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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薛季宣,“宽民重生”的士大夫思维

 尘忠尘 2023-04-28 发布于辽宁

宋代文官的一个重要文化特色,是士大夫的忧患意识和反传统精神。薛季宣的民本经济观主要体现在其“宽民重生”的思想上。薛季宣的虽然没有明确的提出均贫富的概念,但他却非常强调广大人民普遍富裕,对于工商业,手工业等部门的发展,他并没有提出鲜明的支持意见。薛季宣关注的是商业的发展对人民生活的影响,对于小人牟利,贫富差距拉大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从而造成统治地位不稳,才是薛季宣所直接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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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他这种典型的封建士大夫思维,也是其思想和行为的一个重要基点。在太守要将闽中万户酒法在温州推行时,就遭到了薛季宣的反对,他认为:“今以田赋酒禁之弛,惟市中游手与坊场之败阙者便之。”万户酒法就是已经推行了很久的榷酤之法,是我国封建社会酒业专卖的政策,薛季宣认为这种专卖只是为游手好闲之辈提供了便利,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害多益少,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亦无贡献。

榷酤之法刚推行时薛季宣也认为酒业酤榷可以避免私酿,有利于社会稳定,后来他发现由于榷酤之后酒额由税户制定,所以酤榷税户就一定程度上具有了定价权,如若榷酤之法推行之后,酒业专卖必将为上户占有。至于贫苦百姓,虽然也想出钱分得一份利益,但是由于财力限制,糊口都成问题,如何能与富家争利。富人们垄断榷酤之利,将私酿强卖于贫民,无异于将一免税之赋强加于贫民,若贫民不供给赋税则难免受到官府追究,故市人只得以贱酤免去刑罚,比酤榷以前危害大上百倍。

另一方面,榷酤之害,还对温州本地农业生产造成了不利影响,温州稻米本来主要靠客家供应,而今由于榷酤私酿的需要,种植糯米必将广泛,饮酒愈多,耗费梁米也愈多,人民饿贫将自此开始。长此以往,伤败风俗也是早晚之事。薛季宣对榷酤之事的论述,表明了其以底层人民生活为重的民本经济意识。他的宽民重生的理论思想也体现在其对于武昌屋租、德安牛租、温州淹田租等诸多朝廷征收的无名之赋的态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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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武昌屋租,房屋已经毁坏了,但是租税却仍要征收。同样,薛季宣在温州待阙期间发现,当海水涨潮时,一些田地已经被海水淹没了,但州县的蠲税却依然存在,“问诸田里,则日从前江湖侧近淹没之地,租税例多不免,今所在皆有之。”薛季宣在《上王守论绝户田租札子》中对另一无名之赋绝户田租也做了论述,他看到各地官府在处理受水灾的绝户之家田谷时,除了官收三分之二外,“又拘逐人合得分数谷子,官收一年。

既从官收,自合除放苗税。目今夏料不住催理,两无所出,符帖纷然,计会枝掌,贫者先受其弊。”官司在对待绝户田租时,首先想到的是国家利益,费用百端都指向了绝户田租,这种做法怨谤嚣然,易激起民愤。统治者应该担扰的是最大限度的将恩惠及民,但却幸其灾祸来求得国家仓廪充实,从虐遗孤中取利,实是不该之事。这种做法与仁政大相径庭,“意者利未入于公家,必且闻于朝路,是在仁政不能无累。”

当统治者将赋税制度作为敛财工具的时候,不仅使人民深受其害,而且破坏社会经济,诸如绝户田租等无名之赋,人已经不存在了就将赋税延伸至后代,按时交纳国家赋税本是百姓的一种责任,而统治者却将其与债务等同,向后人继续索取,民何以堪!经总制钱始于宣和年间福建七路经制使陈遘所创立的经制钱,是宋代杂税的一种,包括转运司移用钱、权添酒钱、量添卖糟钱、进献贴纳钱、常平司七分钱、人户典卖田宅增添牙税钱等等税目,是增值税和部分财政专款税目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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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南宋财政收入贡献巨大,仅仅绍兴十一年(1140年)一年,此项收入就年达1725万贯。由于经总制钱虽然常额固定,但其岁无常入,数额不定,所以官府巧立名目横征暴敛,使人民深受其害。对经总制钱的分隶之议,薛季宣曾经多次上书请求废止,他认为经总制钱的实行早已经开始,而分隶之法,以前官府没有推广,是因为他们明白此种方法不亦推行,是不可为的办法,以前诸官当然知道如此分隶可以增加收入,但是国民经济实力有限,经总制钱的收缴关系国计民生,与民生休戚相关,不能将过多的杂税施加与人民之上,如果有可行之道,往日诸公早就施行了。

