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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 | 社会保障

 潘海露 2023-04-28 发布于江苏

政治理论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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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和人类的进化

在20世纪最后三分之一的岁月里,科学的发展使得我们信心十足地把人类描述为动物界中被称之为灵长目的成员。像其他的灵长目动物一样——因而也像所有其他动植物一样,人类也始终要直面在这个地球上如何适应 ( adaptation) 各种生活环境的大量问题。对于人类这种动物来说,适应意味着在肤色或肺功能或性能方面的遗传性改变,以抗击寒冷,但是也意味着发现和发明各种方式方法,以对付大自然,对付其他人,而最重要的也许是对付人的内心世界 (the inner man)。

我们所谓的政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亦即那些在不同程度上使人们牢固地联结成彼此关联的群体的习俗、惯例和常规——也许是人类适应外在环境和内在环境的最为重要的形式。研究人类学和 为的论者们越来越明确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对人类和大多数其他灵长目动物来说,同样也是对许多其他种类的动物来说,群居的生活和组织乃是生物生存的基本手段。人类不像海龟那样有着坚韧的甲壳,也不像豪猪那样有一身刺毛,但是人类确实是过群居生活的,而且为了生存,人类还具有有效组织群居生活的能力。

我们必须根据上述背景并在这样一种境况中来理解政治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讲,政治理论就是人类为了有意识地理解和解决其群体生活和组织 (group life and organization) 中的各种问题而做出的种种努力。因此,政治理论是一种知识传统,而且政治理论的历史也是由人们因时间的变化而对政治问题的看法的演化而构成的。

人类学家喜欢把人类说成是“孕育文化的”动物(culture-bearing animal), 而研究信息传递和沟通的理论家马歇尔 ·麦克卢汉 (Marshall McLuhan) 则把传递信息的手段和文化方面的发明创造描述为人的“扩展部分” (extensions)。政治理论是人类所“孕育”的或所拥有的上述文化的一部分。它是人类的一种扩展;它是经由诸如言说、书写、印刷以及晚近的广播和电视这样一些人类的扩展部分而得到阐明的,而且也是以这些扩展部分为条件的。

如果我们给政治理论下一个宽泛的定义,把它定义为“任何关于政治或与政治相关的思想”,那么我们就几乎是把人类自古以来的一切思想都含括在其中了。但是,我们在本书中所说的政治理论却是指对政治问题所做的那种“受过规训的”探究 (the disciplined investigation);据此,我们所说的政治理论乃是在一个特定的地区(亦即我们今天称之为希腊的古希腊人居住地)并在一个较为具体的时间(即在公元前5世纪期间)被创建起来的。

如果我们借用生物学的一个说法,那么我们便可以说:正如自然界在某一特定时空进化出了哺乳动物一般,孕育文化的动物也在某一特定时空中进化出了并开始拥有一种受过规训的、自觉的政治探究。当然,我们有必要对这种进化观做一番进一步的说明。所谓自然界“创造”(invention) 出了哺乳动物,并不是意指所有的哺乳类动物在同一瞬间突然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并充分发展起来,而是意指一个临界点被突破了,由此哺乳动物繁衍成了一个种目极多的种类。

当那个临界点被突破(不论这种情况是只发生一次还是发生多次)以后,哺乳动物便发展起来并遍布于世界各地。我们可以从这个视角出发来讨论哺乳动物发展的历史。在本书中,我们也将以一种与此相同的方式来讨论一种知识传统,讨论孕育文化的动物所拥有的某种人的扩展部分,亦即讨论—— 在最终的意义上讲——政治理论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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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和政治制度

政治理论作为“对政治问题所做的那种受过规训的探究”,基本上一直是哲学论者的领域;而在这些论者当中,大多数在哲学方面都极其杰出而且他们论著的影响也较为广泛。因此,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圣 · 奥古斯丁、托马斯 · 阿奎那、霍布斯、洛克、卢梭、黑格尔和马克思,不仅是西方政治理论传统中的大师,而且也是西方一般知识传统中的伟大人物。

