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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政治论:驳倒神学先知能力,奠定宗教诠释学的基础

 思明居士 2023-05-02 发布于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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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神学政治论》是十七世纪荷兰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和无神论者斯宾诺莎的主要著作之一,是在用《神学政治论》与教会进行了尖锐的斗争。

与当时的神学家们援引各种“奇迹”以证明《圣经》的神圣性相对立,作者在历史上第一次提出:研究《圣经》只能以《圣经》本身为根据,既探讨圣书各卷的作者是谁,他们是在什么条件下写的,以及为何而作等等。

作者用这种方法在《神学政治论》中对于《圣经》进行了详细的考证,从而驳倒了神学家们的各种神秘的说教,摧毁了教会统治的基础。

本文共计7434字

阅读时长约9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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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

巴鲁赫·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1632-1677),荷兰哲学家,17世纪最具有原创性、最激进也最富争议的哲学家,两部代表作《伦理学》和《神学政治论》都对西方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神学政治论》是斯宾诺莎1670年匿名出版的著作,用重新阐释《圣经》的方法,讨论了神学与政治的关系这个时代主题。

书一出版就引起了教会人士的惊恐和讨伐。

本书为“宗教诠释学”这门学科的创立奠定了基础,也为自由民主、政教分离和宗教宽容做了强有力的辩护。

《神学政治论》由“神学”和“政治”两个部分组成。

在关于神学的部分,斯宾诺莎从“人”而非“神”的角度对《圣经》进行了系统的考察,指出《圣经》中的大部分内容并非出自先知之手,而且那些先知也并非博学之士,只是有丰富的想象力,善于讲故事。

《圣经》的核心教导不是知识,而一套朴素的道德规范,这样斯宾诺莎就为哲学和科学的研究争取了空间。

在关于政治的部分,斯宾诺莎主张政治应当摆脱神学的影响,应该反过来控制宗教的外在行为,同时给人们内在的信仰自由保留空间。

斯宾诺莎生活在17世纪,是那个时代最原创、最激进、争议最大的哲学家,也是西方现代哲学史上影响最大的哲学家之一。

《神学政治论》是斯宾诺莎在1670年匿名出版的,内容是关于神学和政治的关系。

那斯宾诺莎这个哲学家为什么那么关心神学和政治的关系呢?

说到这里,我就得给你介绍一点斯宾诺莎写这本书特殊的时代和个人背景了。

在16和17世纪,欧洲经历了严重的宗教冲突,这些冲突造成了大量的伤亡和仇恨。

同时,教会也干涉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政治运作。斯宾诺莎自己就遭遇了严重的宗教迫害。

他在23岁的时候被革除了教籍;这个决定本来属于宗教,但是后来却变成了政治决定,阿姆斯特丹这个城市也把他驱逐了。

后来他的两个朋友也遭遇了宗教迫害,其中一个还死在了狱中。

所以,他才会写下这部讨论神学与政治关系的著作,激烈地反对宗教干涉政治,反对宗教迫害;同时主张民主政治和宗教宽容。

《神学政治论》这本书刚一出版就引起了轩然大波,教会人士对它一片声讨,认为这本书威胁到了所有的宗教信仰、社会和政治的稳定,以及一切道德的根基。

其中最恶毒的一篇评论说,这本书是“由魔鬼本人在地狱中写就的”。

在宗教人士看来,这本书简直就是洪水猛兽。

他们这么想倒是也没错。

这部很有革命性的作品在当时确实冲击了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权威,对启蒙运动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今天主要围绕书名里的两个关键词“神学”和“政治”,给你说说斯宾诺莎非常具有革命性的学说。

在最后,我们来说说这本书对西方思想产生的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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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

好,我们先来说神学的内容。

在斯宾诺莎生活的17世纪,宗教依然是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权威,不管是犹太教还是基督教的正统思想,都把《圣经》看作直接来自上帝的启示,里面包含着关于万事万物的真理,每一个字都有玄机,神圣不可侵犯。

特别是《旧约圣经》的前五篇,也就是《创世纪》《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它们被合称为“摩西五经”。