现在朝廷派人来质郡胥不以分隶条法行事,虽然郡隶所为是非法之事,然而朝廷所求分隶收入本已属额外附加,已经是不合法的了,“其可复于非法之外,又为非法之求。”以非法之求来定人违法,矛盾之极,所以薛季宣认为经总制钱的分隶之法应予以废止。作为湖州父母官,薛季宣对当地经济状况,民生体会深刻,和籴催科等朝廷税收已使湖州经济步履维艰,但朝廷却用度稍可支撑,加上各种摊派,诸如退伍军人安置等,基层朝廷也处于难以维计的状况。薛季宣在任时也曾多次上书申乞财用,以解手足尽露的窘境。

经总制钱分隶之法危害地方经济发展,对民众催迫太急,薛季宣认为此事关系重大,在《湖州答王枢密书》中,提及废经总制钱分隶申请,“此事不只一州利害,实系国命民财。”乞求“方枢相之秉钧,不可不赐深令,早收前旨,以幸社稷苍生。”他提出的郡县分隶之法,都是取之于租额之外的附加税收,使人民手足无措。湖州财政当时已是窘匮异常,每年和籴本钱,允那钱,州县军食场务等税收下来,每每到了春夏之交,不负手足殆将尽露,本来已经窘困的地方财政加上经总制钱分隶后对人民负担的加重,使地方经济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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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季宣从发展经济的角度来考察税制改革的效果,有利于调整国民经济的运行轨道,促使经济制度向合理化方向转变,也符合儒家富民富国,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薛季宣力争废除经总制钱分隶,体现了其事功思想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和为民谋利的特质。薛季宣“宽民重生,轻徭薄赋”的民本经济思想是建立在置民恒产,让利于民,从而达到富民富国目标的理论之上的。与传统的儒家民本经济不同之处在于,薛季宣的民本经济更多的带有南宋时局影响的印记。

由于当时国家政局动荡,财政不稳,致使当权者在制定经济政策时主要向开源方面考虑,只求得最大限度地增加财政收入,而较少顾及民众生活。所以薛季宣在论及经济问题时也较多地指向朝廷的财经制度不合理之处,诸如科折不均,丁绢催扰,无名之赋等等,这些直接影响民生的经济制度是薛季宣作为一名传统封建士大夫关注最多的经济内容,如何剥离国家加在民生经济上的重重枷锁,为人民创造一个发展经济的宽松环境,赢得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扰民,置民恒产达到民富的目的,是薛季宣经济理论追求的最主要目标。

中国古代的私有制不够发达,“国有制”经济占居主导地位。但从唐代中期均田制被破坏后,国有土地已大大减少,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已占压倒优势。特别是北宋“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国策,导致土地自由买卖成风,土地兼并及私有化进一步发展。在此种情况下,当时朝野兴起了一股要求限制土地兼并、主张恢复井田制的思潮。而土地作为生产资料的重要组成元素在我国古代经济领域起着支配的作用,人口与土地的矛盾是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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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会,官僚、庶族的大地主兼并中小地主和自耕农民的土地问题,向来是一个既矛盾又头痛的问题。官僚大地主虽是朝廷的支柱,而中小地主却是朝廷统治的基础。作为地主阶级总代表的皇帝及其他一些思想家,不愿意使自己的统治基础遭受破坏,因而历代都有限田、王田、井田、均田等等的建议和设想。由于北宋对大地主兼并土地采取放任政策,所以当时就出现“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冒伪,习以成俗”。到了南宋,土地兼并则更为猖狂。

薛季宣所处的南宋初期朝廷挥霍无度,军费开支巨大,国家财政支出名目繁多,朝廷为弥补巨额财政赤字,就把更多地将负担转嫁到了农民身上,而当时的形势是政局动荡,战火连绵,流民遍野,人民居无定所,大片良田荒芜,加之军屯占田等人为因素导致对民众负担的增加,使本就尖锐的人地矛盾更加突出了。一方面大批移流之民无田可耕,另一方面千顷良田又无人耕种。薛季宣奔波于仕途之间的主要工作就是检括冒占,安置流民。

奉使淮西期间,与安抚赵善俊重新修复了三十六处圩田,在旧黄东北,建设了二十二处村庄用来安置流民,“凡合肥户三百四十有四,口一千九百九十有六,胜耕夫八百一十有五,为田三百七顷八十有四亩。齐安户三百四十有一,口二千一百一十有一,胜耕夫六百一十有四,为田四百四十有四顷五十二亩。”为保证安置之民能够顺利生产,还分配耕牛,犁杷,锄锹等农具,受田人每人分发种子钱五千,赋米,费钱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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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季宣在淮西积极行养民之政,予民于利,发展了当地经济,也取得了显著效果,边疆得到稳定,生产和社会秩序得到恢复,基础设施得到了发展。薛季宣在面对当时兵火过后由于人事变迁,而田地不实的状况,从尽快恢复生产,能够尽用地力广泛开垦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核垦田、尽垦辟”的农业经济思想。淮西战乱之后,各州县垦田旧数不变,而所拥有田顷仍按旧数报官,薛季宣到齐安,寿春等地检括冒占时,发现当地人民占田现象严重,而州县村堡往往惮事不报,导致各处转徙淮旬的移流之民即使有佃田之请也难以如愿。