在研究政治理论史的时候,有若干最为重要的事项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而我们必须首先洞见到的便是其间这一最为重要的事项:我们研究的基本对象乃是大量的文献或论著,而不是实际的政治制度、惯例和习俗,即使把后者作为研究对象在较为宽泛的意义上讲是可能的。这意味着文字分析和逻辑分析必定是重要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考虑任何政治论著的时候可以忽略与该论著相关的各种政治惯例。

政治制度和政治理论都是文化的一部分;它们是人这个物理实体的扩展部分。由人构成的群体一直在创造着各种制度和惯例,而不论政治哲学家是否对它们做哲学上的探究;但是,一旦柏拉图或洛克事实上用文字的方式把他们的思想表达出来以后,那些思想便能够成为(而且也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创造各种制度和惯例所依凭的方法中的一部分。

政治制度和政治理论往往是融为一体的,当然这是在下述意义上和这样一种程度上而言的,即它们都旨在根据某种有关共同福利 (com-mon good) 或共同利益的观念来阐释人、目标和事件并把它们勾连在一起。政治理论所具有的一个重要作用不仅是要说明何谓一项政治惯例,而且还要说明它究竟意味着什么。政治理论在说明一项政治惯例意味着什么或应当意味着什么的时候,能够改变它的含义。

我们习惯于根据这样一种判断去思考问题,即理论家与他进行理论阐述的自然现象之间存在着一种完全“客观的”关系。因此,物理学家或化学家被不切实际地认为是在对那些与他完全不相干的元素、原子或分子做完全精准的陈述——或者是在对它们做一种完全精准的描述。根据这种说法,伽利略 (Galileo) 只是观察了圆球从斜面上滚下来的现象,而他的在场则对这个圆球、对球的滚动或对斜面都毫无任何影响。

对于这种把理论家与自然现象之间的关系的描述视作是“超然观察者” (detached observer) 的纯粹客观努力的观点,许多研究科学的哲学家和科学家本人都倾向于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除非透过人类的术语、工具和概念,否则任何人都不可能了解自然,因而任何人都不只是在观察。不论情况如何,我们似乎都有理由认为,政治理论同“政治自然界” (political nature) 始终是以一种精致且微妙的方式纠缠在 一起的,其原因就在于“政治”自然界本身在很大程度上乃是人为的结果。

如果上述讨论还有点令人不解的话,那么我们也许可以通过回答这样一个问题而使之得到澄清:“某些东西是如何成为政治自然界的一部分的?”一个社会中所存在的某些可能被我们称之为政治制度的制度,所代表的乃是一种对权力和权威的安排。社会中的某些制度被认为是权威的合法实施者,它们可以运用这种权威为整个共同体进行各种决策。

(如果在某个特定的地区或某个特定的人之群体当中没有这样的制度,那也就很难说那里存在着一个真正的社会或政治共同体了)。当然,群体和个人的关注点会受到这些制度所做出的决策或这些制度本身的影响,因为他们的利益和目的会受到这些制度的影响。当那些有利害关系的群体或个人采取了指向政治制度的行动的时候,这类行动也就成了社会中政治方面的一部分或政治自然界的一部分——这一点乃是颇为确定的,而不论这类行动主要是身体的抑或主要是言辞的,还是两者兼而有之。这里所发生的情况是:人们通过采取指向政治制度的行动而把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利益同政治自然界勾连了起来,因而使得他们自己及其利益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政治自然界的一部分。

这种政治“勾连” (connecting) 可能最早是由那些运作政治制度的人建构起来的,而且事实也确实常常如此。某项公共决策,比如说,一项调整汽车废气的决策,有着这样一种作用,即它会使得这种在此前主要属于化学的现象变成了一种政治现象。我们还可举出无数类似的例子,但是这里的要点却在于政治制度有着这种联系或勾连的特性。在这个意义上讲,政治理论家以理论方式处理的政治自然界乃是一种人造的结构或网络,它以某种方式把相关的人、目标和事件同一个社会的共同利益或公共利益联系起来或勾连起来。我们在上面举的例子所强调的是空间方面的勾连,但是我们还必须认识到在时间方面也能建构起这样的勾连,比如说,政府向劳资双方征收社会生活保障费并在数十年以后再作为退休金分发给他们。