人们普遍认为,这五篇经文是犹太人的领袖摩西亲自写就的。

“摩西五经”讲到了摩西如何带领犹太人逃离埃及人的奴役。

里面最著名的内容就是摩西登上西奈山,和上帝交谈,还亲眼见到了上帝,上帝通过他给犹太人颁布了“十诫”。

这就是上帝与犹太人订立的契约。

上帝要求犹太人虔诚信仰自己,而作为回报,上帝会代领犹太人到所谓的“应许之地”,建立犹太人自己的国家。而这些契约成为了犹太人世世代代遵守的律法。

这就是当时的教会和大众对《圣经》的基本看法。

但是,斯宾诺莎不同意这种看法。

他认为从一开始就预设《圣经》来自上帝的启示,每个字都神圣不可侵犯是错误的;

研究《圣经》的方法应该和研究自然的方法一样,不借助任何外在的手段,只到研究对象内部去寻找线索。

于是斯宾诺莎就动用自己广博的知识,用语言学、历史学、版本校勘学,加上清晰的逻辑来考察《圣经》。

经过这番仔细地考察,斯宾诺莎发现了什么呢?

我们可以概括三个方面。

首先,《圣经》里的那些先知说的是真的吗?

所谓的“先知”,就是把上帝的信息传达给人们的那些人,比如摩西就是最重要的先知。

在斯宾诺莎看来,这些先知并没有超群的智力,但是都有超群的想象力,而且他们的背景和性格不同,想象出来的事情也各不相同。

他们凭借自己的想象力,编出与上帝沟通的各种故事,还有各种“神迹”,也就是那些违反自然规律的事情,来说服大众信仰上帝。

先知心里很清楚,既然他们自己可以用“神迹”宣扬上帝,别人也可以用类似的“神迹”去宣扬其他的神,所以摩西还要特别告诫犹太人,要是有别的先知凭借“神迹”宣扬新的神,就要处以死刑!

斯宾诺莎不露声色地揭示《圣经》中这样的双重标准,不禁让读者对那些先知的动机和手段会心一笑。

在斯宾诺莎看来,宇宙间的一切都遵循自然规律和必然的因果关系,甚至没有任何偶然事件,当然不会有“神迹”这种事情。

《圣经》中记载的所谓“神迹”要么完全是编造出来的,要么是作者隐藏了事件真正的原因,用故事和诗意的表达,去蒙骗愚昧和轻信的犹太人。

还有很多所谓的“神迹”其实可以找到自然的解释。

比如说上帝分开海水给犹太人在大海上开辟道路,这只不过是因为狂风吹走了海水,而当埃及人追上来的时候,反方向的风把海水吹过来淹没了追兵。

再比如,说摩西在沙漠中劈开石头给犹太人找到水,只不过是说他们在沙漠中找到了泉水而已。

这样,斯宾诺莎就让《圣经》中那些神秘的记载,要么归为纯粹虚构,要么解释成自然事件,总之,没有任何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发生。

不过,这还不是最有毁灭性的,斯宾诺莎还发现,那些先知其实并不是《圣经》的作者。

这就是他的第二个重要发现。

斯宾诺莎从所谓的“摩西五经”里面找到了一些很明显的证据,证明这五卷内容不可能出自摩西之手,比如里面提到摩西的时候大多用第三人称。

再比如,这里面讲到了摩西的死,以及他死后发生的事件,还把摩西和他之后的几位先知做了比较。

还有,书中提到的一些地名在摩西那个时代根本就不存在。

这些证据表明,“摩西五经”至少有一大部分内容是摩西之后的人撰写的,而且写作的时间比摩西在世的时间要晚很多。

用类似的证据,斯宾诺莎表明,《旧约圣经》里面的其他作品,基本上也不是那些“先知”亲手写的,而是由很久以后的一位历史学家编辑的。

斯宾诺莎推测,《旧约圣经》前十二篇的作者,就是《以斯拉记》中的那个犹太人的大祭司以斯拉,生活在大约公元前5世纪,比传说中摩西的时代至少晚了800年。

而且以斯拉的编辑水平也不怎么高,他只是把材料从各处汇集到一起,没有做最后的修改润色,因此里面有很多模糊的记载,还有重复、前后不一致,甚至年代错乱的地方。

更麻烦的是,随着历史的演进,《圣经》的文本中不断加入了传抄过程中出现的错漏,后代学者还会根据自己的理解修改《圣经》中的文字,于是又在最开始的错误基础上,制造出了很多以讹传讹的错误。

斯宾诺莎这么做,这就等于釜底抽薪地取消了《圣经》的神圣地位,也就取消了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神圣性。

那么这些宗教就真的一无是处了吗?

