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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妻子不肯同房,丈夫酒后施暴逼她“尽义务”,构成强奸吗?法院判了!

 刘海蓝 2023-05-02 发布于山东
丈夫要求妻子履行夫妻义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呢?
大众看来,这个问题无疑存在两种答案,别说是普通人,就算是在刑法学界,这也是个争议激烈的问题。
但下面要说的这起案件也许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一、案例回顾
34岁的孙某事业有成,自己有几家公司,不仅如此,他还是拆迁户,他自己有五间房,父母的老房子有三间房,最后算下来,他的获赔的金额属实令人羡慕。
孙某年纪不小,却没有结婚,在父母安排下,他跟25岁的小周开始相亲。
小周青春年少,漂亮动人,性格活泼开朗,孙某对她很是满意,想着自己也老大不小,的确该尽快结婚,小周无疑是个最佳选项。
但小周却对孙某提不起兴趣,两人相差近10岁,她无法接受如此巨大的年龄差距。
但天不遂人愿,小周的父母对孙某很中意,可事实上,他们中意的是钱而不是人,孙某也知道这点,但他并不在乎。
就这样,在父母的逼迫下,小周心不甘情不愿地跟孙某结了婚。两人领取结婚证的当晚,孙某即提出发生性关系,但遭到小周的拒绝。而且,婚礼之后,小周竟表示不想跟孙某同居,然后便搬了出去。
这段婚姻才刚刚开始就已经被宣判死刑!
从这之后,两个人各过各的,没有经济上的往来,交流极少,如果没有一张结婚证证明他们的夫妻关系,怕是所有人都会以为他们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
转眼2年的时间过去了,孙某内心并没有因为分居时间过长而变得淡然,反而多了些求而不得的焦急。
家有美妻却连看都看不了,在孙某看来,自己实在是太窝囊。
案发前一天,小周提出了离婚,这就是跟导火索,将孙某2年来压抑的负面情绪全部引爆。
晚上,孙某自己在家喝起了闷酒,喝多了就睡在沙发上,等再次睁眼已经是凌晨2点多。此时,酒劲儿还没散,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孙某打车来到小周所住的小区,来到小周门前疯狂敲门,熟睡中的小周被吵醒,透过猫眼看到来人是孙某后,她没有开门,而是让他赶紧离开。
可是,孙某却仿佛没有听见,依旧不断敲门,敲门的动静越来越大,小周害怕影响邻居,只能让他进来。
孙某进屋后成了发疯的野兽,对小周实施殴打、言语威胁,然后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孙某心满意足地离开,而小周在其离开后便报了警,当天上午,警方将孙某抓获,被抓时,他还一脸困惑,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当听说是小周报案时,孙某不以为然,认为这是夫妻之间的事,两口子的事,警察管得着吗?
可是事情真如孙某所想得一样吗?当然是不可能的。
二、孙某的判决
说观点认为,如果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
目前在我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一般都不把丈夫强迫妻子性交视为强奸犯罪。
但这种问题显然不能一棍子打死,在这其中也分多种情况,比如“在婚姻关系正常持续期间,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将在离婚诉讼期间或者因各种纠纷分居期间,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

而该起案件,无疑属于后者,但是,以是否提起离婚诉讼或者是否分居为标准,决定丈夫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还缺乏合理根据。

结合以往的类似案件,有的丈夫是以强奸罪判刑,有的则是按照虐待罪或者是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判决的。

但该起案件,法院认为,孙某违背小周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小周被强奸后,也是通过离婚诉讼跟孙某离了婚。

最终,孙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考虑到二人当时是夫妻关系,案发后孙某与小周离婚,以后也没有再犯的可能,因此决定缓刑3年。

三、写在最后

丈夫使用暴力等强制手段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是近几年来刑法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

可以肯定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后,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必然成立强奸罪。但在当下,一概承认所谓婚内强奸或许还为时尚早,需要区别对待。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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