显而易见,按照对政治自然界的这种认识,我们可以说,政治行动者就是“勾连者”或“联系人”;他们就是政治网络结构的直接编制者。政治理论家观察他们和他们的所作所为,并劝告和建议他们可以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

当一位真正的政治理论家观察和评论政治自然界中某种“显然存在的”勾连时,他通常不会只说存在着这种勾连。 连的意义,而这就需要回答下述的问题:第一,为什么最初要形成这种勾连?第二,它已经产生了什么效果?第三,它以后还可能产生什么效果?在如此阐明某种勾连并试图揭示其意义的时候,政治理论家还可以通过把有关的政治情势重新聚集起来展现给读者的方式而对政治自然界产生作用。

就此而言,政治理论家是一种超级政治家 (super politician)—— 他们反复思考并以极具说服力的方式去阐明某些勾连的性质和可欲性 (desirability), 而一般的政治领袖则可能因为没有时间而无法亲自去理解或分析它们。比如说,法国理论家孟德斯鸠 (Montesquieu) 就根据权力分立或职能分立 (the separation of powers or functions) 之原则而讨论了他那个时代的英国政府的问题。他的论著对美国宪法的撰写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使他们知道了权力分立安排的意义和可欲性,即使一如许多评论家所指出的,孟德斯鸠误解了英国各种制度的性质。但是,作为一个政治理论家,孟德斯鸠却是美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政治的行动者,肯定比康华里 (Corwallis) 更重要,甚至还可能比华盛顿(Washington) 更重要。

社会保障(下)

作者 |(英)哈耶克(Hayek,F.A.)

翻译 | 杨玉生

正文 | 8705字

阅读时长 | 约20-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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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旨在救助那些贫困潦倒者的社会安全网的信条,被那种我们当中那些有相当自立能力的人为也应公平分享的信条搞得毫无意义。

——《经济学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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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们只能更有针对性地观察主要的社会保障领域:养老保障,为由其他原因引起的永久性伤残提供保障,对失去主要劳动力的家庭提供保障,提供医疗服务和住院护理,以及防范因失业引起的收入损失。各国所提供的数目众多的其他服务,要么作为这类保障的组成部分,要么单列,如孕产妇补助和儿童补助,它们带来不同的问题,因为这些服务被理解为所谓 的“人口政策”的组成部分,这是现代政策的一个方面,我们在此不予讨论。

大多数国家已经走得最远、问题很可能最严重的领域是养老保障和家属保障(也许只有在英国,建立一个自由的国家卫生服务局造成了类似严重的问题)。老龄问题尤其严重,因为今天,在大多数西方国家,老年人被剥夺了本来可以用来努力实行自我供养的资金支持,这是政府的失误。由于这些政府不守信用,没有履行维持货币稳定的职责,它们到处造成了这样一个局面:将在本世纪第三个25年里退休的那一代人,被掠夺了他们为了退休养老而试图积累的一大部分东西,而且比平常多得多的人尽管在 早期作出了防范陷入这一困境的努力,但仍然无辜地蒙受贫困。

通货膨胀决不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这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它总是那些货币政策负责者的懦弱或无知的结果——尽管其责任可能分布很广,不能单独谴责某一人。当局也许把它们通过通货膨胀寻求摆脱的东西看作为更大的弊端;然而,造成通货膨胀的总是他们对改革的选择。 但是,即使我们在处理养老问题,正如我们应该做的那样,而且已完全意识到政府承担的特殊责任,我们仍然可以怀疑,对一代人(他们毕竟也有连带责任)所造成的损害是否能够构成正当理由来说明应当对整个民族强加一种永久性的制度,在该制度下,上了某一年纪的人的一般收入来源是由政策决定的、从经常税收中支付的退休金。