这里,我们就要进入斯宾诺莎的第三个重要发现了,他在这些由人编辑成的文本里,发现了“真正的宗教”。

斯宾诺莎认为,如果抛开《圣经》表面上那些神秘的故事和离奇的叙事,挖掘它的真正含义,就能发现“真正的宗教”,那就是《圣经》里面最基本和最普遍的两条道德教导:

“要爱神,要爱邻人。”

这里说的“爱邻人”比较好理解,说的就是我们要善待他人,过正义的生活,保持良好的社会关系。

“爱神”稍微有点不好理解,因为斯宾诺莎对神的理解和犹太教或者基督教里的理解都大不相同。

在斯宾诺莎心目中,神就等于自然,它是宇宙万物的第一原因,给宇宙万物规定了必然的运转法则。

所以,斯宾诺莎说的“爱神”,不是像宗教里那样,用各种崇拜仪式对神表达敬畏之情,或者因为惧怕死亡或者担心受到惩罚而爱神,更不是因为想要获得奖赏而爱神;

而是一种出于理智的爱,这种爱仅仅是因为认识到神是最高的存在,万物运行的必然规律。

这种理智的爱,能让人摆脱情感波动,过上平静的生活,这就是人最大的幸福。

在斯宾诺莎看来,这两条普遍的道德教导才是《圣经》真正的神圣性。

不管《圣经》的文本是什么人写的,不管它的传承经历了什么样的波折,这个核心的道德教导都没有受到任何减损。

因为人性是普遍的,所以里面包含的道德教导也就是普遍的。

因为发现了“真正的宗教”就是《圣经》里面的道德规范,斯宾诺莎就把神学与哲学和科学的领域分开了。

《圣经》只提供了一种朴素的道德教导,不能教给我们关于自然的事实,所谓的“先知”,或许很虔诚,或许在道德上很高尚,但是他们在关于自然的知识方面其实相当无知,研究自然事实是哲学和科学的任务。

如果可以实现神学与科学的分离,科学家在研究天体的运行、生物的结构时,就不用再担心是不是与《圣经》里的教导相吻合,也就不用惧怕布鲁诺、伽利略受到的宗教迫害再次上演了。

到这里,神学的部分我们就说得差不多了。

斯宾诺莎通过仔细考察《圣经》,剥夺了它的神圣性,把《圣经》还原成了一个完全由人编辑的文本,指出里面有很多充满想象力的故事和大量的错误,它的全部价值就在于“爱神”和“爱邻人”这两条普遍而朴素的道德教导。

这么一来,犹太教和基督教神学的全部基础都被斯宾诺莎摧毁了,这也就难怪这本书出版之后,教会人士会在里面看到了“魔鬼”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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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另一个关键词“政治”。

前面我已经提到了斯宾诺莎写这本书的初衷。

这本书前15章有关神学的内容既独立成篇,又为后面5章有关政治的内容做好了铺垫。

因为在斯宾诺莎看来,要消除神学对政治的不良影响,最好的途径就是消除它的神圣性,从而避免有人打着上帝的神圣旗号,去干预世俗事务。

有时候我甚至都觉得,这本书的标题也可以改成“非神学政治论”,因为去掉了神学的影响,政治就有了自己的独立空间。

谈政治,斯宾诺莎是从政治共同体的起源讲起的。

他大体上继承了17世纪英国政治哲学家霍布斯开创的社会契约论,认为在国家形成之前有一个“自然状态”。

在那里,人们都按照天性生活,这个时候没有任何公共的权威,没有政府、没有法律、没有道德,每个人只遵循自己的欲望,还有利己的原则,做自己认为最好的事情,对自己能够掌控的一切都享有“自然权利”。