在此种情况下,由于税籍与垦田的结合是不可能核实土地实数的,如蕲州罗田县,首次申税的垦田若干顷,但耕种的不过一百五十三顷,没有耕种的却达三十六顷一十五亩之多。黄州黄陂县,起初审查有垦田三千七百一十九顷二亩,而实际才一百六十顷四十九亩。这是两例包占严重的例子,这样对恢复经济,发展生产十分不利。当地人户为避税占田不报,而包占之田,垦辟实少。

流民来淮者请佃不得,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大大阻碍了经济生产的发展,“天产之物,皆为此废,虽欲聚人保境,其道无繇”这种包占现象,致使国家常年经理两淮而未有成效,淮南粮物始终不见充实。薛季宣从“核垦田、尽垦辟”的思想出发指出:国家要在战乱中发展农业,恢复经济基础,必须要开划清之制,下大功夫核实耕地数量,解决当时存在的人地关系矛盾。而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并非人多地少,而是检括不清,包占严重,所以要立法劝耕,同时免除耕牛之税,以安置流民,稳定农业生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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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季宣关于人口与土地的思想,并不像以往思想家们那样首先提出均平思想,他的“尽垦辟”原则是建立在尽可能地让劳动者与基本生产资料土地结合起来的思路之上的,他认为只有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才能创造生产价值,发展经济。吴越之地由于数十年无战火,所以人口拼命云集于此,造成激烈的人地冲突;而荆、楚之地到汉末还很兴盛,唐、五代后才“不复振起”。若前者以其盛坐待其衰实在是可惜;后者有广阔的开发复振前景,不利用也是很可惜的。

他从生态平衡角度分析闽、浙集约式经营有伤地力,不解决会“极其盛而将坐待其衰”,所以提出“均民”的主张,发展了苏轼的“度地以居民”的思想,也是对“适度人口”理论的初步理解。这有利于打破传统的安土重迁,减轻发达地区压力,开发落后地区的后发优势。

薛季宣注意发挥人口的生产要素功能“有民必使之辟地”,他还提出了招徕农民开垦各州荒地等主张,想既可解决土地问题也可缓和贫富对立,还可增加国家税收。统筹全局合理分布,缓解人地冲突,最大限度地发挥劳动力效益;并使发达地区免于盛极而衰,使落后地区重振优势,这在区域经济发展与人口合理配置方面是重要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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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南宋偏安一隅,生产密集生态破坏。薛季宣指出:“土人包占既多,无田可以耕佃,以故失所者众,来者甚艰。设若此患不除,则虽三数十年淮南未见充实。”那么,应该怎么办呢?他提出了“有如立法劝耕,而开划请之制,以耕牛之税,徕四远之民。来者知佃之必得,居者知包占之无利,殴诱并行,主客皆争垦辟,数年之内,淮南可使地无旷土足兵足食……..”通过人地优化配置来解决质疑问题。在商品经济落后的农业社会中,农民与土地过早的分离不仅不会促进经济发展,反而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从而影响国家政权的稳定。

显然薛季宣的农业经济思想服务对象依然是封建王朝,是为了南宋王朝“足兵足食,以守以战,将以往而不济矣。”理财思想可以说是薛季宣丰富的经济思想中一个颇具特色的组成部分。薛季宣的理财思想,不仅有批判传统理财制度、理财思想、具体的理财政策的内容,而且有对理财重要意义的论述和对理财概念含义的具体规定,还包括对理财的指导思想和方法等问题的颇具特色的分析和阐发。在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中,薛季宣显然是一个地位重要的人物。

薛季宣非常重视理财,对理财的重要意义专门作了明确的阐述。我们知道,中国古代在儒家正统文化影响下形成的传统经济价值观,向以德本财末思想为主流。这种重德轻财的所谓正统思想,在历史上产生了诸多消极的影响。其一,造成了人们普遍的不敢名正言顺的追求财利;其二,导致许多人即使求财也须用道德之名来掩盖;其三,封建士大夫为追求仁义道德便讳言财利,不敢理财或不屑理财。一直到唐朝后期而至宋代,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才有思想家对儒家德本财末的经济价值观提出了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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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思想家当中,薛季宣不愧为杰出的代表。薛季宣把理财的重要性提到了治国安邦平天下的高度来加以分析。我国历代圣君贤臣,均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然而,按照儒家经典的规定,只须视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便可治国平天下了。但在薛季宣看来,理财不仅在理论上是经济研究问题之应有之义,而且在实践上也是圣君贤臣的重要职责。因此,在薛季宣看来,修身齐家不过是治国平天下的必备条件,而不是具体的突破口。对于有抱负者来说,欲富民治国平天下,为政行事还必须从理财入手。