尽管如此,整个西方世界正在走向这一制度,这必然引发一些将主宰未来政策的问题,其程度是多数人所不能理喻的。在治疗某种疾患的努力中,我们很可能会向后代转嫁一个重于他们愿意承受的负担,从而束缚了他们的手脚,以至于他们在多次尝试解脱之后可能最终借助比我们这一代更严重失信于民的方式干下同样的事。 一旦政府不仅开始确保对每一个人提供一个最低限度的,而且是“适当的”的养老保障,并且不考虑个人是否需要或者个人自身是否交纳保险费,问题就变得严重。

一旦国家实行独家垄断,以提供这一保护,它几乎总是要采取两个关键的步骤:首先,国家不仅向那些通过支付保险费而获得了受保护权利的人, 而且也向那些还没有时间这样做的人提供保护;其次,当到了应该支付养老金的时候,养老金并非来自为此目的积累的附加资本的收益,从而也不是来自由于受益人的努力而带来的附加收入, 而是来自当前生产者的部分劳动成果的转移支付。在此,政府是名义上设立了储备基金并把它“投资”到政府证券当中(也就是说政府把钱借贷给自己而且事实上经常性地开销这笔钱),还是公开用经常税收来抵补经常债务,两者并无差别(可以想象的,但从未付诸实施的替代方法是政府将储备基金投资到生产性资本当中去,这也许会很快导致政府对产业资本的控制与日俱增)。

国家提供养老金通常造成的这两大后果往往也构成了为什么要坚决维护这类组织机构的主要原因。 容易看到,这样完全地放弃这一制度安排的保险特征并承认 某一年龄以上的所有人(以及所有家属和无工作能力者)有权得到一项目前由多数人(其中受益者又构成了大多数)决定的“适当”收入,必然把整个制度变成一个政治工具,变成一个刻意捞取选票的蛊惑人心者的筹码。没有理由相信会存在任何客观的公正标准用来划定一个程度范围,在该范围内,那些达到特权年龄的人,即使还有工作能力,也可以坚持由那些在职上岗者“适当”支撑他们的生活——那些在职者回过头来只能从下述想法中找到慰藉:即在将来某一时候,如果他们人数甚至还相对更多而且相应地占有更强大的选举力量,那么他们届时就会更有能力让那些在职上岗者为他们的需要提供保障。

刻意宣传完全蒙混了这样一个事实:这一人人享有适当养老保障的方案必定意味着,许多最终已经达到期盼已久的退休年龄和可以退休并依赖其积蓄生活的人,不过是他人礼物的接受者,其代价是由那些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人付出的,而且对于其中许多人,如果确保他们得到同样的收入,他们也愿意马上退休;而且在一个富裕的、没有遭受通货膨胀破坏的社会,一大部分的已退休人员比在职者生活得更好,这一现象是司空见惯的。

对于在这一事务中公众舆论受到多么严重的有意误导,人们经常引用一段断言(它也为美国高等法院所接受),它能很好地说明问题:1935年,美国“近四分之三的65岁或65岁以上的人口,其生计可能完全或者部分依赖于他人”——一种基于统计的陈述,这些统计的明确假设前提是,所有老年夫妇的财产系丈夫所有,因而所有妻子是“家属”身份!除了在美国之外,这一现象也在其他国家变得司空见惯。其必然后果之一是,在每一大选年之初,人们就推测社会保障支出又将提高多少。人们敦促政府,欲壑难填。英国工党最近颁布了一则声明,它明显说明了这一点,根据该声明,一个真正适宜的养老金“意味着有权继续与同一近邻相处,享受同样的业余爱好活动和与同一朋友圈子交往”。

也许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争辩说,因为退休者有更多的时间花钱,应该给予他们比在职者更多的钱;而且如果我们进一步分析年龄分布情况,形成多数的四十岁以上的人若是没有企图马上让那些更年轻者为自己劳碌,那就于理不通。也许,只有到了这一地步,那些身强力壮者才会群起反抗,既剥夺老年人的政治权利,也剥夺他们维持生计的合法权利要求。