霍布斯对自然状态是否真实存在语焉不详,但是斯宾诺莎却找到了一个历史事件来阐明这种自然状态,那就是摩西带领犹太人逃离埃及之后,但是又没有形成一个真正的犹太政治共同体之前的状态。

斯宾诺莎说,那个时候的犹太人脱离了埃及法律的约束,但是还没有订立新的契约,于是他们就处于“自然状态”之中,每个人都可以为了一己私利为所欲为,即便违背诺言,摩西也无法惩罚他们。

但是在这种状态中,任何人都没有安全感,人们生活在恐惧之中。因为在这个时候,任何人都没有遵守契约的动力,只要认为对自己有利,就可以随时撕毁契约,甚至可以随时对他人施加暴力。

于是,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人们就把自己原本不受约束的自然权利让出一部分给了主权者,让这个主权者确定规章和法律,从而保证生活的安全,确保彼此的协作。

而这个主权者的出现就标志着国家的诞生。在前面的例子里,犹太人接受了摩西的劝告,与上帝订立了契约,把自己的自然权利都交给了上帝,让上帝成为主权者,从而形成了一个“神权政治”。

但实际上,他们是把自己的权利交给了上帝在犹太人中的代理人摩西,因此这个国家其实更接近君主制。到这一刻,犹太人就结束了“自然状态”,进入了政治社会。

确立了政治权力的来源和归属之后,斯宾诺莎重点讨论了政治与宗教的关系。

他认为国家的主权不容分割,不能把其中的任何部分交给其他权威去行使,尤其不能交给那些宗教权威去行使,因为他们会严重干扰政治的正常运作。

相反,政治权力应该严格控制宗教事务,主权者应该成为宗教权威的解释者和保护人。

这一点即便在摩西建立的那个犹太国家里也不例外。

斯宾诺莎认为,犹太人那六百多条律法,其实都和神的恩典,或者人的幸福无关。

那些律法都是政治性的,相当于是摩西建立的那个犹太国的法律。

这些律法约束了犹太人的行动,维持了秩序,保存了他们的国家。但是严格说来,这些律法只有在那个犹太国存在的前提下才有效力。

当犹太人被巴比伦灭国之后,自己的国家不存在了,那些律法也就很自然地失去了效力。

至于在那之后,犹太教权威依然用当年的律法约束犹太人,在斯宾诺莎看来,就不过是犹太教士操纵人民的把戏而已了。

斯宾诺莎主张政治应该约束宗教的一切外在行为。

但是另一方面,他也强调,人们有一种内在的宗教权利,也就是形成自己信仰的权利。

这种权利和宗教的外在行为不同,应该属于个人的自然权利。任何政治权力都只能控制人的外在行为,但是无法完全控制人的内在,因为根据自己的思考进行判断的自然权利是没有办法转让的。

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宗教信仰,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解释宗教圣典,就像斯宾诺莎用自己的方式解释《圣经》一样。

当然,斯宾诺莎在这里说的“宗教权利”,指的是前面说到的“真正的宗教”,也就是围绕“爱神和爱邻人”的一套道德规范。

在他看来,真正的宗教信仰不是外在的仪式和行为,而是内在的高尚品格,而这种品格的培养不是靠法律的强制和国家的权威能够产生的,因为没有人能够被人强迫着实现高尚的品格与幸福。

道德的养成和理智上的提高,需要凭借个人的自由和自主,才能实现。

斯宾诺莎认为,在这个意义上,他所强调的这种思想的自由不但不会对政治共同体造成威胁,反而会因为纯化了人心,而对政治共同体的和谐稳定有积极的意义。

通过这种对于人内在自由的肯定,斯宾诺莎也就为宗教宽容和政治自由做了有力的辩护。

斯宾诺莎由此认为,民主制才是最好的政治制度,因为在民主制下,每个人能够更好地保留自己的自然权利,追求他认为对自己最好的东西。

在民主制下,每个人都是主权者的一部分,只需要服从由自己制定的法律。因此,在斯宾诺莎看来,他理想中的那种民主制最不容易出现政治权力的滥用;

