道家哲学的出发点是全生避害。为了全生避害,杨朱的方法是"避"。这也就是普通隐者的方法,他们逃离人世,遁迹山林,心想这样就可以避开人世的恶。可是人世间事情多么复杂,不论你隐藏得多么好,总是有些恶仍然无法避开。所以有些时候,"避"的方法还是不中用。《老子》的大部分思想表示出另一种企图,就是揭示宇宙事物变化的规律。事物变,但是事物变化的规律不变。一个人如果懂得了这些规律,并且遵循这些规律以调整自己的行动,他就能够使事物转向对他有利。这是先秦道家发展的第二阶段。

可是即使如此,也还是没有绝对的保证。不论自然界、社会界、事物的变化中总是有些没有预料到的因素。尽管小心翼翼。仍然有受害的可能。老子这才把话说穿了:"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shēn),吾有何患!"(《老子》第十三章)这种大彻大悟之言,《庄子》有许多地方加以发挥,产生了齐生死、一物我的理论。它的意思也就是,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生死,看物我。从这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就能够超越现实的世界。这也是"避"的一种形式;然而不是从社会到山林,而很像是从这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这是先秦道家发展的第三阶段,也是最后阶段。《庄子》的《山木》篇有个故事,把这一切发展都表现出来了。故事说:"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问其故。曰:无所可用。庄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

"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竖子请曰:其一能鸣,其一不能鸣:请奚杀?主人曰;杀不能鸣者。明日,弟子问于庄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将何处?

"庄子笑曰: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放未免乎累。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无誉无訾,一龙一蛇,与时俱化,而无肯专为;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浮游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

这个故事的前部分,表现的就是杨朱所实行的全生理论,后部分则是庄子的理论。这里所说的"材",相当于前面引用的《养生主》所说的"为善"。"不材",相当于"为恶"。"材与不材之间",相当于"缘督以为经"。可是一个人如果不能从一个更高的观点看事物、那么这一切方法没有哪一个能够绝对保证他不受伤害。不过,从更高的观点看事物,也就意味着取消自我。我们可以说,先秦道家都是为我的。只是后来的发展,使这种为我走向反面,取消了它自身。

玄学又称新道家,是对《老子》、《庄子》和《周易》的研究和解说,产生于魏晋。玄学是中国魏晋时期到宋朝中叶之间出现的一种崇尚老庄的思潮。重玄学的最初形成当是先秦两汉与魏晋玄学的产物。"重玄",语出《道德经》第一章"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重玄学"是中国思想史上一股重要的哲学思潮,也是隋唐之际的首都哲学体系,上承先秦魏晋玄学的发展脉络,后启宋明理学的哲学思考,在华夏哲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重玄"是两晋隋唐时期影响非常大的思潮。她是一种纯哲学思辩,不属于哪一门、哪一派,而是为儒、道、释三教所融摄、所应用。"道家重玄"、"老学重玄"、"道教重玄"三者义蕴虽相互有所涵盖,但不可视为一体,混为一谈,应该说,作为"重玄之道"的不同外延,都有其存在的根据。

两晋隋唐的"重玄"思想孕育于先秦老庄道家思想,由西晋末年的玄学家郭象在其《庄子注》中第一次提出这种思想的"双遣"、"三翻"的典型表述,从而形成以"双遣"、"三翻"为特征的重玄理论,并非受佛教影响而形成,而是为佛学理论所吸收,同时也为道教义理所摄取,因而不能谋求把它归属于某一家某一派。

重玄学继承了先秦两汉老庄学与魏晋玄学,并且通过认真严密的理论分析,建立了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个包含本体论、存在论、方法论、修养论、心性论、意义论的完整哲学体系,实现了相当于先秦两汉老庄学与魏晋玄学的老庄学的第三期发展。

两晋隋唐的"重玄"思想孕育于先秦老庄道家思想,由西晋末年的玄学家向秀、郭象在其《庄子注》中第一次提出这种思想的"双遣"、"三翻"的典型表述,从而形成以"双遣"、"三翻"为特征的重玄理论,重玄学的宗旨与玄学本是接近的,过去人们都知道李唐奉老子为祖先,尊崇道教,兼行儒佛,呈三教合一之局。而在这种局面的背后,却有一种三玄的框架在支撑着,当时官学中的《周易》用王弼注,《庄子》用郭象注,《老子》先后用河上公、成玄英的注疏和唐玄宗的注疏。成玄英和唐玄宗都以倡言"重玄"而著称,宗旨与王弼并无实质性的差异,唐朝官方的"易老庄"的系统,魏晋三玄之学的翻版。玄学乃是儒道学说的融合体,重玄学也是如此,被中国学人引以为骄傲的唐代文化,竞与先秦"孔老同源"的情况构成一种意外的前后呼应的关系,这对于希望实现中国文化重构和重建的现代学者来说,不是很值得庆幸吗?