刚才提及的英国工党的声明文件之所以具有特殊意义,不仅是因为它的动机是帮助老年人的愿望,也是因为它如此明显地暴露了工党希望让老年人无力自助并最终让他们完全依赖国家供养的思想。这里贯穿了对一切私人养老保险计划或者其他类似制度安排的敌意;而且,更为值得注意的是,所建议计划里的数字以如下的冷静假设为前提:从1960年到1980年,价格将提高一倍。如果这是事先计划的通货膨胀程度,那么实际结果就很 可能真的如此,以至于在本世纪末退休的多数人将依赖较年轻一代人的施舍。而且最终不会是由道德,而是由年轻人掌握警察和军队这一事实来决定:把不能供养自己的老年人安置在集中营也许成了其收入完全依赖对年轻一代的强制行为的老年一代的归宿。

医疗保障领域不仅涉及到已经探讨过的多数问题,而且还有其特殊的问题。这些问题产生于这样一个事实:在看待对医疗保障的“需要”问题时,不能认为所有符合某类客观标准——如符合年龄标准——的人都有相同的需要:每一需要情况都体现了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问题,这种紧迫性和重要性的大小要根据满足需要的费用来权衡,而且这些问题的解决必定不是取决于个人自己,就是取决于他人。医疗保险的出现是一个合乎愿望的发展,这几乎不容置疑。也许有理由实行义务医疗保险,因为许多人能够由此为自己提供保障,要不然就会成为集体的负担。但是,有重要理由反对实行单一的国家医疗保险制度,也有压倒一切的理由反对人人享受免费医疗保险服务。据我们对这类制度的观察,在那些存在这类制度的国家,尽管政治环境使得这些国家一旦引入了它们,就未必又放弃它们,但是它们的不适宜性很可能变得明显。反对这类制度的最强有力的理由之一恰恰是,引入它们属于在政治上没有退路的措施,一旦引入,就必须继续下去,即使事实证明这是一场错误。拥护一项免费医疗保健服务的理由通常依据两个根本错误的看法。第一个看法是,相信人们对医疗的需要通常是可以客观确定的,从而它们无论如何可以、也应当得到满足,而不必考虑经济因素;第二个看法是,这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因为改进医疗保健服务一般导致经济能力或收入能力的恢复,从而是值得一做的。两个看法都误解了有关维持生命和健康的大多数决策所涉及问题的性质。不存在用来判断特定情况下需要提供多少医疗服务和付出多少努力的客观尺度;而且随着医学的进步,为了尽一切客观可能之能事,有益于治疗的花费可能是无穷无尽的,这 已越来越明显。此外,据我们个人的评判,认为为了保障病人的健康和生命,尚可尽心的一切事情应当绝对优先,其他需要均靠后,这种想法也不对。如同在所有其他决定中一样,只要结果缺乏确定性,只有可能性,还得靠运气,我们就始终得冒风险,就得从经济性角度考虑某种防范措施是否值得,也就是说,必须根据其他需要权衡风险。即使最大的富豪一般也不能穷尽医药知识上的一切可能,以维持他的健康,也许因为他也需要对其他问题尽心尽力。谁都应当不断判断和决定附加的努力和附加的资源耗费是否值得。真正的问题在于,所涉及者是否有发言权,是否有能力通过附加的牺牲来引起更大的注意,或者这一决定是否由某个他人为他作出。尽管我们不喜欢在物质好处和诸如健康和生命之类的非物质价值之间作出权衡取舍这一事实,而且希望没有必要作出这一选择,但是我们所有人都不得不作出选择,因为我们不能改变事实。有关存在可客观确定的、可以和应当向所有人提供的医疗服务的标准的设想,也是贝弗里奇计划和整个英国国家卫生服务局的思想基础,与现实毫无干系。像在当代医学这样一个变化迅速的领域,若要对所有人提供相同的医疗服务,它至多只是普通水平的、糟糕的医疗服务。但是,由于在每一个不断进步的领域,可以为所有人提供的、客观可能的东西取决于已经提供给某些人什么样的东西,因此使得到高于平均水平的医疗服务,对于大多数来说过于昂贵的结果不久必然是,这一平均水平会低 于它否则会达到的水平。