因此,薛季宣把理财作为圣君贤臣治国安邦平天下的要义,形成了欲平天下先理财的重要认识。基于其事功价值观的基本理念,薛季宣特别强调物质财富的作用,明确地阐述了理财的重要地位和意义。建炎南渡以后,由于金兵南侵的摧残,农民起义造成的破坏,连年战争耗费财物巨大,社会生产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加之南宋统治集团腐败,冗费繁多,土地兼并的白热化,统治阶级对人民竭泽而渔,社会生产无法承受如此之重的负担,阶级关系和生产关系严重倒退,此时的南宋经济表现出了明显的衰退迹象。

薛季宣稍后的永嘉学派集大成者叶适曾这样形容当时的社会状况:“盖昔之号为壮县富州者,今所在皆不复可举手。”在用财之处繁多而社会生产能力极为不足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国用充足呢?薛季宣提出了其“节用”的理财思想,他认为近年来大部分官员都是打着奉上理财的名义搜刮民脂民膏,在对待郡县之事上积极,而到了民事上便不再用心了。统治者秉持节用的原则用财,才是理财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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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理财名臣,能够使人臣信服,财用不劳而办。薛季宣到任湖州时,曾这样形容当时财政状况:“近年之在政者,持书生之论,末理财之说,士夫奉稍,拖积数月,省府上供,亏数十万。赖单守继其后,厉威严振条目,虽能解目下之急,然实未有赢余,其行有积钱数万缗,皆今费耳,迎送支衣之后已复枵然。”他认为当时朝廷维计艰难、财政亏空的原因与当时国家官守变换不定,纲纪法度不严有密切的关系。由于当时朝廷政策多变,州县知府理财难度颇大。

薛季宣在给枢密使王公明的信中谈及当时理财之难:一方面朝廷均减丁钱,所以平常赋税减少了十万贯,加之今年折除又少了四万缗。另一方面,养老添差奉粮,一年增加了三万贯,通阙钱十四万缗,朝廷不顾实际,单从政策方面考虑问题的一少一增,使州县理财陷入困境“虽使刘晏居之,未易料理。”统治者法纪政策不稳,频仍变化,若州县小吏为完成朝廷征缴任务,便会逐年增加农民负担,最终夺民之利,以至于百姓无法负担最终走向绝境。执政者缺乏理财的长远目光,只为解当前之急而变化理财政策,无异于杀鸡取卵。

此外薛季宣作为一个农商并重论者,主张既要发展农业生产,也要重视发展工商业生产。就发展农业生产而言,他认为君主应该像周公一样将农业“直以为王业”,“先知稼穑之艰难”,切实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让农民有田可耕,减轻农民负担。为此,他曾试图改以税养兵为以田养兵,甚至主张采取屯垦的办法来解决江淮地区日益突出的军事防务问题,即募江南米、茶、盐等业富商大贾出资招募农家子弟屯垦江淮田地,按照军队编制组织训练和生产,平时务农,战时为兵,这样既节省军费,又有利于战守,还有利于保护商贾的私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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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季宣的这些措施在其所处的时代是否可行,我们姑且不论。但有两点是非常值得我们肯定的,首先是他对发展农业生产和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视,这体现了他的经济思想中“重农”的一面;其次是他对商贾重要作用理解和保护商贾利益的强调,反映了他在经济上的“重商”倾向。正是基于其这种倾向,薛季宣在充分肯定农业生产重要性的同时,又特别强调发展工商业生产对于生财理财的重要作用。

薛季宣对久已根深蒂固的“重本抑末”观念和“重农抑商”政策进行了有力的批判,他认为为了达到生财有力,广开财源,发展农业生产是不可忽视的,而发展工商业生产也是非常必要的。他并曾多次反对朝廷限制工商业的发展。薛季宣通过引述大量历史事实证明,春秋以前并不存在所谓的抑末。直至汉代以后,“重本抑末”才成了封建正统儒学思想的基本教条,“重农抑商”政策随之广为推行,从而抑制了工商业的发展,进而阻塞了国家财源,危害了生财理财。因而从实践的角度出发,薛季宣建议朝廷“以国家之力扶持商贾”。大力发展工商业,以广通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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