郭象图式较之成玄英图式只省略了一个环节,即"非非有非无"或"非非本非迹"。郭象认为"非有非无"已有"亦有亦无"的意思,成玄英却认为必须经历"非非有非无"的阶段,才能达成"亦有亦无"的结论。成玄英为何定要增设这样一个环节呢?这是由于历史背景不同的缘故。第一,王弼、郭象虽主张"亦有亦无"、"即体即用",但东晋士人及南朝学者普遍误解王弼、郭象的初衷,极度地崇尚玄虚,荒废具体的事务,故而重玄学者强调对"非有非无"也要"遣之",引导士人回到"亦有亦无"的思想道路上来。第二,在郭象的正反合的思路当中加设一环,成为"正反离合"。从"正反合"到"正反离合",可谓一脉相承,其中的变异较小,前后承继的关联至为明显。郭象的学说已具"重玄"之学的雏形,是唐代重玄学的主要思想来源。

谈到唐代的文化,常可遇到一个难题。人们都说李唐奉老子为祖先,尊道教为三教之首,在崇道的基础上推行三教合一的文化政策。然而我们若是注意一下新旧《唐书》和《唐会要》关于唐代官方学术的记载,却不免困惑,因为唐朝尊崇《老子》、《列子》、《文子》、《庄子》等书,将这些书尊崇为"真经",与道教的经典系统并不吻合。当然,《老子》被尊崇是由于皇家的姓氏,而《文子》、《列子》和《庄子》的作者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道教的三洞真经又与先秦子书距离很远,唐室为何定要提升这几部子书的地位呢?现辨明唐代重玄学和魏晋玄学大同小异,就可以明白唐朝的政策除了尊崇道教及儒佛之外,还有崇尚三玄之学这一项。唐代官方的经学以《易》学居首,《易》用王弼注;唐代的道学以《老子》为首,《庄子》次之,《老子》注释依归于重玄之义,《庄子》的郭注则是玄学的代表作。在这里,"易老庄"仍是最重要的经典系统,"易老庄"的学问兼有玄学和与玄学接近的重玄学,与南朝的"三玄"之学实际上很相似。这就是说,玄学的历史较之以往学人的估计更为长久,这段历史不但应当包括南朝时期,还应包括中国人引为骄傲的繁荣的唐代。唐朝官方的基本思想,大致上介于玄学与重玄学之间,可用三玄之学一词来涵盖。唐朝官方之兼行三教,并不是用道教的仙学来充当核心思想,而是用玄学或重玄学的哲理及政治理论来充当灵魂。三教合一的文化层次是在表面的,更深层次的文化融合乃是玄学或重玄学的儒道合一。在战国以前,儒道本是同源而生,在东汉以后融合于玄学的旗帜下,在唐代又促成更大规模的三教融合,使中国文化进到历史上的繁荣的顶点。对这辉煌的思想史,我们是不能不予高度的评价,也不能不继续深入研究的 。

(二)道家第二阶段:老子

传统的说法是,老子是楚国(今河南省南部)人,与孔子同时代而比孔子年长,孔子曾问礼于老子,很称赞老子。以"老子"为名的书,后来也叫做《道德经》,因而也被当做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哲学著作。现代的学术研究,使我们改变了这个看法,认为《老子》的年代晚于孔子很久。

1、老子其人和《老子》其书

在这方面有两个问题。一个是老子其人的年代问题,另一个是《老子》其书的年代问题。两者并没有必然联系,因为完全有可能是,的确有个名叫"老聃"的人年长于孔子,但《老子》这部书却成书在后。这也就是我所持的看法,这个看法就没有必要否定传统的说法,因为传统的说法并没有说老子这个人确实写过《老子》这部书。所以我愿意接受传统的对老子其人的说法,同时把《老子》一书放在较晚的年代。事实上,我现在相信这部书比我写《中国哲学史》时假定的年代还要晚些。我现在相信,这部书写在(或编在)惠施、公孙龙之后,而不是在他们之前。在《中国哲学史》里我是假定它在惠施、公孙龙之前。这个改变,是因为《老子》里有许多关于"无名"的讨论,而要讨论"无名",就得先要讨论过"名",所以它出现于惠施、公孙龙这些名家之后。

这种立场,并不需要我坚持说老子其人与《老子》其书绝对没有联系,因为这部书里的确有一些老子的原话。我所要坚持的,只是说,整个地看来,这部书的思想体系不可能是孔子以前或同时的产物。可是为了避免学究气,往下我宁愿用"老子如何如何说",而不用"《老子》一书如何如何说",正如今天我们还是说"日出"、"日落",虽然我们完全知道日既不出又不落。

2、道,无名

在前一章里,我们已经知道,名家的哲学家通过对于名的研究,在发现"超乎形象"的世界方面,获得成功。可是绝大多数人的思想。都限于"形象之内"、即限于实际世界。他们见到了实际,要都限于"形象之内",即限于实际世界。他们见到了实际,要表达它也并不困难;他们虽然使用名来指实,可是并不自觉它们是名。所以到了名家的哲学家开始思索名的本身,这种思想就标志着前进一大步。思索名,就是思索思想。它是对于思想的思想,所以是更高层次的思想。"形象之内"的一切事物,都有名;或者至少是有可能有名。它们都是"有名"。但是老子讲到与"有名"相对的"无名"。并不是"超乎形象"的一切事物,都是"无名"。例如,共相是超乎形象的,但是并非"无名"。不过另一方面,无名者都一定超乎形象。道家的"道"就是这种"无名"的概念。《老子》第一章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第三十二章说:"通常无名,朴始制有名。"第四十一章说:"道隐无名。"在道家体系里,有"有"与"无"、"有名"与"无名"的区别。这两个区别实际上只是一个,因为"有"、"无"就是"有名"、"无名"的省略。天地、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