由免费医疗保健服务引起的问题甚至变得更为棘手,因为医学进步导致医疗保健服务趋向于不是主要加强恢复劳动力的工作,而是日益致力于缓解痛苦和延年益寿方面的工作;我们当然不能用经济原因,而是只能用人道原因来对提供这些服务作出解释。但是,与侵袭和使某些人失去劳动能力的重病作斗争的任务是相对有限的,而延缓最终必然导致我们所有人衰老的慢性过程的任务是无限的。后者的问题是,通过无限制地提供医药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我们始终会面临一种痛苦的、在相互竞争的目标之间的选择。在一个国家医疗制度下,这一选择不得不由当局作出并强加给个人。在一种自由的制度下,那些 壮劳力往往可以从一个暂时和不危险的疾患中快速复原,其代价是在某种程度上怠慢老年人和病危者,这也许听起来不顺耳,但是可能符合所有人的利益:在推行国家医疗制度的国家,我们一般会发现,那些能够很快恢复完全工作能力的人,必须耽搁很长时间,因为那些不再为他人的需要作出任何贡献的人已经占用了医院设施。医疗服务国有化带来了这么多的严重问题,以至于我们甚至不能枚举其中更为重要的那些问题。但是,对于有一个问题的严重性,公众几乎没有意识到,而且它很可能至关重要。这个问题就是,医生作为自由职业者,他们首先对病人负责,他们不可避免地转变为领取薪金的公务员,成为接受当局指示的官员,只要涉及当局利益,他们必然开脱了为病人保守私人隐私的义务。在新近的发展中,最危险的问题很可能是,在某一个时候,医学知识的增加赋予那些掌握这些知识的人越来越多的主导人们思维的权力,人们变得依赖于一个接受统一领导的统一组织,并且受到国家一般性支配政策的同样理由的引导。一种制度为个人提供必 不可少的帮手,这些帮手既是国家的代理人,又明察他人最私下关心的问题,这种制度还为他们对上级披露他们所掌握的情况并按照当局的意图去利用这些情况创造了条件,它展示了可怖的前景。俄国把国家医疗制度用作为整治劳动纪律的工具。这一做法使我们了解到政府利用这种制度可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在二战之前似乎最为重要的社会保障领域是失业救济,它在最近几年里已变得相对次要。虽然防范大规模失业问题毫无疑问要比失业救济方法更为重要,但我们不能肯定,我们是否已经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前一问题,以及后一问题是否将不再有其重大意义。我们也不能肯定,我们的失业救济的特征不会被证明是决 定失业规模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我们又将假定公共救济制度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它为任何可证明的需要情况提供相同标准的最低救济金,以至于没有一个社会成员缺乏食品和遮身之处。失业者引出的特别问题是:如何和通过谁给予失业者任何基于其普通收入的进一步扶持?尤其是,根据某种公正原则,这一需要是否构成一种强制性收入再分配的理由?

赞成提供高于这种确保所有人享受的最低救济标准的保障的主要理由是,突然出现未预见的劳动力需求的变化是工人既不能预见,又不能控制的局面的结果。就一场较大萧条中的广泛失业现象而言,这一理由是有力的。但是失业还有许多其他原因。重复和可预见的失业出现在大多数季节性职业里,而且在这里,要么限制劳动力供给,以至于季节性报酬足以保持这位工人的全年生计,要么维持劳动力的流动,即维持从一个职业转向另一个职业的周期性流动形式,这明显符合一般利益。另有一个重要事例是,失业是某一个行业工资过高的直接后果,其原因要么是工会把工资抬得过高,要么是该行业正在衰弱。对于这两种情况,若要消除失业,都要求存在工资的灵活性和工人自身的流动性;然而,在一个确保所有失业者得到占他们过去所挣工资某个百分比的收入的制度里,工资灵活性和工人劳动力流动性都被降低。

