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个人出租住房涉税

 刘忠民SDBZBX 2023-05-01 发布于山东

  自然人出租住房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一、增值税

  自然人出租房屋,按“经营租赁—不动产经营租赁”项目在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出租住房,增值税减按1.5%,应纳税额=含税租金收入/(1+5%)×1.5%

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缴增值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的,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免缴增值税。

  个人出租房屋不能享受免缴增值税的,应以缴纳的增值税为依据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自然人享受免缴增值税优惠的,确定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得扣减增值税额。

  转租房屋,不缴纳房产税。

  三、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缴印花税。

  四、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免缴土地使用税。

  五、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房屋租赁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为住房的税率为10%。

个人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可按50%减征。

文章图片1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