相反,君主制是最不稳定的政体形式,很容易蜕变成专制和暴政。

斯宾诺莎认为政治有自己的运作规律,从自然状态到政治社会的转变,是人的必然需要。

他反对宗教干预政治,要把宗教的外在活动置于政治的控制之下。

但是另一方面,他也主张政治不该干涉人内在的宗教自由和思想自由,并且认为这些自由只会有利于政治的稳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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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最后,我们来看看,《神学政治论》对西方思想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我们还是分神学和政治两个方面来看。

从神学方面来说,斯宾诺莎对《圣经》做了历史性的和世俗化的解释,影响了一大批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比如狄德罗这样著名的无神论思想家。

换句话说,斯宾诺莎对宗教的看法,让他和无神论之间的距离只剩下了很小的一步。

斯宾诺莎的哲学体系里,虽然依然给神保留着重要的位置,但是这个神已经和自然等同了,与宗教信仰中的神没有什么关系了。

更重要的是,斯宾诺莎对《圣经》的理解方式,开启了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就是“宗教诠释学”或者“解释学”。

斯宾诺莎把《圣经》当作一个文本,用对待历史和文学著作的方式去对待《圣经》,考察各卷的来源和传承的历史,不同作者的背景、身份、语言习惯和写作技巧,他们面对的不同境遇和写作的目的。

这样研究《圣经》,不需要一个人有虔诚的信仰,更不需要教会权威的中介,而只需要语言学、历史学、版本校勘学的知识,再加上理性的思维能力就足够了。

这种研究方式,同样也适用于任何宗教的任何经典,不管是伊斯兰教的《古兰经》,还是佛教的经典,等等。

这就是“宗教诠释学”的研究领域。这个研究方法还可以超出宗教学,应用于任何领域的任何文本,不管是文学的、哲学的、政治学的,搞清楚一个文本的历史背景、语言基础、作者的思想来源和写作动机,都是准确理解一个文本的第一步。

“诠释学”这个领域后来在19、20世纪得到了更加系统的发展,而斯宾诺莎正是这个领域的开创者。

从政治方面来看,斯宾诺莎在书中对民主制做出了强有力的辩护。

不管你信不信,斯宾诺莎的这个辩护,是西方历史上第一次有伟大的哲学家,明确而严肃地认为民主制是最好的政治制度,这个时候距离民主制在古希腊兴起,已经过去了2200多年!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说起现代的个人主义、民主自由,以及宗教宽容的思想,人们总是会首先想到英国哲学家洛克的贡献。

这么说也没什么错,毕竟洛克用英语写作,又对美国的《独立宣言》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但是如果我们只提洛克,那就严重低估了斯宾诺莎的贡献。斯宾诺莎和洛克都在1632年出生,但是斯宾诺莎出版《神学政治论》其实比洛克出版《政府论》早了将近二十年,而且我们知道洛克的藏书里就有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

洛克虽然没有在《政府论》里明确提到斯宾诺莎的名字,但是我们可以在字里行间清楚地看到斯宾诺莎的影子。

还有学者认为,洛克把自己的很多政治观点都建立在了《圣经》的基础上,而斯宾诺莎对于个人自由和民主制度的辩护是从更加世俗的角度进行的,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斯宾诺莎对于现代民主政治的贡献其实比洛克还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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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第一,斯宾诺莎用历史学、语言学、版本校勘学的方式理解《圣经》,剥去了《圣经》神圣的外衣,认为《圣经》真正有意义的教导是两条核心的道德规范,爱神和爱邻人。

第二,斯宾诺莎反对宗教权威干预政治,主张将宗教所有外在方面置于政治之下,但同时要保留人们内心中的思想自由和信仰自由。

第三,《神学政治论》对西方现代思想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8世纪启蒙思想家对宗教的批判,很多来自斯宾诺莎对《圣经》所做的世俗化解读。

斯宾诺莎开创了“诠释学”这个全新的学科,也为民主自由的思想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最后说说我读这本书一个很深的感触。

《神学政治论》虽然是匿名出版的,但是斯宾诺莎是这本书的作者,其实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斯宾诺莎在一个毫无信仰自由的时代,为了自己、为了朋友,也为了所有人,拼上了自己的全部去公开挑战宗教和政治这两大权威,为信仰自由大声疾呼,这样的勇气不能不令人感慨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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