毫无疑问,我们有理由在任何可行的地方推行真正的失业保险,在该种保险制度里,各行各业的不同风险应体现在投保人所应支付的保险费中。只要一个行业由于自身的不稳定性在大多数时间里需要一定数量的失业人员储备,那么值得期望的是,应通过提供足够高的工资诱导足够数量的工人保持待业状态,以补偿这一特殊风险。出于各种原因,对于某些职业(如农业工人和家庭佣人),似乎不能马上实施这样一种保险制度,而且正是主要出于这一理由,政府采纳了一些国家“保险”方案;这些方案实际上对这类团体的收入提供补贴,补贴金的来源是其他工人 所缴纳的保险费或普通税收收入。但是,如果这一特殊行业所特有的失业风险不能由来自这一行业的收入,而是来自其他行业的收入来弥补,这意味着,这类行业的劳动力供给得到了补贴,从而使它扩张到经济上不足取的地步。

但是,所有西方国家所采纳的综合性失业补偿制度的主要特征在于,它们在由工会的强制行为所控制的劳动力市场上运作,而且它们是在强大的工会影响下设计成型的,有着支持工会的工资政策的目的。在某种制度下,一名工人据认为不能找到就业机会,从而有资格得到好处,因为在他寻求就业的企业或行业里工人们在罢工,这一制度必然是对工会保持工资压力的一大支持。 这种制度为工会开脱了由于工会政策引起的失业责任,它把负担转嫁到国家头上,不仅供养那些因为工会政策才造成的失业工人,而且还要使他们满意,这一制度在长期只能把就业问题越搞越糟。

在自由社会里,这些问题的合理解决方法似乎是,国家为所有不能供养自己的人提供统一的最低保障标准,而且付出努力,尽最大可能推行一项适当的货币政策,减少周期性失业,而维持普通生活水平所需的所有进一步的保障应该留待竞争性的自愿性的组织来提供。正是在这一领域,工会可以作出最有益的贡献,一旦它们所有的强制权力被剥夺;事实上,当国家大体上解除它们的这一任务的时候,它们会开始着手满足这一需要。但是,国家将一再推行一种所谓的义务失业保险制度,以“纠 正”各种群体之间的相对报酬,牺牲稳定的行业来补贴不稳定的 行业,支持工人的与高就业水平水火不容的高工资要求。因此, 它在长期很可能加剧它本欲消除的弊端。

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到处面临的困难成为引发人们一再对“社会保障危机”展开讨论的原因,它们是以下事实的结果:原本为消除贫困设计的社会保障制度变为一种收入再分配工具,这种再分配据称基于某种在现实中不存在的社会公正原则,但实际上又取决于专门的决策。当然,为所有不能自我供养的人提供统一的最低保障标准也意味着某种收入再分配。不过,向所有不能在正常运作的市场中靠其收入维持生计的人提供这种最低标准的保障,与旨在所有较重要职业里实现“公正的”报酬收入的再分配大不相同,也就是说,作为多数的自食其力者赞成对那些不能自食其力者提供再分配,与作为多数群体因为少数群体拥有更多的东西而从少数群体夺走某些东西的再分配大不相同。第一种情况包含着一种非人格化的适应方法,人们在其中可以自由择业;第二种情况把我们越来越带近一种人们必须等待当局告知自己应该干些什么的制度。

所有这类统一的、根据政府命令实行的保障方案似乎注定要很快转变为决定多数群体相对收入的工具,而且一般也变为控制经济活动的工具。贝弗里奇计划的创始人没有把它作为收入再分配工具来考虑,但是政治家很快就把它变成这种工具,这只是许多例子中最著名的一例。但是,一个自由社会有可能为所有人提供最低水平的福利,而这样一个社会是与某种先入为主的公正观念互不相容的。为每个贫困者确保提供同等的最低标准的福利有其先决条件,即只有证明他存在这一需要,他才能有权要求享受这一最低福利,如果证明不了,社会就不能给予他只有付费才能有权要求得到的东西。个人的经济情况调查是提供认为应该根据需要方可提供的服务的基础,人们对它的完全非理性的反对总是一再导致出现这样荒唐的要求:人人应当得到这些服务,不论是否存在需要,这样便于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感到低人一等。这导致出现这样一个局面:一般地,社会试图扶助贫困者, 而同时允许他们觉得他们所得到的东西似乎是他们自身努力或功绩的结果。

自由主义者在传统上对当局的任何酌处权都抱有反感,这也许在促成这一发展过程中起到某种作用,但是,应当注意,对酌处权和强制权的反对不能构成一种允许任何一位负责人无条件地要求得到支持并成为自身需要的终审法官的理由。在自由社会里,在不考虑是否提供了需要证明的情况下授予要求“非威慑性的”或“非酌处性的”支持的权利,这不会是一项公正原则。如果这类权利要求是在“社会保险”的外衣下和通过得到认可的蒙骗公众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其创造者们引为自豪的根源之一——得以引入的,那么它们肯定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 正原则无关。

现在,自由主义者有时道出了这样的希望:“必须把整个福利国家机器看作为一种暂时性的现象”,即把它看作为一种随着福利的普遍增长不久就会变得多余的过渡性发展阶段。但是,是否存在这样一种那些垄断机构的整体作用能够造福于人的特别发展阶段,这似乎值得怀疑,而且,如果建立了这些垄断机构,我们是否有可能在政治上重新摆脱它们,这更值得怀疑。在贫困国家,由于这一机器越来越庞大,所带来的负担大大地减缓了福利增长的速度(更不用说这些国家还存在人口过剩问题日益加剧的趋势),由此无限期地推移了人们最终认清这一机器属于多余的时间,而在那些较富裕的国家,它妨碍了可以承担它的部 分职能的其他替代性机构的演进。

也许不存在把那些医疗和失业补贴制度逐渐转化为真正的保险制度的不可逾越的障碍。在这样一个真正的保险制度里,个人为竞争性机构所提供的劳务付费。若要搞清怎样才能取消一种每一代人为前一代人的需要付费,并由此获得要求下一代人提供支持的类似权利的养老保障制度,则更为困难得多。似乎一旦引入这种制度,人们就几乎只能要么永远继续下去,要么允许它全盘崩溃。因此,引入这种制度会束缚养老保障事业的发育,会对社会增加日益沉重的包袱,而社会又会尽最大可能一再尝试通过通货膨胀来解脱自己。但是,无论是选取这条路还是有意怠于履行所承担的义务,都不能为一个公平社会提供赖以存在的基础。在可望合理地解决这些问题之前,民主政体将不得不体验到它得为自己所做下的蠢事付出代价,体会到不能为了解决它当前的问题而无限制地预支未来。

我们在过去习惯于经受社会弊端的折磨,现在却经受对付它的手段的折磨,这句话说得好。差别在于,在过去那时候,社会弊端随财富的增长而日渐消失,而我们所引入的对付手段正开始威胁到这一维系一切未来进步的财富增长的继续。我们现在呼唤起若干新的巨人,而不是贝弗里奇报告所称的福利国家应准备与之斗争的“五大巨人”,事实可能会证明,对于一个公平的生活方式,这些新的巨人会是更为强大的敌手。虽然我们已经略微加快了克服贫困、疾病、无知、肮脏和懒惰的步伐,但在将来,我们在这场斗争中甚至可能搞得更糟糕,如果主要的威胁来自于通货膨胀,使得经济瘫痪的税收,掌握强制权力的工会,来自政府对教育事业日益增加的控制,来自带有广泛的专断任意权力的社会服务官僚机构——个人是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逃脱这些危险的,而规模过分庞大的国家机器的惯性可能加大而不是减少这些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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